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打工浪潮我辗转奔波于浙江义乌,广州等各大城市,事与愿违一无所获。但上天总会眷恋于敢闯敢拼勤劳善良的人们,1996年我终于在深圳有了落脚点,进了一家有着一万多人的外资鞋厂。
每天三点一线,车间、食堂、宿舍,宿舍、车间、食堂,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加班加点。底薪180元,算上加班费,全勤奖……满打满算也就三百多元的样子。
农村出来的娃都好面子,在外有苦不愿诉有泪自己尝,遇事不敢吭声,怕父母牵挂、兄弟亲人们担心、怕乡邻们看不起,同学们笑话。
发工资了不敢乱花一分钱。下班后闲游在大街上大排档旁,斜着眼晴偷看着形形色色的诱人食物直吞口水。摸着口袋里不多的钞票总是没有勇气拿出手,因家里还有等着买米下锅的娇妻和嗷嗷待乳的婴儿。
好不容易快熬到过年了,跑到地摊市场上东逛逛西瞧瞧,挑一件自己中意的衣服,忍痛掏出藏在内衣里还带着余温的钱,舍不得出手,与地摊婆讨价还价啰嗦了半天,终于少了一块二块的付上,心满意足的准备打道回府。转过身来在门口迎面碰到一个大概六、七岁,面黄肌瘦,上身套着一件土蓝色绵袄的只有一只手臂的半大男孩子,两脸蛋被寒风割得通红通红的,面前放着一张发黄的纸片,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父亲病重瘫痪在床无钱医治,母亲离家出走,家里已无米下锅,求好心人行行好……”我看着可怜,从内衣袋掏出10元钱放进那个小孩面前的纸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