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书法美学地位的确立

2019-10-12 14:20林春华
艺术大观 2019年26期

林春华

摘要:中国书法作为一门最古老的传统艺术,书法从进入自觉阶段始,其美学地位即得到人们的充分肯定。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书法既获取了历代文学家的热情礼赞,也获取了历代官方机构的大力支持。

关键词:中国书法;美学地位;确立;原因

中国书法的美学地位在我国除短暂的特殊历史时期外,自古及今都是受到充分肯定、高度重视的。而之所以会如此,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书法既是我们中国艺术的核心,又是整个世界艺术的典范。

一、中国书法美学地位确立基础

我们迄今可以见到的第一篇专论书法艺术的文章是东汉崔瑗的《草书势》,而正是这篇文章以汉赋的文学形式,肯定、揭示与描述了书法艺术的具体美学特征。其后,更有东汉文学家兼书法家蔡邕作《笔论》《篆势》,西晋文学家兼书法家杨泉作《草书赋》、成公绥作《隶书体》、卫恒作《隶势》、索靖作《草书状》、刘劭作《飞白书势》,唐代文学家兼书论家、书法家孙过庭作《书谱》等,都莫不以优美、形象的文学语言,对书法艺术之美进行生动而热情的讴歌。另外,文学家们还积极采用诗歌的语言形式来赞美书法、弘扬书法,据今人沈培方、洪丕谟《历代论书诗选注》一书可知,南朝宋时的诗人鲍照就写过一首咏赞书法的四言诗——《飞白书势铭》。至唐代,那些广为后人称道的大诗人如李颀、李白、杜甫、戴叔伦、许瑶、韦应物、鲁收、韩愈、刘禹锡、贯休、韩惺等,虽不以书法名世,但都有很高的书法审美能力,他们在与同时代书法大家的交往中,深切地感受到了书法创造之神奇和书法形象之瑰丽,因而纷纷欣然命笔,留下了大量描绘书法之美的灿烂诗篇。受前人影响,宋代以后兼擅书法的历代诗人亦常常以诗歌形式来传达书法的美感魅力。这些事实有力表明,书法在历代文学家的心目中,从来就占据着不同凡响的美学地位。

六朝晋武帝时,国家设立书学博士,招收弟子学员,以“钟(繇)胡(昭) 为法”。唐代的书法更是备受官方扶持,“唐翰林院有侍书学士,国子监有书学博士,科举有‘书科,吏部以书判定选,书法为进身途径之一”。唐代国子监管辖下的六所高等学府,其中就有一所“书學”。“书学”为专科学校,有学生30人、博士 2人、助教1人。弘文馆是唐代贵族子弟学习的地方,也招有学书的学生。宋代对书法亦极为重视,国家不仅为书画家设立了专门的官职,而且为书画家设立了专门的创作机构一书院和画院,米芾就曾担任过书画学博士,掌管两院事务。元、明、清三代在书法教育方面,善书者如赵孟頫、王铎、刘墉等都受到朝廷重用,科举考试必须写得一手工整楷书这两个基本事实,也说明书法在当时仍然为统治阶级所首肯。

大约自20世纪之初,人们对书法略有写忽略,因为这时,西方文化源源流入中国,再加上战争内乱等因素,人们已无暇顾及书法,在艺术上只看重那些能为现实政治提供直接服务的文学、绘画(主要是宣传画、漫画)、音乐等。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期。尽管如此,60年代期间,潘天寿先生还坚持在高等学府浙江美术学院国画系设立书法专业。直至80年代到来之际,国家方才重新重视书法的美学地位,不仅相继在全国艺术院校、师范院校开设书法专业,招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与博士生,而且成立了全国性的书法组织机构——中国书法家协会,更将书法定为二级学科与舞蹈、电影、绘画、音乐等艺术门类平起平坐。

二、中国书法美学地位确立的根据

(一)书法是中国艺术的核心

同西方崇尚写实的传统艺术相比,中国传统艺术则明显偏向“写意”一端。在绘画方面西方比较偏向于写实,在色彩和构图方面要求要和自然实体一致,然欣赏着感觉到和自然的实物一样逼真,而中国绘画讲究的是色彩和构图更具主观化,数尺长卷即可展示万里江山风貌,几只灵动的蚱子能让人感到满幅是水。至于工笔画虽有写实追求,但只是局部的细节写实,在整体构图与透视运用上仍不脱写意之框架。这些无不表明,中西艺术审美观念上的差异由来已久。从与自然物象关系的角度来看,书法是一门最彻底、最纯粹的“写意艺术”。我们常常看到,一个内行书家在检验一个人的书法能力与书法水准时,他往往不是要被试者提供一幅完整的作品,而只是要被试者当场画出几根线条,凭线条质量之好坏即能做出相应的公正评价。正因为线条如此重要,古代书法理论中关于笔法之阐述才会占据巨大比重。

中国其他传统艺术,虽不如书法这般视线条为生命,但对线条意识的强调,与西方同类型艺术比较起来,仍显得非常突出。如观西洋雕塑会产生庞大的“沉重”感,而观中国雕塑则会产生活泼的“流动”感。最后再来看看绘画艺术:油画是西洋画的主要画种,形式语言是色彩以及由色彩涂绘而成的块面结构,这种块面结构可以反复修改,不断地推倒重来,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程序上的先后之规定。中国画的主流仍在于它的线条化追求。审视当代中国画创作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当代的中国画作者大多已没有古代与近现代画家的书法功底,线条意识既差,线条质量更不堪入目,因此,他们只得避难就易,求助于油画的块面结构技巧。但如此杂交后的中国画已没有什么优势可言——比古则不纯、比洋则不精。在我们看来,为了中国画的再度振兴,那些没有书法功底的作者练一练书法线条实在大有必要。

书法是中国艺术的核心,作为事实它早已存在着,在理论上对它给予明确揭示却始自近现代以来的一些作家和人文学者,如邓以蛰、宗白华、林语堂等。认为中国艺术的审美基础都是由书法奠定而成的。

(二)书法是世界艺术的典范

纵观世界艺术的发展,中国书法艺术绝对称得上是其中重要的一员,博大精深发挥着不可低估的典范作用。这种典范作用可从如下两个方面清楚看出。

其一,为日本、朝鲜和东南亚等国家输入了新的艺术品种。受益于汉字文化的强力辐射,自秦代前后开始,中国书法就通过多种途径陆续传入与我国比邻的朝鲜、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度,并在那里生根、开花、结果,为它们培植、增添了一个崭新的艺术品种。总之,中国书法艺术就其发展成就看来,对日本的“书道”和朝鲜的“书艺”等具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对后者起着巨大的典范作用。至于在其后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书法更是时时发挥着典范作用。朝鲜、日本等从中国引入书法之后,并不就此断绝与中国书法的联系、以“孤立”状态进行自我发展,而是从未间歇过取法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书法。中国书法从二王书风到唐宋书风,从明清书风到近代书风,从帖学系统到碑学系统,都无不在它们那里留下深刻的痕迹。我们甚至可以说,朝鲜、日本等地的书法发展,如果不以中国书法为典范、为借鉴对象,则将成为地地道道的“不可能”。朝鲜、日本等地书法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其重要原因之一即在于源源不绝地从书法诞生地——中国汲取“活水”。与书法距离最近的中国画,也是中国的特有民族艺术,但它就是无法在异国落户安家,更不用说形成异国风貌反过来促进本国之发展,尽管较之书法它还拥有更优越的接受环境与接受屏幕——其他国度都有自己的绘画艺术、却没有自己的书法艺术。这只能说明,在对异国艺术施加影响时,唯有书法才具有典范意义。

其二,为现代西方抽象主义画家提供了多样而深刻的艺术启迪。西方绘画长期以来都把准确再现自然物象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西方抽象主义绘画运动在摒弃自然物象这一客观内容之后,绘画自身的形式语言——构图、色彩、线条等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样一来,形式语言的质量要求自然也就愈加苛刻、愈加高级化。但怎样才能提高形式语言的质量呢?是继续向本系统艺术寻求启迪么?这已经不复可能。那么,看来只有向本系统之外的艺术进行寻求了。就在西方抽象主义画家们苦苦思考之际,他们发现了中国书法,于是,他们欣喜若狂,纷纷将中国书法引为典范而加以“各取所需”式的热情效仿——或以书法中的宗教精神为效仿点,或以书法中的象形文字符号为效仿点,或以书法中的抽象意蕴为效仿点,或以书法中的自由线条意识为效仿点,或以书法中的黑白分割为效仿点,或以书法中的时间运动为效仿点。由于他们的热情效仿,再加上创造性之转化,西方画坛终于诞生了一个新的画种——“书法画”。其中代表人物就有法国的亨利·米肖、乔治·马提厄、汉斯·哈尔通,西班牙的琼·米罗,美国的马克·托贝、莫利斯·格雷夫斯、德·库宁、弗郎兹·克莱因、杰克逊·波洛克、布拉德累·汤姆林,以及法籍华人赵无极等人。这些现代画家不仅指认书法为一门具有典范性的艺术,而且于内心向往书法、于实践师从书法。在他们的心目中,书法简直是一个神圣的象征、一个取之不尽的艺术宝库,正如稍前于他们的立体主义绘画大师毕加索所言——“假如我生在中国,我一定是一位书法家,而不是一位画家。”

三、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中华民族艺术的瑰宝,书法艺术以其独特的艺术美丽令世人矚目,中国书法讲究的是“取百家之精华独本家之骨髓”。书写布局要结体精严,笔力凝重,运之自然,后则不饰,笔势呼应,墨脉贯通,宁静冲和,浑然天成。清代刘熙载在其《艺概.书概》有云其书:“章法要变而贯,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这一切足以说明中国书法也是世界艺术的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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