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孕周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

2019-10-21 06:19:32谢志群
医疗装备 2019年19期

谢志群

江西省萍乡市赣西医院医技科 (江西萍乡 337000)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生畸形胎儿50万~60万,且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1]。胎儿畸形会导致胎儿死亡,影响产妇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当前医学界对于胎儿畸形尚无切实的预防措施,因此,在产妇的不同孕期加强胎儿畸形检查十分重要。超声是检查胎儿畸形的主要方式,本研究探讨不同孕周产前超声检查诊断胎儿畸形的价值。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于江西省萍乡市赣西医院行产前胎儿畸形超声检查的1 200名产妇,年龄20~38岁,平均(27.84±3.22)岁;初产妇840名,经产妇360名。

纳入标准:(1)临床资料齐全,可进行随访;(2)年龄不低于18周岁;(3)依从性良好,能积极配合检查;(4)语言、听力、认知等功能正常;(5)正常妊娠,具备生育能力;(6)单胎妊娠;(7)产妇及家属均同意参与研究,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1)精神疾病或意识障碍产妇;(2)恶性肿瘤产妇;(3)合并肝肾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产妇;(4)合并传染性疾病产妇;(6)妊娠期有感冒史、宫内感染史产妇。

1.2 检查方法

产妇均分别于孕11~13周(孕早期)、孕14~24周(孕中期)、孕28~40周(孕晚期)采用GE-S6型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行阶段性超声检查,探头频率设置为2.5~5.0 MHz。(1)孕早期超声检查:对胎儿进行整体观察,从其头端开始行纵、横切面检查,直至尾端,测量胎儿头臂长度,矫正胎儿孕周,检查胎儿身体结构,排除异常结构胎儿,并测量胎儿鼻骨、静脉、三尖瓣血流频谱及颈项透明层厚度。(2)孕中期超声检查:对产妇、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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