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唐代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的原因

2019-09-06 15:48侯一凡
新丝路(下旬) 2019年2期
关键词:儒学

侯一凡

唐代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高度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古代文明高度繁荣的时期。这一时期自由、开放、包容、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直到今天仍为我们所推崇。但唐代高度发达的封建文明和唐代贵族女性相对自由的生活并不意味着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得到提高。恰恰相反的是,唐代并不是我国女性地位大幅提高的开始,而是我国女性地位不断被降低,女性角色在社会中不断被弱化的开端。

就人口素质[1]而言,唐代女性的文化素质整体提高,但唐代女性所接受的教育是畸形的,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开启智力而是为了“知书达理”,通过教育对女性从精神上进行束缚;此外,唐代女性的身体素质处于不断下降的阶段,女性人均寿命剧烈下降,初婚年龄越来越早。整体而言,唐代女性人口素质整体下滑。

就政治角度来说,唐代女性相较北朝女性的整体社会政治参与度不高,从武则天称帝(公元690年)到玄宗朝建立(公元712年)的20年中,唐代贵族女性参政达到顶峰,但整体而言,全社会的女性政治地位没有得到改变。

从女性社会经济活动来说,女性整体社会经济地位处于下降趋势,唐代女性不具备授田资格,在法律中不承担赋役(但在实际中同男性一样承担赋税),在生产领域只有城市女性有条件从事商业活动,且在唐中后期这种小型商业活动也越来越少。[2]

在玄宗即位后,尤其是在唐代中后期安史之亂后,礼教的束缚使唐代女性地位越发无可避免地降低下去。而影响女性社会地位下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本文将对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进行简要探讨。

一、根本原因:社会经济的变化

由于受到隋末连年的战争的影响,唐政权建立之初,社会生产活动中断、人口锐减,国家百废待兴。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央政府一面组织人力、物力尽快稳定社会,恢复社会生产,另一方面,提倡早婚多育以提高人口数量,增加劳动力。对封建国家来说,人口意味着更多的劳动力和更多的财政收入。在这种政策方针的指导下,女性的社会角色势必被打压,政府要求女性向家庭方向转变。由此,取消一般妇女授田资格这一措施便不难理解。

另外,唐代生产力、生产工具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随着曲辕犁的推广,精耕细作式的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的成熟。和男性相比,女性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分工进一步向家庭手工业方向发展,并不占生产的主要部分。经济地位的降低必然导致女性在家庭、在社会中的话语权减弱,从而导致社会地位降低。

虽然在战乱时,由于男性壮劳动力征召入伍,留守地方的女性承担起大部分家庭经济责任,但这对女性整体社会地位的提高没有造成较大影响。

二、社会原因

1.武则天称帝

武则天称帝对女性地位有着直接且显著的影响,自武则天开始到玄宗登基这一期间,女性参与政治,客观上提高了女性的政治话语权,虽然这时的女性政治家们还没有代表整个社会的女性利益的意识和举措,但在行为上已经有了具体体现。但是这种影响由于维持时间太短、社会客观条件等原因而仅仅局限于上层社会并没能对女性整体的地位做出大的改善。

同时,武则天称帝对整个男性社会的冲击也是巨大的,对男性社会来说,虽然“太后摄政”可以作为国家紧急防备措施而成为不成文的规定,但“女皇”对整个男性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来自权威上的挑战。男权社会不会也无法容忍长期以来作为男性附庸的女性登上政治舞台,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和他们共同决定整个社会乃至国家的走向。他们不承认也不肯承认女性和他们是平等的地位。我们可以明显看到男性社会对女性参政的排斥和反对,自此之后,我们可以说整个男性社会对这一点更加“警惕”了。从国家层面到家庭层面,都在打压、防备女性“过多”的参与社会事务:

玄宗即位后,女性参与国家政治的风潮刚刚停歇下来,立刻爆发了关于“父在为母服丧”的争论,官员们普遍认为“父在为母服丧三年”提高了女性地位,对此必须进行“更正”[3]。

2.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对唐帝国的影响是巨大的且多方面的,而这每一个方面又都对唐朝的女性产生了影响。

(1)儒家思想重新兴起

安史之乱后,唐帝国内忧外患:外有周边少数民族政权虎视眈眈,内有各藩镇割据势力威胁皇权。此外,长达八年的安史之乱破坏了中原的经济活动,使中央财政不堪重负,无法及时的提供帝国运转下去的财政收入。整个帝国迫切的需要改变这种状况,重新建立统治秩序。而思想上权威的确立与政治上的秩序重建常常是一致的,儒家规范社会等级秩序的作用在安史乱后重被提起,“尽管唐代前期儒学的发展状况与专制政治的发展有不适应之处,但由于统治体制的整体功能,思想方面的缺陷就显得不那么突出。然而到唐代后期,随着政治体制失去平衡和中央集权的控制力削弱,儒学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思想方面的缺陷就日益突出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不断提出复兴儒学的要求” [4],儒学在原有基础上由 “务实”向“三教合一”的新儒学方向发展。

伴随儒学正统地位的逐步恢复,它所提倡的“仁义礼智信”等观念也得以在全社会提倡和推行。儒学要求整个社会从家庭到国家确定一种稳固且不容置疑的秩序,促使社会对女性贞节、家庭关系等问题重新认识,对女性的贞洁、节烈等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要求,从身到心得对全社会的女性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束缚。要求“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将女性作为附庸的物品看待。

(2)社会经济遭到破坏

长达八年之久的安史之乱将唐王朝统治的大部分地区都卷入战火。即使安史之乱结束之后,唐王朝的统治也无法恢复之前高度统一的状态,各军镇节度使之间彼此碾压,局部战争不断。此外周边少数民族国家乘乱入侵,边疆地区战火也未停歇。

战争不但使女性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也使女性需要承担比之前更加繁重的劳作。常年的战争使整个社会的经济都遭受了极大的破坏与摧残,青壮劳动力作为炮灰被损耗在战场,后方的女性需要通过大量的劳作来维持生计,甚至承担国家劳役赋税。

在这种状况下,女性的社会地位也无从谈起。

三、小结

唐代女性地位变化的总趋势是不断下降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根本原因主导了唐代女性的地位不断下降的趋势,随着女性不授田在唐代被彻底确定下来,女性在家庭、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不断下降。这种下降导致的女性整体地位下降是其他方面短暂的增长所没有办法弥补的。而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革,又进一步降低了女性的社会地位。自此,虽然女性依然需要承担大量劳动和国家赋税,但在国家制度层面女性的贡献被忽视了。女性对社会的付出自此只能通过家庭,通过男性表现出来,这对整个社会的女性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注释:

[1]本文采取“人口素质二元论”,既认为人口素质包括身体素质和文化素质两个评判标准。

[2]我们在对待唐代女性的经济活动时,不能套用当今社会的观点,认为经济活动便意味着女性社会地位提高。首先,唐代并不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这一时期的经济活动依然是原始的商品经济,而不是发达资本经济。此外,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从事商业活动的女性社会地位并不高,甚至会因为从事商业活动而从“农户”沦为“商户”,地位低下。这也是为什么选择从事的多是社会底层女性而不是上层贵族。

[3]参见《旧唐书》卷二七,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5月第1版,第1023-1031页

[4]参见张跃.《唐代后期儒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第1版,第2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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