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自然思想

2019-09-10 17:43车晓艺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3期
关键词:老子

【摘要】:老子《道德经》以“道”和“德”为主线,凭借与“道”相应和的“朴”“静”“无为”等观念构造出他的自然人性观。老子的自然观强调人之自然本性,即“朴”“无欲”“自化”。“道”周遍万物,而素朴之人的禀赋和性情受“道”影响最大,因而越发能依“道”行事。因而,老子所说的“无知少欲”之人,恰恰是有“道”之人,也是能创造出新文明的人。老子强调“朴”,“朴”既是“道”的显现:具体而微、无处不在,又太过平常以至于易被人忽视。老子在《道德经》中构建出“朴”的观念,即老子以“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等,把“朴”用作具有实物威力的器物——“大制”;又以“敦兮其若朴”,把“朴”用作真人的本性,以此构造出了民之“朴”“无欲”“自化”等自然人性论。若我们把“朴”作为“道”之显现、作为“器物”之实用,作为“真人”之代表,就会发现“朴”在政治、德性修养以及生活处事方面具有巨大力量。因此,“朴”作为“道”和人性中本有的因素成为老子自然人性观的核心概念。

【关键词】:老子 自然思想 自然人性

人各有其禀赋与性情,但人之所以称为人恰是因为每一个体都体验到了同一种普遍性,正因这同一的普遍性使得每一个体享有“人”这个称呼。老子用道生养万物来说明降临在每个人身上的同一普遍性,即,人成为人,是因人的自然本性,即人的本质。“道”变化万千,老子取“道”之“朴”“静”“无为”“自化”等形相说明人之自然素朴、有力,从而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展望视野。本文以“道”为线索,论说老子自然思想中的自然人性论。

一、“道”与人之淳朴本性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五十一章)1世间有这一物,这一物就因“道”(必然性)而生;既然必然有此物,就有养护他/它的东西存在,老子称这养护万物的东西为“德”,即万物各有的本性。人是道的一环,道给予人自然本性,使得人能够朝向善的方向发展。人的自然本性是老子劝说君王用“道”为政时点出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页203)此段可精炼地归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十九章,页134)。在老子看来既然人由道所生,君与民就同属于道的一环,而民的原初淳朴之心可代表自然人性,即人的本性:没有太多欲望、没有机诈之心。在老子看来,圣人的作用之一就是使混乱的民心复归淳朴,即让民心回归到自然本性中。但老子所设置的圣人复归民心的方式,不是使民习得见“道”的智慧,以便人人能凭借认知“道”的理性行事。老子说圣人的方法是“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页296),并且依据“弱者道之用”(四十章,页217),得道的圣人以不显自己意志的方式扶正民心。老子对民要求“绝智弃辩”(十九章,页134)。《道德经》中提到的知或智有如下含义:一,算计与辨识之心;二,知“道”,即了解“道”,与此相反是“不知”,即不见“道”却自以为是,“自恃”“自矜”。无论哪种对“知”的理解,老子对民的态度都是要民无知无欲。民之自然本性是朴、少欲、无私心,但民众的性情各异,有天性意志较他人强者,有欲望天生比他人多者,“无知无欲”不被启蒙的民是否如老子所说有“自正”“自化”能力?让我们从人的婴儿状态开始,对保持自然人性之民的生存状态做一番推想,这两个问题所具有的诸多细节可在这番推想中得到进一步展示,问题的答案也会向我们显示出。

我们假定一个新生儿出生在老子描绘的“小国寡民”2社会中。这个社会的居民保有人的自然本性,民风又淳朴。此婴儿在淳朴民风下长大,未受到邪恶环境影响,天生拥有“道”的平和、少欲、淳朴诸种德性,一切善的东西都在他的内心成长并且未受到“启蒙心智”的教化。因为他的性情较其他民眾更爱冒险,他便跑到村庄的外围世界探险。他看到外界人民在他们所创造的繁华世界中,享受着机械设备带来的诸种便利,歌舞升平、舟车环绕,好不热闹。他震惊于外界民众创造出的繁华景象,但他也在这里看到过许多令人心惊的争斗场面,乃至看到某人因冲动险些杀人的情景。这些情景令他心生厌恶,他生在没有极尽算计与争斗的淳朴村庄,善在他心中茁壮成长,他还未对善恶进行理性分析之时,就在情感上厌恶恶,他的心也在抵制自己感受到的一切不合“道”、不合人之本性的东西。他在外界社会生活久了,就认识到了人的机诈之心,但他在淳朴村庄中生活更久,降在他心中的善与“道”牢牢守护着他,以致他对那些能便捷得来却不属于自己的利益根本无感。当有人夺去他应得的东西,他心中立刻涌来不公正之感,但他永远有多种合道的处理方式。因为道之无限,尊道之人的选择就格外多,而且“道”常使人做出对自己与他人更好的选择3。一天,他坐在一位乞丐身边静观这个世界的繁华,想到自己的故乡似乎也有人会制作这些便利的机械,但村人更喜欢与邻人合作使用简单的器物收获粮食;似乎在他儿时探索过的一个废弃粮仓中也有舟、车。他看了看身边面黄肌瘦的乞丐,立马想到故乡人的生活尽管没有此世界繁华,但人人衣暖食足,想到家乡没有那仿佛要消灭对方生命才罢休的争吵。那丢弃“道”的狡诈之心在他的故乡无法施用,因为人人视有此心的人如小丑。

他身处的“小国寡民”之地恰好拥有肥沃的土地、富饶的自然资源,我们不禁会想,如果邻国人民同样心思淳朴,但生活在贫瘠的土地上,他们受自然条件限制,连最基本的自然欲望饥渴等也得不到满足。当村民决定迁徙,来到上述之人的故乡并受到热情款待,他们每个人在这里几乎第一次有了饱腹之感。他们想留在这片土地,可如果这样做,这片肥沃土地的人口就会过多,来自贫瘠土地的人商议并做出决定:不能损害邻国人的利益,让我们重新上路,寻找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肥沃土地,天明就走,也不强迫要留在这里的人。

由此可以看出,在老子“道”与“德”的设想中,人之淳朴的自然本性更合“道”,“无知无欲”的素朴之人拥有自己的文明与生活方式,并且有能力创造出更好的生活。

二、素朴之人的理性与合道行为

老子期望君王能见“道”“无为”,老子所言说的圣人“和其光、同其尘”“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君王与圣人这两者的形象是有知者或需要有知,他们需要祛除强加于人的意志。但老子以“无知无欲”言说与要求民,“将以愚之”4“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5“绝智弃辩,民利百倍”“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章三,页67)而且老子消解了君王的权力与有为的制度标准,圣人只在辅正民心时引导民,在民心归于淳朴时便离开。但回归到淳朴“无知”状态的民众如何“自富”?“无知”之民是否具有“自正”“自化”能力?没有君王和圣人的引导,民众如何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文明?察看贫瘠土地上的民众做出的决定,便可得知,民人自然会对事情的状况做出一番考量和决定,就在此刻,人的理性在自然发展,因为理性也是“道”赋予人的自然本性之一,是使人成为人的“实在”。重要的是,淳朴之民可发展出与他们的自然本性相适应的理性,即能制定出向善目的的理性,摒弃极尽趋利的算计之心,即以最便捷的方式取得最大利益,甚至不惜牺牲对方的生命。民的自然人性时时受“道”控制,人在合“道”的路上行走,自有合“道”的理性牵引你拿该拿的东西,做应当做的事情,这就如同“三尺之上有神明”,合道之人有神明看护,他们合“道”的自然人性会让贫瘠土地上的民众做出应当的决定。人在做出决定之时,就已经对利害有所判断,可以说“算计”利害方面的理性已包含在合“道”的目标中。

老子《道德经》常把圣人与道并说,因为圣人是体道之人,是按道行走之人。“道”生万物却不控制万物,而圣人如“道”行事:无为、“行不言之教”“功成而弗居”。老子说人要闻道、依道,这实际是要求统治者知“道”,以便按“道”自行周转的运行规律统摄国家。而老子对民要求“绝智弃辩”,因为在老子看来人性本是“朴”。“朴”不是愚昧和无理性,而是人最接近“道”的状态。有“朴”常在人心,人便能闻讯“道”的存在,如此,民无需君王设定的美丑、善恶标准就可依各自的特性做应当之事。“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章三十二,页188)这句话描述无形之“道”小而“朴”,却有威临万物之势。“朴”,质素6也、真也7,“道”千变万化,“朴”作为“道”的体现,既说明“道”之平常、不显眼,也突出了人性“朴”之状态的内在力量。老子的自然观强调人性之质朴,朴民,依自然心性生长,而那素朴的力量又会使民心自由本真,思想向着拥抱善的创造力方向发展。

三、“知止”与“合道”

《道德经》章三十二有:“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始制有名”,“有名”就是规定了物的限度,“知止”便是知道这一物的限度。而这“有名”是“道”的显示。正如老子十二章所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心之发狂,便是超过己与物的限度。老子强调“见素抱朴”,正是说明素朴之人能随时感知“道”,知“道”便知一物的限度,从而不会使自己身入险境。“知止”就是知道一物之限度,一物之限度在于善恶之分别。限度一定,善恶立判。老子从“有名”出发确立万物限度,达到的结果是“不殆”,而“有名”在老子语境中恰是“道”。《道德经》章一有“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和“有”都指向“道”,即“道”孕生万物后,万物才有了限度。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卷九章九中说到:“生命自身就是善的和愉悦的。因为,它是限定的,而限定性是善的东西的本性。”(1170a 20)亚里士多德在这里说有限定的生命才是善好的,这如同老子在十二章说到的生命限度,即合道才“知止”。

“无知少欲”的淳朴之民拥有判断善、恶的情感,无需君王设定标准教化民众区别是非善恶;民众决定重大事件之时就已经自然地发展出合“道”的理性。因为使人成为人的自然本性中,自有合“道”的理性牵引民做出应当的决定。老子所描述的“无知无欲”之民在合“道”的理性中不需要依赖技术促进自己社会的文明发展,因为,处在富足土地上的民众和寻找富足土地的民众所构建的生活,恰是古代贤人想过的生活,也是当代人所梦想的生活。

结语:老子笔下“无知无欲”的民众恰是人狂妄之情未显露时的状态,此时人与自身的“道”同在,人不用理知“道”却能自然做出合“道”的行为,而人各自的性情也会自然地舒展开,却不会伤害到他人。而今,当人不能见“道”,也不畏惧“三尺之上的神明”时,狂傲自大的心竟会赶走“羞耻”,从“杀人有理”到“游戏人间”,似乎“道”与法对他无能为力,他自视为神,是的,他此时怎配称为“人”!但如果我们心归淳朴、“返静归根”,“道”自会牵引我们、守护我们,我们会成为真正的自己、成为真正合道的人。

注释:

①引自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五十一章,页254。正文引用的《道德经》原文,若没有特别注明,均引自陈鼓应的《老子注译及评价》。

②《道德经》八十章有,“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③正如《道德经》十五章所说,“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道之“不盈”指道的无限;人的“不盈”,即人不满不骄,即能留给他人和自己足夠的空间:不侵犯他人,不将自己的意志伸向他人,不露锋芒,不争,不伤人,并做出适合双方的最好选择。

④《道德经》六十五章有,“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⑤《道德经》四十九章有,“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其中,“耳目”,王弼在《老子道德经注》四十九章中注为“各用聪明”。

⑥《道德经》十五章有“敦兮其若朴”,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价》页117注释6有,“刘信芳说,‘如朴’言其质素。”

⑦王弼《老子道德经注》二十八章有,“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王弼注,“朴,真也。”

【参考文献】

【1】陈鼓应著,《老子注译及评价》[M].北京:中华书局,2016.1

【2】王弼著,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6.10

【3】亚里士多德著,廖申白译注,《尼各马可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6

作者简介:车晓艺(1993-),女,汉族,山东省淄博市人,研究生在读,哲学专业,单位: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哲学专业,研究方向:外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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