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聚焦“影子”药师

2019-10-18 05:07
方圆 2019年17期
关键词:处方药大庆市药店

“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8月23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康城药店收银台上立出这样的提示牌。“前不久,我们向市场监督管理所制发了‘药师不在位不准销售处方药的检察建议后,辖区药店针对自身情况进行了整改,并立了这样牌子。”说起提示牌的来历,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超群说,这都是该院开展专项整治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售药行为的结果。

据有关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营资格認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但在执行中,很多药店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并不在岗,实际上,药师成了药店销售处方药的“影子”或“幌子”。

7月初开始,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依据大庆市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公益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对“影子”药师现象启动了专项监督行动。

据了解,处方药是指那些药理作用强、用于治疗较重疾病、容易引起副作用反应的药品,需要病人去医院就医、经医生明确诊断后,凭处方取药,并在医护人员的指导或者监护下服用。滥用处方药,容易危及生命。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在辖区调查群众、暗访药店,发现多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购药消费者没有持药品处方,仍在店内销售人员的介绍下,顺利地购买上述药品等现象。为深入了解并摸清行业问题,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积极争取了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支持、配合。经沟通协调,与其联合调查、执法,顺利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

8月6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以及掌握的3件公益诉讼线索,向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整顿行业乱象。8月7日,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履职,组织专人核查,并着手进行整改工作。8月22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通过跟踪问效了解到,在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整改下,对检察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同时,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回复了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文: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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