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公证中的那些“奇葩证明”

2019-09-10 09:43胡晓栩
新生代·下半月 2019年5期
关键词:公证处民政部门崔永元

这不是证明我爸是我爸吗?李总理都说了……

这是近年来笔者在工作中听到的频率最高的一句话,没有之一。

自从李克强总理痛斥证明“我爸是我爸”后。不少当事人已经自觉的断章取义随意引用,以示自己的不满了。作为一名普通的公证行业从业人员,对此现象甚是不平。此文或许无法为所谓的奇葩证明正名,至少要极力向大众澄清其中的许多误会。

首先,大众被标题党迷惑视听。

如今人人身处信息洪流之中,标题党更是伺机而动。如前段时间,崔永元曝光范冰冰阴阳合同一事炒的沸沸扬扬。便有标题党趁机蹭热度,抛出了“崔永元深夜曝光了他,这次我却看哭了”之类的文章。猛地一看,以为是崔永元又爆出了什么惊人黑幕,点开才知道是崔多年前采访过的一位在中国边远地区支教的外国人感人至深的故事。崔永元也在微博中表示他“采访过许多好人,这就是个好人,不过标题党有点烦。”

此类新闻比比皆是,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一些错误的“常识”长期占据朋友圈,官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出来辟谣。有些标题党文章,非本专业人士对文中的说辞根本无从辨别真伪。人民网也曾点名标题党,称其是最擅长的就是断章取义,从文章内容中截取出最具卖点的内容,提炼成“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题,以吸引读者眼球; 并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风气,对新闻当事者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甚至可能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其次,所谓奇葩证明,意在确权。

李克强总理痛斥证明“我爸是我爸”的言论是有其特定语境的。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时,李克强费解地发问:老百姓办个事儿咋就这么难?政府给老百姓办事为啥要设这么多道“障碍”。

在公证工作中,被当事人们称为“奇葩证明”的通常是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时,需要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

什么是继承权公证呢?简言之就是某人去世之后,解决其生前名下的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在其所有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而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呢?一般来说是当事人申请永久居留权、移民国外或者父母带未成年子女出国旅游时,一些国家要求提供的;同时,有些国家是独生子女的父母方可随子女落户。也曾有当事人持出生公证和亲属关系公证,在国外继承财产。由此可见,继承权公证或者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均是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公证处必定是慎之又慎。想必,没有人希望自己的财产被不相干的人红口白牙的随意取得。

公证处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亦是无奈之举。现行法律规定,公证机关仅有核实权,并无调查权。(《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调查权与核实权的区别,下面以一个案例举例说明。某男,称其是未婚,向银行申请贷款,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赋强公证时,经公证处在民政部门核实,某男并非未婚。但具体是离异还是已婚,民政部门并不向我处透露。如需进一步核实,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结婚证或者离婚证,我处据此再次向民政部门核实。与此同时,假设该男子实为已婚却以未婚的名义骗取了银行贷款,并办理了赋强公证。将来一旦违约,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时,该男子的配偶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最后,很可能导致银行无法及时足额回收贷款。

最后,多项措施去证明。

俗话说,隔行如各行。如果你来到笔者所在的公证处或者是任意一家公证处,都能看到为数不少的假结婚证,假离婚证,假房本等假证。持假证的当事人有不少都称之前买房、孩子上学,这些证件都可以用,为什么到了公证处不能用?真真是让听者苦笑不得。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各个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加深。比如说,证明我爸是我爸的亲属关系证明,在户籍信息管理规范的情况下是可以凭借户口本等证明。新华网曾转文提到,“奇葩证明”层面不穷,大大增加了办事成本,让民众疲于奔波。但有一个问题一直存在误区:“奇葩证明”究竟奇葩在哪里?很多时候,奇葩的不是证明本身,而是办证明的过程。比如最典型的“证明我妈是我妈”,看上去十分荒谬,但在特定情况下,比如子女因户口外迁,迁出地与接收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未能做好对接工作,就会导致信息缺失,这时这种证明其实是必要的。问题在于,在公民的户籍信息已经实现互联互通的背景下,这原本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证明,可能敲个回车键就能完成的事,但由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把办事成本转嫁给了普通民众,最后变成了一件无比复杂的事情。事实上,在一个法治化和信息化的社会,关于公民身份和财产的各种证明会越来越多,只不过有些有形的,有些是无形的。这当然会带来不便,但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对此,网友和舆论不应盲目地去质疑证明的合理性和存在意义,而应更多地反思如何简化法律和行政程序,尽可能地降低办证成本。

在办理一些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必不可少,但还是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以笔者所在的公证处为例,与当地的民政部门及房产管理部门紧密合作,免去了当事人在各部门之间來回奔波之苦。使得假证无处遁形。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约了不少成本。

在痛斥奇葩证明的舆论时尚下,跟风当一回键盘侠,除了一时痛快,于人于己有何裨益?有谁更深一步考虑过这背后的原因呢?这又牵涉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行政管理的规范等。公证的所谓“奇葩证明”只是这张网中一个容易被提起的点。

作者简介:姓名:胡晓栩,性别:女,民族:汉族,现就职于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从事公证行业近十年。

猜你喜欢
公证处民政部门崔永元
试论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公证处档案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怎么抓
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要受民政部门监管
公证处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探究
加强民政档案管理的措施略谈
崔永元的金钱观
耳才
浅谈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利用的措施
远离诱惑
小心“公证”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