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2019-08-16 06:56涂明红林青云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财政收入文化产业

涂明红 林青云

【摘 要】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仅能够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提高,还能推动本国文化的弘扬与发展。本文通过分析乐视网确认持有的无形资产以及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粉饰财务报表的不合理行为,探析当前法律制度中关于财政税收收入中存在的有待完善的地方,以及由此产生的反思和建议。

【关键词】税收;文化产业;政策建议;财政收入

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设施建设、基本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法律有关文化产业会计业务的相关规定不够详尽,以及我国的财政税收管理水平有限,使得企业可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的确认这一“灰色地带”偷逃税款。因此我国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杜绝通过会计手段逃税漏税的违法行为,通过构建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制度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增长。

一、文化产业税收现状分析

税收收入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整个国家的基本经济来源;同时也给纳税人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税收负担。而我国文化产业的营业收入逐年稳步攀升,在2016年时文化产业的营业收入为16696.1亿元,同比增长7.90%,税收金额达到了485.96亿元,是税收收入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的重视和投入不断增大,文化产业中的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文化服务产业、文化娱乐产业等不仅都有着较好的发展势头,但是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各个小产业中实行情况的不同使得其纳税情况产生了差异也产生了不合理纳税行为。因此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势头之下文化产业的税收却暗流涌动,随着公众瞩目的文化娱乐产业偷逃税款的“阴阳合同门”的暴露,文化产业税收的规范性也被大众所质疑。

二、案例分析

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从在2016年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以来,其财务报表也被越来越多的相关专业人士所诟病,其通过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操控企业的营业利润进而改变税收的做法也值得探讨与反思。

(一)所得税收筹划。与华谊兄弟等文化影视公司将影视版权、系统软件、非专利技术纳入存货管理中不同,乐视网将这些资产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虽然乐视网的这种做法并没有违法法律规定,但是通过将影视版权等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可以减少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使应纳税费额降低,最终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总额减少。乐视网除了2014年以外,影视版权在无形资产各部分的占比的份额在近五年里呈现下降的趋势,但依然还是占据了最大的份额,基本维持在80%左右的占比比重。如表1数据所示,以及乐视网2015-2016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其在2016年出现的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表明,乐视网通过计提大量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的企业所得税费用,进而使得当期净利润得以增加已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表明当影视版权在计提折旧费用的过程中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的时候就会缩短或者延长摊销年限,实现会计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之间的转移,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是负债,进而造成企业利润增减变动以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利润操控。乐视网将影视版权等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在之后的会计年度里利用直线摊销的方法将无形资产的价值匀速、缓慢地结转到各期的经营成本中,此举虽然使收入与成本摊销在时间上不相匹配,但是却能有效地避免影视剧作品等自残因为市值的下降造成当期营业利润的骤降的现象发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报表上的可操纵空间。

三、原因分析

(一)税收制度仍待完善。从2014年至今,乐视网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部分来自于可抵扣亏损,所占比例接近总数的80%。在这个过程中,乐视网一方面通过母公司的经营亏损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方面通过子公司大额的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合并报表中的可抵扣亏损金额。也就是说乐视网在编制企业合并报表时将大部分的亏损转嫁给了子公司的小股东,使当期的递延所得税和应交所得税被大幅冲减。

(二)优惠政策不够合理。文化产业的行业之间不论是在经营规模或是销售利润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对影视行业的税收管理应该区别于盈利能力较弱的行业[1]。从而让盈利能力较弱的行业获得更多的税后利益、让高收益的行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合法缴纳税款,进而减少偷逃税款使得税收收入减少的状况。

(三)监管力度有待提高。当前部分审计机构在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影响的基础上,对企业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粉饰利润的行为加以漠视或是故意隐瞒[2]。乐视网2014-2016年间通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使得企业的年度所得税费用大幅减少的会计行为,审计机构在监管上的失职难辞其咎。

四、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税制改革。当原有的税收管理制度不能与现有的行业状况相适应的时候,优化文化产业的财政税收就成为了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经之路。在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的过程中,不同于对传统产业的会计处理规定和税收规定,政府首先要明确文化产业的相关企业在经营核算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例如规范文化产业中无形资产确认计量的方法、娱乐明星的纳税规范等都应该被纳入法律的“笼子”之中,以减少在纳税过程中对纳税依据产生的“各执一词”的情况。

(二)实行税收差别政策。当前国际上许多国家对文化产业实行差别税率政策,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和提升提升文化产业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之中的竞争力,还有利于完善现有税收征收政策的不足[3]。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对文化产业中的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收政策。通过文化产业的税收差别政策降低文化产业中的公益性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率,从而使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得以降低,有利于该类型的企业在减少税费负担的前提条件下更好地为人们提供公益性产品和服务;而对文化产业中营业利润较高的影视类行业则可以通过提高和规范纳税征收方式保证国家财政总收入的稳定。

(三)加强监管惩处力度。企业偷逃税款的问题要得到解决不仅应该从企业角度进行研究考虑,还应该从政府监管的角度进行分析,当税收行政执法和税收司法执法的权限明确、达成默契的配合与联动关系、建立起税收审计稽查机构之后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打击偷逃税款的现象[4]。因此只有当法律监管的强度和惩处的力度足以震慑企业相关人员规范行为、知法守法,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企业会计人员“移花接木”的投机行为;也能够形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风清气正的纳税风气。

【参考文献】

[1] 万双婷,胡庆十.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合理性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13):133-13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探析

[2] 孙翔.税收优惠政策视角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J].中国商论,2018(32):32-33.

[3] 郭健,王靜茹,孔可可.国外文化产业税收政策实践及启示[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7,39(02):163-165.

[4] 王丽莉,杨树琪.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的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08):146-151.

猜你喜欢
政策建议财政收入文化产业
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
我国财政收入运行持续向好一季度税收同比增长17.3%
文化产业
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