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出口贸易效应研究

2019-09-05 01:52李芬娟易海峰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17期
关键词:出口贸易跨境电商一带一路

李芬娟 易海峰

内容摘要:本文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和运营模式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当前跨境电商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以传统贸易引力模型为基础,同时考虑到跨境电商运营的两种不同模式对出口贸易影响效应的差异性,选取2008-2017年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样本数据,分别采用时间序列模型和面板数据模型就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欧盟出口贸易效应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欧盟出口贸易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且已经成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欧盟(包括各成员国)之间国际贸易畅通的重要手段,但要注意跨境电商发展的不同运营模式对我国与欧盟出口贸易之间具有贡献差异性,国家应该通过优先发展B2B模式来促进我国对欧盟的出口贸易。

关键词:“一带一路”   跨境电商   出口贸易   B2B模式   B2C模式

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国际贸易电子化、信息化趋势显现,基于电子商务手段的跨境电商得到蓬勃发展,由此也引发了对跨境电商的广泛关注。跨境电商狭义上指跨境零售,广义上指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手段实现商品的进出口,可以归入进出口贸易范畴,包括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进出口贸易的商品展示、洽谈和成交等多个环节的电子化,典型的如B2B和B2C模式。因此,跨境电商可以界定为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

(一)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网络零售形式突出

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得到不断扩大,从2012年的1.9万亿元迅速上涨到2017年末的6.3万亿元,其中2017年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同比2016年上涨14.5%,作为出口跨境电商重要模式的B2B市场交易规模同样在2012-2017年的6年时间里出现爆发式增长,2017年交易规模达到5.1万亿元,同比2016年增长13.3%,其中出口跨境电商网络零售形式形成的市场交易规模占到1.2万亿元(见图1)。

在政府政策利好和跨境“海淘”越来越被居民接受的背景下,我国跨境进口电商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2018年一般贸易进口金额超过一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在进口跨境零售电商市场份额中,以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京东全球购和唯品国际四大巨头为主,其中天猫国际和网易考拉占到跨境进口电商的一半以上市场份额。

(二)交易品种相对稳定,细分类产品需求不断涌现

从2017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产品分布情况(见图2)来看,3C电子产品、服装服饰类产品出口占比最高,但随着消费者个性化消费需求的发展,出口产品呈现多样化,细分类产品不断涌现(譬如家居园艺、安全监控、电动平衡车等)。

从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网购产品分布情况来看,食品、美妆个护、服装鞋帽、箱包、家居百货类、母婴用品等排在前列,成为大多数进口跨境电商的选品重点。但网购产品的差异化和多样化发展趋势明显,据艾瑞咨询对“海淘”消费群体的调查显示,收入在8000以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消费群体年轻化是我国跨境电商消費者的主要特征,这决定了我国未来跨境电商产品将会进一步朝差异化和个性化方向发展。

(三)跨境电商出口占比下降,进口占比快速增长

从当前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发展情况来看,进口跨境电商增长迅速、出口跨境电商规模不断下降,2013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出口占比为85.7%,到了2018年,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出口占比降到了77%,而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中的进口占比则由2013年的14.3%迅速增长至2018年的23%(见表1)。

(四)跨境电商模式仍以B2B为主,B2C快速发展

从我国当前跨境电商发展模式来看,B2B模式的跨境电商交易市场规模虽然由2013年的94.8%降到了2018年的84.6%,市场份额占比连续出现下降,但其依旧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份额占比依然在80%以上(见表2),仍然是当前乃至未来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商业模式。

从2006年以后,B2C模式的出口跨境电商开始兴起,且不断创新,形成了平台式和自营式的发展模式,助推了生产商实现盈利空间提升和库存水平下降的目的,因此在国内得到了迅速发展,从表2的市场份额占比情况也可以看出,最近几年B2C模式出现了高速增长,其市场纷纷由2013年的5.2%快速增长至2018年的15.4%,在政策利好和资本助力下,B2C模式的发展空间巨大,并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我国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运营模式

跨境电商运营模式细分为出口和进口,就目前而言,我国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2B和B2C两大模式,每一种模式又细分为信息服务平台模式和交易服务平台模式(见表3)。

相比于出口跨境电商,早期的进口跨境电商交易模式主要以代购或个人“海淘”为主。2013年后,随着进口关税调整、通关流程简化、支付环节便利,以及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的出台,进口跨境电商进入了快速化发展道路,并出现平台招商、自营、平台+自营、海外代购等多种模式(见表4)。

通过两种运营模式的对比可知,B2B平台电商现金流有较强周期性,易受经济大环境变化和同行竞争影响,其发展以规模取胜,整体盈利规模庞大,但是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利润水平较低。而B2C电商平台现金流相对稳定,一般以特定品类的专业能力取胜,重视客户引流和复购率,虽然规模较小但是投资见效快,能够快速获得较高利润。从目前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来看,跨境电商主要出口3C电子产品、服饰鞋帽、户外用品等。其中,3C电子产品和服饰鞋帽具备成本优势且易于运输,亦是我国外贸的传统主流产品;户外用品、家居园艺和汽配等新品类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增长,交易量在快速上升。

(二)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问题

产业层次偏低、配套体系建设不足、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是当前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出口跨境电商发展和运营模式来看:一方面,跨境电商规模占外贸总体规模比例还比较小,服务于跨境电商出口的相应政策体系,譬如税收配套政策,以及跨境电商发展的服务体系(支付体系)以及国际物流支撑建设体系仍然滞后。虽然2013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打破了出口零售电商退(免)税的制度瓶颈,但由于跨境电商产品大部分都是无增值税发票的廉价商品,或是订单过于碎片化,其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另一方面,跨境电商的商品主要为消费品,而外贸商品结构更多的仍是机电商品,而且跨境电商主要靠价格低廉吸引消费者,使得同类商品的销售额不升反降,大量无品牌或低附加值的产品拉低了整体单客价。如eBay和速卖通的单客价一般为30美金左右,使用Wish较多的义乌小商品则在5美金左右。此外,跨境电商出售的商品一旦在海外产生退换货或库存滞销问题,处理难度也非常大。与出口跨境电商发展存在层次偏低和配套体系建设不足现象类似,进口跨境电商发展同样如此,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同样滞后,且还存在贸易和通关便利化受阻、邮递个人物品总量限制以及商业数据保密性欠佳等问题。因此,当前进口跨境电商对供应链的控制能力仍然相当薄弱。此外,平台间的激烈竞争使得烧钱的“节日补贴模式”愈演愈烈,甚至陷入“好卖的商品不赚钱、赚钱的商品不好卖”的怪现象,甚至对海外品牌长期以来形成的价格体系造成冲击。

我国跨境电商的出口贸易效应研究:基于欧盟的实证分析

(一)基于欧盟的跨境电商出口贸易效应时间序列实证分析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要实现互联互通,特别是在贸易畅通的推动下,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欧盟国家之间的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贸易畅通的重要基础是设施联通,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力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电子商务作为跨境贸易的重要手段,其发展对于促进欧盟国家与我国之间的贸易互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跨境电商B2B模式的稳健发展和B2C模式的快速兴起。虽然跨境电商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但跨境电商对于促进贸易畅通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为进一步探讨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我国与欧盟之间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在传统贸易引力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基本模型:

LnEX=c+αLnGDP+βLnDistance+γLnDSindex+μ (1)

式(1)中,LnEX表示我国对欧盟的出口额,数据来自统计局网站;LnGDP表示我国GDP总量与欧盟GDP总量的乘积,数据根据wind数据库数据整理得到;LnDistance代表我国与欧盟总部所在地的距离,数据根据Distance Calculator工具计算所得;LnDSindex表示网络就绪度指数得分,近似衡量跨境电商发展指数(由于各国不存在简明直观的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数据,所以本文采用其他文献常用的网络就绪度指数近似衡量,网络就绪度指数采取了统一的国际标准,其参考数据指标不仅包括了一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主要硬性指标,还包括了市场环境等指标,且经过专家多年反复论证,能够较好反映一国真实的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数据来自于全球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信息技术报告》。为避免模型分析时变量出现的异方差性,所有数据均进行了取对数处理。

本文进行实证研究的样本时间为2008-2017年,并在实证模型估计前对LnEX、LnGDP、LnDistance和LnDSindex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均存在显著的时间序列单位根现象,差分后不存在单位根现象,即所有变量为同阶单整,可以进行协整模型估计。据此,采用stata 15.0软件对此进行协整估计,得到估计结果为:

LnEX=2.514+0.468LnGDP-0.296LnDistance+0.302LnDSindex

(5.27***)  (4.32***)       (-3.22***)         (6.27***)      (2)

其中,R2=0.832,模型拟合度较好,且各变量估计结果的系数统计量均显著。对协整估计方程(2)的残差项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不存在单位根,也即模型估计是稳健的。

从式(2)的估计结果可知,欧盟GDP的扩大,以及我国GDP的扩大均会促进我国对欧盟的出口贸易,而与欧盟之间的距离变量则会对我国出口产生抑制作用,这与理论预期相吻合,经济的扩大显然有利于贸易增长,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出口的增长,而距离则会加大出口贸易的运输成本,显然对出口不利。

本文最为关注的重点是跨境电商发展对出口的影响效应显著为正,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欧盟出口增长的弹性为0.302,能够显著助力出口贸易发展。这表明,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促进国内贸易,也能够有力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跨境电商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跨境电商的发展不仅对我国有利,反过来对于欧盟也有利,所以我国与欧盟各国应该共同推进跨境电商发展。

(二)稳健性检验:基于欧盟成员国的跨境电商出口贸易效应面板数据分析

为进一步检验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一带一路”背景下欧盟的出口贸易效应是否稳健,本文進一步采取各欧盟成员国样本数据(样本期仍然为2008-2017年)进行面板数据分析(样本中的欧盟成员国主要包括27个国家,分别为: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建立面板模型如下:

LnEXit=c+αLnGDPit+βLnDistanceit+γLnDSindexit+μit    (3)

式(3)中,LnEXit表示我国对欧盟第i个成员国t年的出口额,LnGDPit表示t年我国GDP总量与欧盟第i个成员国GDP总量的乘积,LnDistanceit代表我国与欧盟各成员国首都所在地的距离(该变量中时间对距离不产生影响),LnDSindexit表示t年第i个成员国的网络就绪度指数,来近似衡量该国跨境电商发展指数,所有数据来源与欧盟样本进行时间序列分析一致。

同样,在面板模型进行估计之间,首先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发现各变量同样存在面板单位根现象,因此对各变量进行差分处理。在具体模型估计前,首先判断面板模型估计应该采用个体固定效应估计、随机效应估计还是混合模型估计,经过F检验和Hausaman检验结果发现,该面板模型应该采取个体固定效应模型估计,得到相应的面板个体固定效应估计结果如式(4)所示:

LnEX=4.21+0.386LnGDP-0.354LnDistance+0.287LnDSindex

(2.27***)  (3.89***)     (-4.77***)       (3.21***)     (4)

其中,R2=0.6825,模型拟合度仍然较好。

从(4)式的估计结果来看,模型中各变量估计结果的系数统计量仍然显著,仅仅是估计系数大小略有变化,这表明前面时间序列估计得到的结果是稳健的,同样证实了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有利于促进对欧盟的出口,且对欧盟各成员国的出口同样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距离因素仍然是阻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

(三)不同跨境電商运营模式对欧盟出口贸易效应的影响差异性分析

由于我国跨境电商不同运营模式的市场份额(交易规模)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进一步分析不同跨境电商运营模式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效应差异性,本文进一步结合表2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份额占比情况(将不同模式跨境电商市场份额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指数的交叉项作为解释变量纳入模型中),来对基本模型进行估计(其他数据同基本模型,此处不再赘述),得到估计结果分别如式(5)和式(6)所示:

LnEX=5.674+0.338LnGDP-0.187LnDistance+0.382LnDSindex×B2B

(3.27***)  (3.59***)      (-1.96***)           (4.33***)    (5)

LnEX=4.772+0.384LnGDP-0.225LnDistance+0.248LnDSindex×B2C

(3.12***)  (2.85***)       (-4.97***)           (6.63***)    (6)

由式(5)和式(6)的估计结果可知,GDP变量和距离变量对欧盟出口贸易效应的影响并没有产生实质性改变,仅仅在数值上略有差异,同样印证了本文基本模型得到的结论。而B2B和B2C两种不同跨境电商发展模式对我国与欧盟之间出口贸易的影响效应弹性却截然不同,相比较而言,B2B模式对我国与欧盟之间的出口贸易弹性要高于B2C模式,这表明就当前而言,我国B2B跨境电商模式不仅在交易规模占比上要高于B2C模式,且单位贡献度也同样高于B2C模式,尽管我国B2C模式在最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且市场份额占比在不断提升,但这种边际提升的市场份额并没有改变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主体模式。

结论及政策启示

第一,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呈现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品种相对比较稳定,细分类产品需求不断涌现,出口占比份额趋于下降、进口快速增长的趋势性特征。第二,出口跨境电商运营模式主要包括B2B和B2C两大模式,同时又可以细分为信息服务平台和交易服务平台模型,而进口跨境电商则主要表现为平台模式、自营模式,以及平台+自营综合模式和海外代购模式。总体而言,我国跨境电商模式仍以B2B模式为主,但B2C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且不容小视。第三,我国跨境电商虽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也存在显著问题,主要表现为:出口跨境电商整体产业层次偏低、配套体系建设仍显不足,与进口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贸易和通关便利化受阻、邮递个人物品总量限制以及商业数据保密性欠佳等问题凸显,跨境电商对供应链的控制能力较弱。第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对欧盟出口贸易具有显著促进效应,同时两种不同模式的跨境电商发展对我国与欧盟之间的出口贸易效应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具体表现为B2B模式不仅是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主要模式,而且对我国与欧盟之间的出口影响效应弹性(贡献度)要高于B2C模式。

据此,笔者认为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虽然在产业层次、配套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不容忽视的是,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欧盟(包括各成员国)之间国际贸易畅通的重要手段,各国应该重视跨境电商的发展,让跨境电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动力的推动者。与此同时,更需要针对不同模式跨境电商发展对出口贸易影响的贡献度来制定优先发展策略,分类精准施策进行引导,譬如更加重视对B2B模式配套体系建设和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对B2B模式的研究,但也不可忽视对B2C模式的关注,同时还需要注意,各国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国际贸易各国家之间的距离会通过流通成本因素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文婧,张越强.跨境电商平台对河北省外贸经济增长驱动作用探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9(1)

2.罗娜,罗乐娟.基于“一带一路”的跨境电商对我国进出口贸易影响实证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20)

3.来有为,王开前.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J].改革,2014(5)

4.金虹,林晓伟.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与策略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15(9)

5.丁珏.“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浙江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评价分析[J].商业经济,2018(10)

6.王进,杨峻一.“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商协同机制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理论版),2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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