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内涝问题需标本兼治

2019-08-20 08:09本刊评论员
瞭望东方周刊 2019年15期
关键词:顽疾内涝海绵

本刊评论员

目前,全国各地均已进入主汛期。雨水、洪汛如期而至,不少城市又出现了内涝。据应急管理部消息,截至7月9日9时,最新一轮强降雨共造成南方多省29个市、132个县区的163.4万人受灾,7.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6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

城市内涝不只影响市民出行,还是实实在在的灾害,隐藏在水面下的安全隐患,几乎每年都在伤人害人。内涝,实在是中国城市之痛。

导致城市内涝“久治不愈”的原因有很多: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排水系统、防涝治涝体系与现代化的城市发展需求不匹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不到位,城市建设未按规定和标准配套地下排水设施;防涝责任落实不到位,鲜有城市管理者因内涝被问责……

究其根本,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人”尤其是城市管理者身上,那就是长期以来“重地上、轻地下”的政绩观。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地下管网建设是“隐绩”而非“显绩”,做好了也不容易被注意,于是把大量热情和心力投入到建设“地上工程”甚至“形象工程”上。殊不知,忽视“地下工程”就是放任隐患,一旦暴雨降临,就会付出巨大的经济、环境乃至生命代价。

事實上,国家早已下定决心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解决城市严重内涝问题。如今,十年之期已过半,各地城市管理者需真正把这一问题重视起来,标本兼治,全力攻坚破解顽疾。

当前正值汛期,应对城市内涝亟需压实防涝责任,补强管理短板。其实,2014年起实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已经对城市内涝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明确了相关治理责任。城市内涝问题之所以反复发作,关键在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因此,要真正强化排水防涝安全责任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排水防涝工作行政负责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未按法律规定依法履职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责处分。这是治理城市内涝亟需施行的治标之策。

众所周知,不少内涝问题如果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期就有所考虑,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中长期来看,治理城市内涝顽疾,关键在于做好排水防涝的城建规划。要将城市的“地下世界”“隐蔽工程”作为比“看得见的工程”更加重要的事项来抓,以百姓福祉为导向,着眼长远,科学规划。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治理城市内涝绝非一夕之功,而是一场持久战。根治这一沉疴顽疾,还要彻底更新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理念,全面引入和应用最新的规划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是指通过跨尺度构建水生态基础设施,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实现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做到城市水域的动态平衡。海绵城市是未来城市建设的重要发展方向,也是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根本之道。国家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7月初,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并对绩效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这无疑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破解内涝顽疾按下了“加速键”。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城市管理者们怀着紧迫感,一任接着一任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海绵城市,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城市一定能够既有高颜值的“面子”,也有高品质的“里子”。

猜你喜欢
顽疾内涝海绵
解读“海绵宝宝”
超级海绵在哪里?
竖琴海绵
VR“顽疾”未解,又添新“病”
八贴猛药治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