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之光

2019-09-10 07:22梦亦非
散文 2019年10期
关键词:路灯黑夜灯光

梦亦非

我走在培正路上,此时的东山安静如一块蓝印花布,散学的孩子们早已回家,夜生活还未开始,正是一天中最“虚弱”的时刻——这条拐弯着下坡的单行道上很少有车,两旁的百年洋房在暮色里显出它们的沧桑与优雅,古树们在轻轻地晃动,天空有如香脆的薄饼。半明半昧的光线让这个广州最中心也最古老的富人区显得很闲静。

正当我如同沉浸在香槟里一样惬意时,树冠中的路灯蓦地亮起,有如婴儿睁开惺忪的睡眼,有如树上开出的凤凰花。我看了一下时间:十九点整。我继续往培正路那一端散步,再走一百米,却发现隐约的路灯全都变成了刺眼的太阳,我顿时惊觉起来:夜晚开始了,黄昏还没隆重开幕就已经被迫退场。

城市里没有黄昏,某个官僚技术机构操纵着城市直接从白天迈入黑夜,这种操纵使用的工具是某种线——光线,再加上路灯开关的按钮。

在农业时代,从白天转入黑夜的过程被称为黄昏,它是一天中最安静最悠闲也最让人柔软的时段,无数文学作品从黄昏得到灵感,“感伤”的文学本质上是黄昏的文学,遥想百年之前,决定生活节奏的不是钟表,而是大地上的光线变化。“山羊的眼睛就是我的时钟。”乌尔里希·布雷克回忆他小时候在瑞士放羊的经历时说。而A.罗杰·埃克奇在他的《黑夜史》中如是写道:“表明黑夜即将到来的迹象有无数种,有些可以凭肉眼直接辨别,有些需要依靠先辈们的智慧。当太阳快要落山,万寿菊的花瓣开始闭合,一群群乌鸦返回自己的鸟巢,兔子则表现得更加活跃,山羊和绵羊的椭圆形瞳孔此时变成了圆形。”在法语中,“黄昏”一词揭示了夜晚景色的色泽变化,这与欧洲西部的地理环境有关,它的黄昏持续时间很长,与低纬度的地中海地区形成鲜明的对比。我们应该还记得托马斯·哈代在《林中人》中的说法,他说典型的村夫“会看到周围景色不断变化,而那些只听时钟报时的人从来不会察觉这些”。

今天的城市里全是“只听时钟报时的人”,他们挥舞着“光线”直接将白天变魔法般变入黑夜,黄昏早就被工业时代杀死了,城市是冷酷与坚硬的,它不需要多愁善感的黄昏,于商业意义上而言,黄昏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是一种时间的浪费。

在现代灯火通明的夜晚之前,农业时代的夜晚则显得过于孤独与恐怖:“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这种情景今天看来过于稀松寻常,在古代则是人人向往的“仙境”,由此可见农业时代的孤凄。今天我们着迷于关于吸血鬼的视觉大片,真实的吸血鬼生活的不是灯光灿烂的后现代,而是黑漆漆的古代。

在没有灯光的古代,城市的夜晚是非常危险的,像一个个黑洞。

对黑夜的恐怖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集体无意识,从东方到西方的文字中黑夜永远是负面的词,埃德蒙·伯克在《对我们高尚和美丽观点起源的哲学探究》一文中,认为黑暗永远有其独特的可怕之处:“黑暗给古往今来的所有国家都带来过恐惧,因而,很难想象,这种恐惧仅仅是一些无稽之谈造成的。”

在没有灯光的古代城市中,黑夜让人们失去视觉,看见异象,遭遇疾病,恶魔与女巫同舞、幽灵共吸血鬼齐飞,死神的阴影在黑夜里巡游:跌死、酒精醉死、溺水身亡、火灾……虽然现代城市里也有这些危险,但远不如古代社会的黑夜那样来得普遍。最普通的是来自坏人的抢劫,1585年出版的一本辞典将小偷定义为“为了夜间偷盗而白天睡觉”的坏人,盗贼们最让人发指的是他们的“小偷的蜡烛”,这种护身符广受欧洲小偷们欢迎,它用砍下的手指或尸体上的脂肪做成,没有受洗过的婴儿的手指被认为最有魔力,甚至小偷们将被处死的罪犯的手做成蜡烛架,这种手被称为“荣耀之手”。

光让城市在黑夜里变得安全一些,吓退盗贼,照亮道路,温暖家庭,驱走魔鬼……但古代城市的光却是非常难得的,因为那时没有电,没有路灯。在极度黑暗的夜里,城市中却有了另一种极端的光:火灾。局部的火灾是个人的烧伤。1675年,英国兰开夏郡的一位医生灌了一肚子酒后,失足栽进了壁炉里;考文垂的一个女人因为血管里充满了纯酒精,从床上滚到蜡烛上之后变得像油灯一样熊熊燃烧起来。在一个光稀缺的城市中,过于猛烈与极端的光就变成了灾难,火灾成为城市最大的危险。1666年9月2日夜里,伦敦一家面包店里引发了一场至今为止全伦敦最严重的火灾。一开始时伦敦市长大人不以为意,认为“女人一泡尿就能浇灭它”。但不幸的是在东风的推波助澜之下,大火在四天内吞掉了伦敦五分之四的房屋,圣保罗大教堂等八十七座教堂、一万三千多间民宅、市政厅、海关大厦、皇家交易所等灰飞烟灭。英国皇家学会创始人之一的约翰·伊夫林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圣保罗大教堂的石头像炮弹一样飞舞,熔化的铅在街头流成一条小溪,街头铺设的石头闪耀着红色的火光,馬匹和人都不敢在上面行走。”这就是古代城市夜晚的火,夜晚的光。

在缺乏光的古代城市之夜,光之所以是可怕的,就因为它不是常态的,而现代城市常态的光是路灯。我们知道非常态的东西一定是危险的,因为它不可捉摸无规律可循,让人缺乏心理安全感。在中世纪的暗夜要过去的时候,路灯出现了,这是城市史上的一次最重要的革命,让城市从危险之域变成安全之堡。

十五世纪初,人们开始尝试在城市街道上进行人工照明。1417年,被伦敦冬日漆黑的夜晚弄烦的伦敦市长亨利·巴顿发布命令,要求人们在室外悬挂灯具照明。他的倡议被海峡彼岸的法国人采用,十六世纪初,巴黎居民住宅临街的窗户外必须安装照明灯具。到了路易十四时巴黎的街道上出现了许多路灯。1667年,被称为“太阳王”的路易十四也烦了黑夜,正式颁布城市道路照明法令。有人认为,正是因为这部法令的颁布,路易十四的统治才被称为法国历史上的“光明时代”。难不成“太阳王”的称号与他喜欢的城市之灯有关系?

事实上并非如此。1662年,在竞技大会之后的联欢庆祝宴上,路易十四穿着象征太阳的服饰盛装出场,他因此得到了著名的绰号——太阳王。“我选择太阳这一形象,”他说,“是因为太阳能够辐射四周之独特的品质,太阳传递给其他星星的光芒……以及它那恒久不变的、永不偏离的轨道……的的确确是一位伟大君主最生动、最优美的象征。”在太阳王的时代,城市里的暗夜开始往“太阳”的方向转变。此时的巴黎,数百座风灯被系在横跨街道的绳子上,高高地悬挂于主要街道上空,间距为六十英尺。这让一位来自西西里的游客夸张地嚷道:“即使阿基米德活到今天,恐怕也难以发明比这更好、更有用的东西。”其实这不是太阳王的发明,而是巴黎第一任警察署长尼古拉·德·拉·雷尼的设想,他说服了太阳王。同一时期的英国,每年用于维系六千多盏风灯的开销近五万英镑,除了点灯人(多好的一个诗歌意象)的工资,金属灯罩的制作、悬挂风灯的绳子、蜡烛等都需要很大的费用。

1669年阿姆斯特丹有了路灯,1682年柏林有了路灯,1683年伦敦有了路灯,1688年维也纳有了路灯。当然,不能高估古典时代的路灯,它们的效果其实很差,路易斯·塞巴斯蒂安·梅西耶认为巴黎的路灯只有一个价值:让人看到黑暗。

后来路灯改用煤油,亮度有了明显的提高,而路灯的真正革命是在汽灯出现之后。然而最初,它的发明者英国人威廉·默多克却饱受讥讽。沃尔特·斯科特曾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称,有一个疯子要用一种冒着“黑烟”的路灯来给伦敦的夜晚照明了。1807年这种新型路灯被安装在了波迈大街上,并很快被欧洲各国的首都所效仿。当时的《泰晤士报》如此评价:“自从航海开始以来,对于大英帝国来说,没有比这更为重要的了。”它的亮度是蜡烛和油灯的十二倍,1823年已有四万盏路灯遍布伦敦。

强烈灯光的出现让城市开始变得安全,《利物浦信使报》称:很快,“日光”将“通宵照耀着我们的街道和商店”。而简·奥斯汀借用小说中人物的话说:自从阿尔弗雷德大王那个时代以来,英国没有哪一种东西在预防犯罪所起的作用能与汽灯相比。灯光因此成了城市恶棍最大的敌人。

人类用电照明与这两位有关:俄罗斯人亚力山大·洛德金和美国人托马斯·爱迪生。1873年洛德金因设计出白炽灯泡而获得了彼得堡科学院颁发的罗蒙诺索夫奖,不久这种灯泡被应用于彼得堡海军大厦的照明。几年之后爱迪生对这种灯泡进行了改进,使这种灯泡的亮度更强,生产成本更低。随着这种灯泡的大量出现,汽灯迅速退出了公共照明,电灯取而代之,一直沿袭到今天。

对于城市而言灯光是天使,它让城市犯罪减少,罪恶降低,也让公共夜生活成为可能。白天被人们用于工作,真正的私人生活则要从入夜后开始,这就需要足够的灯光,为人们照亮、指引方向,制造娱乐……没有光也就不会有夜生活,乡村里是没有夜生活的,因为它没有足够的公共灯光。可以说因为公共灯光的出现,人类生活领域被拓宽了一倍,深入到黑夜的“美洲大陆”上。

灯光的亮度与城市的发展程度成正比。某次与前辈诗人哑默聊天,他刚从深圳回到贵阳。“在那边还是灯火通明,老广剔一根牙签的功夫就飞到贵阳,往外面一看,黑灯瞎火的。”哑默边说边摇头,让我意识到灯光与城市的关系。当你在夜里飞抵一座城市,这座城市如果灯火辉煌,你就会很放心很轻松,如果这座城市黑灯瞎火,你的心情便会大受影响。就像在暗夜里回家,如果窗户里透出光亮,你就会产生幸福感一样。中国的沿海城市一般没有黑夜,而内地城市还是农业时代的模样,入夜黑漆漆的,仅从灯光就可以看见城市发展到了什么阶段。

但城市也因此依赖上了电,一旦停电,城市就从天空坠入了地狱。在城市史上,因为停电、缺少公众照明而发生的问题,同样像中世纪一样可怕。没有了电,现代城市会堕入比中世纪更深的罪恶之中。1977年7月13日,纽约市以及北部郊区停电,停电时间持续了二十五个小时。晚上全城五个区都出现了混乱,数个居住区发生了抢劫。到恢复电力供应时,纽约超过一千七百个店铺遭到抢劫或破坏,共有三千多人被捕,财产损失估计在一亿五千万美元。当时的纽约市长称这一夜是“恐怖夜晚”。

城市患上了“光依赖症”。当光缺乏时,这种症状就表现为恶。恶并不是人天生的,而是内心的欲望与环境的合谋。但停电也会受一些人欢迎,因为它让人们重拾传统的生活,从电视机面前离开,从电脑面前离开,从书本面前离开,加入人情味的社区生活。

现代城市是没有夜晚的,夜晚甚至比白天更明亮,前一天晚上我与朋友驾车在珠江边上兜风,两岸灯火通明,广州本来能见度不是很好,但到了夜里,因为灯光的大量照耀,远远就可以看见白天看不见的高楼。当我们的车从一个光的宫殿般的隧道開出地面时,两边与前面的路灯、高楼上的灯,将街道照耀如水晶天堂,在飞驰的速度中,我看见了超过白天的光明与快感。

在这种视觉快感的后面,其实是严重的光污染。

中国目前夜晚天空光的色度测量基本处于空白,有学者因此测量了夜空的亮度和色度。

测量位置距地面十八点五米,按仰角四十五度安放仪器,以便与人们观察到的夜空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数据说明随着各种晚间照明的开启,天空色度值发生明显变化。测试结果表明,6月份、7月份变化发生在二十点之后;而3月份则发生在十九点之后,这恰恰是晚间照明开启的时间,说明各种晚间照明确实给天空带来了影响。

夜间天空光由自然夜间天空光和各种夜间人工照明的泄露光组成。实测结果表明,城市夜间天空光亮度已明显大于自然夜间天空光2.1×10-4cd/m2的亮度。二十三点以后即各种景观照明均已关闭的深夜,夜间天空的亮度及色度依旧受到同样的影响,依旧存在着光污染。深夜仅有道路照明,夜间天空的色度数据也更加趋向于高压钠灯色度坐标x= 0.516,y= 0.389的标称值。

人类用光照亮了城市,照亮了可以发生罪恶的角落,防止了更多的犯罪,也照亮了人类的心灵,让人类对黑夜的恐惧消失于明亮之中。但是,过度的明亮也会带来黑暗,如果盯着太阳不眨眼,你很快就会失明。同样,过度的城市之光让我们眺望自然的心灵之眼失明,让我们消失了睡眠,让我们的欲望在夜晚泛滥而淹没人性。

上帝给予的每样事物都有两面。

责任编辑: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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