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08-27 03:41黄君婷白子铖刘维
青年与社会 2019年24期

黄君婷 白子铖 刘维

摘 要:了解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现状,加强我国协调员队伍建设。方法 在文献学习和预调研的基础上,总结协调员职业建设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并以结构性访谈的形式对浙江、湖南、山东三省的32名一线器官捐献协调员调研。结果 发现78.1%的协调员认为缺少职业规划、62.5%的协调员认为绩效体系不完善,71.9%的协调员职责界定不清、46.8%精神压力过大。结论 通过借鉴“西班牙”模式,结合中国国情,提出“将器官捐献往专业化发展”,为协调员提供专业培训、明确其职业发展、提高协调员队伍素质建设。

关键词:器官移植;器官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

器官捐献协调员随着移植事业发展,出现的新的社会分工,是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开展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美国出现了最早的器官捐献协调员,80年代中期西班牙等其他欧洲国家也相继设立这一职业。而我国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起步较晚,正式出现于2010年3月,与人体遗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同步开展。

通过实地调研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和浙江省、湖南省、山东省红十字会的32名协调员,我们发现相比于成熟的西班牙模式,我国的协调员队伍建设还处于职业化、专业化的初步发展阶段,而湖南省作为我国器官捐献工作的先行城市,其正在推行的区域负责制及协调员个人素质的培养等方面,适合我国国情,值得全国推广。

一、调研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通过访谈浙江、湖南、山东三省6家OPO组织、2家红十字32名协调员,笔者就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压力、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结构化访谈,探讨协调员队伍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二)结构式访谈内容

为确保结果的一致性,笔者事先设计统一的结构化问卷进行访问,了解协调员当前的工作内容、职业规划、工作职责、工作压力。访谈过程中,提问的次序和方式及对被访者回答的记录方式进行完全统一。整理访谈内容后,我们得出以下结果:①46.8%的受访者认为协调工作精神压力过大,其中34.3%的人表示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常常影响到生活;②71.9%的受访者认为目前协调员职责不明确,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负担加重;③62.5%的受访协调员表示现行的绩效体系不完善,不能很好地提高其工作热情;④78.1%的受访者表示看不到职业前景,职业路径不明确是协调员职业建设中的很大问题。

二、现阶段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

(一)协调员队伍职业制度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职业制度体系,同时,绩效评价体系也亟待完善,目前对协调员的表彰办法只限于“省级优秀协调员”“国家级优秀协调员”等荣誉称号的授予,难以吸引符合条件的协调人才加入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同时,负责协调员选拔的OPO工作人员表示60%以上的协调员因无法预见职业前景,只是将器官捐献协调员这一职位视作职业生涯的“跳板”或留院的手段,并不打算长期从业。由此可见,缺少职业规划不仅不利于从外部招纳人才,长远来看还将导致内部人才的流失。

(二)协调员职责界定不清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职责包括“向其服务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人体器官捐献专业教育与培训;发现识别潜在捐献人,收集临床信息,协助器官获取组织(OPO)的医学专家进行相关医学评估;向捐献人及其近亲属讲解人体器官捐献法规政策及捐献流程,代表OPO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署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协助维护捐献器官的功能;组织协调捐献器官获取与运送的工作安排,见证捐献器官获取全过程,核实和记录获取的人体器官类型及数量;人体器官捐献完成后7日内,向捐献人近亲属通报捐献结果。”

然而在實际工作情况中,我国的器官捐献协调员承担的责任远多于此。由于器官捐献“双盲政策”的限制,以及职业定位不明确,协调员成了沟通捐献者、移植医院、接受者三方的唯一渠道,不仅承担了发现潜在捐献者、协调器官捐献案例、捐献见证、信息报告等责任,往往还负责与交通、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及给予捐献者家庭后续的人文关怀,解决其实际困难等。

此外,由于协调员人数不足,我国不同地区依照各自需求分别设立专职协调员、兼职协调员的职位。其中,专职协调员往往是红十字会的兼职协调员,通常由急诊科医生、急诊处的医护人员充任。据实地采访,协调员反映责任交叉常导致工作搁置,最终使器官捐献案例失败。因此,将我国器官捐献协调员岗位职业化、专职化尤为重要。

(三)协调员队伍资质良莠不齐

协调员岗位的空缺大幅降低了协调员上岗的竞争压力,导致资质良莠不齐。最初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大部分是从红十字会志愿者发展而来,缺乏相关的医学知识背景。在访谈的32名协调员中,有46.8%的人具有医学专业背景,12.4%的人具有心理学、教育学或社会学背景,但仍有40.6%的人不具备与器官捐献协调工作有关的知识背景。不同专业背景的协调员都表示具有医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背景能够为协调工作提供便捷。而40.6%不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协调员也表示,理论基础薄弱常常阻碍他们的协调工作。相关知识的欠缺势必会延搁协调进度,甚至导致协调的失败。

全国优秀协调员、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协调员李翠英也表示,不少协调员因为缺乏沟通技巧、身体或心理素质较弱而不适合从事协调工作。选拔器官捐献协调人才已成为一大难题。

(四)协调过程精神压力过大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协调员必须在保证器官功能状态良好的前提下,在极短的时间内向潜在捐献者家属说明器官捐献的意义和注意事项并争取其支持。时间的紧张和捐献者家属观念的阻碍,导致协调员在工作时常常遭遇不理解甚至敌意。采访得知几乎全部的协调员都曾在协调时遭遇捐献者家属的语言暴力。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器官的最佳移植时间,协调员通常保持24小时随时待命的工作状态,长时期处于精神负荷过大的状态。

三、优化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器官捐献案例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协调员个人的工作水平。因此,解决现阶段器官捐献协调员的面临的困难,加强协调员队伍建设,对于我国器官捐献的发展。根据重要调研结果,笔者从职业素养、制度建设及社会关怀三个维度提出综合视角下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协调员个人职业素质

(1)提出专业知识水平要求

一直以来,器官短缺的争论焦点并不在于潜在捐献者数量稀少,而在于对于潜在捐献者的忽视而导致促成捐献成功率低,实际上这对协调员的专业素养、责任意识、沟通技巧等有着过硬的要求。湖南省器官捐献人数以及比例位于全国前列,与其拥有的高水平协调员队伍关系密切。在采访中南大学湘雅二院、中南大学湘雅三院时,我们知悉其单位的大部分协调员学历为硕士及以上,其中更不乏心理学、法学博士。受访者表示,器官捐献协调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背景,并具有伦理学、心理学、法学等相关知识储备。同时还需要专业培训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以便于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大大提升器官捐献成功率。

(2)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范围

在“湖南模式”中,湖南省专职协调员将工作重心放在教育与宣传上:到自己服务区的各个乡镇医院、社区展开讲座、向医生护士进行器官捐献专业知识的巡讲并向群众传播相关知识。而发现潜在捐献者的工作交则给了所谓的“信息员”,即ICU、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急诊处的医护人员。而临床上大量“信息员”的介入,使得发现的潜在捐献者的数目大大上升。如此,病人家属先从“信息员”得到器官捐献信息,具备一定捐献意愿时再与OPO协调员联系,协调员只需负责解答捐献过程、移植时的注意事项、遗容遗貌恢复等专业知识,在减轻协调员的精神压力的同时,有助于在提高協调成功率。

(二)推动器官捐献制度创新实践

推行协调员区域负责制 湖南省器官捐献数量及比例居于首列,可作为“典范”供我国其他地区学习,根据采访湖南省红十字会、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在职协调员,我们总结出了信息员、OPO协调员、红会职责细分以及协调员区域负责制的“湖南模式”:当“信息员”发现合适案例后,选择恰当时机向家属提出“器官捐献”的建议。如果家属想要深入了解,“信息员”将病人信息反馈至该区域的OPO协调员。在红会的配合下,协调员组建工作小组,由医学专家核实病人情况,帮助潜在捐献者家属完成自主决策。实际操作中,每一个器官捐献的案例都是在和时间赛跑,成功案例的关键就在于能否及时反馈信息。这种将不同地区的案例明确划归责任协调员的模式,有效地提升了其工作效率,提高了器官捐献协调成功率。

(三)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1)健全协调员职业规划与奖惩体系 由于缺乏职业规划,从业者很难将“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长期职业,这不利于协调员队伍的建设和我国器官捐献事业的发展。红十字会以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系统性、动态性和长期性三大基本原则,建立完备的器官捐献协调员职业规划体系。根据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不同特长和工作重心设立不同的职位和职业规划路径,如器官捐献总协调员、宣讲教育协调员、 红会对接协调员以及人文关怀协调员等。此外,完善职称评定体系,明确薪酬待遇及奖惩体制,定期进行资格认证等,可参照西班牙设立奖金制度,利用经济激励推动协调员努力寻求潜在捐献者。

(2)提高大众宣传与协调员职业认同感 器官捐献协调员作为新兴职业,获得的社会关注度仍不高。器官捐献协调工作对社会的伟大贡献并没有被大众所了解,协调员个人的高尚品格和突出的工作能力也鲜为人知。在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公民器官捐献的道德应然性已不存在问题,而加强协调员队伍建设、提高其社会知晓率和知名度已成为提高公民器官捐献率的必要。调研过程中,笔者发现,我国第一批器官捐献协调员为我国的器官捐献事业的奠基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如全国优秀协调员郭勇和他的团队,为了争取交警部门的支持一次次奔走医院和交通事故现场之间,最终创造了法医、交警和协调员联动的新格局,推动了湖南省交通事故器官捐献率的提高,使其连续几年居全国第一。

媒体应挖掘和展现协调员的突出贡献和感人事例,对每年的全国优秀协调员评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扩大大众宣传的方式,营造社会支持氛围、增加协调员自身的职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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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文章为人体器官捐献伦理体系构建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BZX120。

*通讯作者: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