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心诗 贺 骏/宜昌市审计局
2016年10月12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公共服务领域新建项目强制应用PPP模式。作为政府重要监督部门的审计机构,对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责无旁贷。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国在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审计监督体系中存在诸多不足,审计效果欠佳,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制约了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发展,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多数地方政府在实施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时往往“重融资、轻管理”,在没有严格做好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盲目立项,造成部分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甚至烂尾,具体表现在:项目识别阶段,PPP项目的筛选存在盲目性,最核心的“物有所值评价”环节没有受到足够重视;PPP项目准备阶段,实施方案制订不清晰,盲目要求政府补贴,对补贴额度的计算和确定缺乏科学依据;对PPP项目运营年限测算不准确,甚至人为拉长运营年限等,造成部分PPP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甚至烂尾。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对PPP物有所值的定量评价还在研究和探索阶段,对如何科学、合理地比较PPP模式下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支出成本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基准(PSC值)各地做法均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甚至差异较大,难以发挥PPP模式在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