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妮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发展带来的诸多好处吸引了大量的人进入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的城市,驱动着就业者基本住房的问题变得格外突出。为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以及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缺口过大问题,出现了“在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的政策试点。由于目前在我国涉及公租房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基于此状,通过剖析公租房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在我国集体土地上建立公租房的建议。
关键词: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租房
一、概念界定
根据《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农村和城市近郊的土地都是集体的,还包括集体分发给成员建造住房的土地和长期耕作的土地和山地,分别是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我国土地主要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使用方式。其中建设用地又从所有权归属上被分为国有的和集体的两种。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个人投资或筹资,举行各种非农业设施所使用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学校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进行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和乡(镇)村企业的建设和兴办,是农民集体和个人实现非农生产建设依法规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我国法律对于该项权利的使用进行了许多的限定,例如,使用的主体一般是本集体及其成员,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需要集体土地建设的,必需通过征收利用的方式,使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后才能取得使用权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