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2019-09-10 07:53刘晓丽
新教育论坛 2019年17期
关键词:公共体育服务政府

摘要:在消费升级的视域下,国民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对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国民对体育差异化、扩大化、多元化的需求,整合社会资源,也为促使行政型政转变为服务型、发展型政府转变,安徽省政府通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以实现更好满足国民公共体育需求,提升政府服务力的目标。本文以安微省为例,通过阐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必要性,以及在购买构成中所存在的风险,提出应对公共体育服务购买风险的具体防范措施。

关键词:政府;公共体育服务;风险及防范

引言

目前,在党中央“体育强国”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国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日益增加,体育意识也愈来愈高,渴望地方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然而由于我国传统的公共体育服务,由政府单一性攻击,在体育服务的内容上缺乏多样性,在形式上较为单一,且由于地方政府行政部门缺乏相关公共体育服务经验,造成公共体育服务效果不佳。然而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以其作为服务生产者,能够有效提升国民公共体育的满意度。

一、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重要性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对政府职能转变,服务质量、整合社会资源及推广体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职能转变。在传统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政府往往充当公共体育服务的生产者以及管理者,不能有效地将专注于公共体育的服务,而通过购买公共体育的方式,能够使政府智能更集中,从全能行政型,转变为,发展服务型政府。其次是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能够有效激发市场活性,促使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利用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为国民提供更专业更丰富的公共体育服务。再次,在以往公共体育服务中,政府的偏好与国民的偏好呈现差异化问题,导致公共服务利用率低下。而通过购买服务,由市场决定决定公共服务种类及项目,极大地降低了风险。此外,通过购买活动,能够极大整合社会体育资源,极大提升了公共体育服务的选择性。

二、安徽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风险分析

安徽省在公共体育购买方面,已有长足发展,从购买项目到购买类别,安徽省政府无不将公共体育的购买纳入各级政府的规范中,并通过出台多部相关政策,明确政府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畴及内容。但购买过程中依旧存在着选择风险及道德风险问题。

(一)选择风险

安徽省政府在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以多层委托及代理关系完成公共体育服务的购买,也因此,在导致社会代理人为有效获得与政府的合作机会,在信息交换时,故意隐瞒对自身公共体育服务产品不利的信息,导致委托人不能及时有效地选择出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最终造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发生。此外选择风险,也表现在安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中,不能准确低收集适合国民丰富需求的服务信息,导致在购买体育赛事,设施、活动服务中,不能有效地调动国民的积极性,

(二)道德风险

公共体育服务是中特殊的产品形态,难以量化,通常以体育赛事、活动,培训教育等形式展开,因此安徽政府在于社会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中,容易造成代理方为获得利润的最大化,阳奉阴违,在获得提供权后,便偷工减料,以劣质服务,换取高额的利润。由于安徽地方政府在公共体育领域缺乏相关经验,无法有效查出问题所在。又因为信息不对称,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很少让群众知道,因此无法利用群众力量实施监督。

三、安徽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预防措施

(一)构建购买公共体育的规则制度。

安徽省会有效规避选择风险及道德风险,应从制定规则制度入手,以条例、办法、政策、措施等手段,约束代理人不规范的行为。并加强购买流程中的管理体制,强化信息公开、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评审立项等相关制度的构建,将安徽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信息透明化。其中在评审立项管理制度设立中,应追加责任追究规定,从严格的处罚力度入手,对阳奉阴违、偷工减料的代理人进行责任追究,从而保证体育服务质量的提升。此外,建立动态数据库,全面记录代理人详细履情况,便于安徽政府对代理人提供的公共体育实行监督。

(二)扩大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的范围

由于安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属于多层级委托制,通过初始代理人,委托社会代理人,再有社会代理人委托具体服务商。导致购买流程中,信息闭塞。初始代理人无法有效获得后续详细的购买信息,更易增加道德风险及选择风险。因此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使政府能够有效了解购买公共体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時加以协调,纠正。此外由于政府具有购买服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政府能从各层面租到体育服务的购买计划,方向,以便使体育服务更符合国民的实际需求。

(三)建立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体系

为有效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安徽政府应发挥行政力量,通过邀请媒体、专家、公众代表成立专项监督评价小组,以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公共体育服务的效率、质量、满意度进行评价,其中,在具体的监督评价体系中,安徽政府由于监督评价结果与自身效能有关,因此应回避监督评价过程,使监督评价小组具备相应的独立性。此外,安徽政府应及时将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信息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使群众积极参与到体育服务的监督过程中,进而有效提升公共体育的服务质量。

结语

公共体育服务是健身强国的基础之一,是提高国民身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因此安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时,应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具体需求,在购买并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应做好预防各类风险的工作,进而保证公共体育服务的质量,提升国民身体素质。

参考文献:

[1]冯欣欣.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模式研究[J]. 体育与科学,2014,35(05):44-48+71.

[2]朱江华,吴琼.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的执行[J]. 体育科学研究,2018,22(02):39-43.

作者简介:刘晓丽(1988.2-),女,汉族,山西阳泉人,学历:本科硕士,职称:助教,从事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运动训练学研究。

课题基金:2017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安徽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K2017B005。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公共课教学部 安徽合肥 23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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