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问题探析

2019-10-21 23:07:05武乾
大东方 2019年3期

武乾

摘 要:随着当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就显得比较重要。在2013年的时候初次审议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向社会征集意见,从而行政诉讼法进行了首次修改。本文主要就行政诉讼修改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希望能进一步丰富其理论,为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有所裨益。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修改问题;完善制度

0.引言

2015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结果,从整体来看是和司法领域预期是符合的,和以往的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突破。但是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当中也存在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加强重视,要结合具体的不足进行分析研究,为完善行政诉讼法打下基础。

1.行政诉讼法制度缺陷和原因分析

1.1行政诉讼法制度的缺陷

从我国行政诉讼法制度的缺陷能发现,体现在诸多的层面。行政诉讼法的制度结构有受案范围以及诉讼程序两大要素,从没有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的制度缺陷来看,主要体现在受案的范围和客观要求不适应上。如对行政规范文件审查,行政诉讼和复议没有对接,复议环节可请求附带审查规范文件,但是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不能请求附带审查规范文件,从而就能够发现,法律救济在民告官前后两个阶段之间就停止了,这就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1]。再者,行政诉讼法制度当中审判监督的程序还没有完善化,以及复议机关编程的维持会。这些都是在行政诉讼法制度没有修改之前所存在的主要缺陷,这对民告官制度功能发挥就有着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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