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离初心使命,他们错入8个“雷区”(三)

2019-10-21 07:34:15
党员生活·下 2019年11期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案例1 空白公函掩护违规吃喝

邱先俊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得这么严,怎样才能继续公款吃喝呢?”湖北省潜江市渔洋镇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罗某强一直在心里盘算着。

按照2013年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罗某强琢磨,或许可以在公函上“做文章”——全市22个乡镇经管站,大家“函来函往”,利用公函进行公款吃喝,就可以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

2015年3月25日,泽口镇经管站到渔洋镇经管站进行学习考察活动,直接把空白的工作联系函交给罗某强代为填写。尝到甜头后,罗某强多方联系,先后从泽口镇经管站、浩口镇经管站、熊口镇经管站等单位要来空白公函,随意填写,大吃大喝。然而,干了坏事总有败露的一天,罗某强一不小心就露出了马脚。

2016年8月26日,浩口镇经管站、熊口镇经管站来渔洋镇经管站学习“三资”管理工作,罗某强在潜江市区的李大厨餐馆进行接待。但在盖着浩口镇经管站大红章的空白公函上,罗某强却填写了接待熊口镇经管站工作人员。这一问题线索很快被市委巡察组发现,并移交市纪委监委调查。

调查人员通过比对公函字迹、抽取单位印证等方式,发现罗某强经常以调研考察招投标工作、“三资”管理、按户连片工作等事由,在公务接待函上动手脚,违规组织公款吃喝,而且大多数进餐安排在市区,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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