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付费不能只追求“抱款”

2019-09-10 07:22王石川
时代邮刊·上半月 2019年2期
关键词:服务收入文艺价值

王石川

“中国有8亿多网民,付费用户增速之快,出人意料。”据报道,2018年,我国互联网相关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用户付费模式的崛起。有专家认为,我国互联网文化产业已经从“内容免费+广告推广”模式进化为“内容付费+广告推广”模式,几乎与发达国家同步。

从音乐到影视,从综艺到文学……越来越多的用户愿意为网络上的好作品付费。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某视频网站的会员服务收入高达29亿元,已经超过在线广告的服务收入。另一家视频网站日均付费用户增速已经连续4个季度超过100%。

付費时代呼啸而至,好内容变现越来越容易,愿意为好作品买单的用户也越来越多。对用户来说,付费可以获得独特而丰富的精神享受;对作者来说,内容付费也是一种看得见的回报。正如专家所言,“内容付费+广告推广”模式给优质作品以尊严,体现了创作的价值,对创作者来说是很大的正向激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好的作品不仅可以收割流量,还能黏住用户,甚至能增加可量化的付费用户。从“爆款”到“抱款”——赚个盆满钵满,似乎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是,评价方兴未艾的内容付费,不能只看用户的数量和增速,还要看这种模式有没有长久的生命力。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当前80%的付费内容是网络小说,另外20%也多是各种“快餐文化”。这一数据或许并不准确,但不争的事实是,一些作品之所以有人买单,不是因为其质量高,而是因为作者名气大,或是平台的各种“忽悠”。再者,用户要先付费才能获得阅读资格,即便作品质量低下也无法退款。

在这个信息爆炸、碎片化阅读盛行的时代,为用户过滤掉杂质信息,提拎出各类有效信息,当然可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然而,有些作者缺乏诚意,完全把内容付费当成商业行为,如此产出的作品还值得称赞吗?

内容付费,不能只输送价值,还应该输送价值观;不能只看重真金白银的回报,还应该重视用户的真实反馈。毕竟,内容付费不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还带有精神和文化属性,这就要求创作者要有高的标准,致力于正向的价值塑造。文艺不能成为市场的奴隶,优秀的文艺作品应该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内容付费的春天来了,但还没发展到黄金时代。越是众声喧哗,越应该坚守文艺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的独立价值。在追逐财富的热潮中,少一些浊流,多一些清流,别把内容付费做成一锤子买卖,别让内容付费成为收割用户的“游戏”。建立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机制,让真正能温润心灵、启迪心智的作品传得开、留得下,让用户获得真正有价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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