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记者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此前已经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于7月8日起正式施行。至此,在鼓浪屿申遗成功两周年之际,厦门对鼓浪屿的综合保护进入制度化保障时代。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条例》明确,设在遗产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除受各自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事宜,应当服从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统一协调和管理。(7月9日中国青年网)
毋庸讳言,“世界遗产”极其珍贵,是应当世世代代流传下去的大自然或祖先留下的杰作。世界遗产越多,保护的压力会更大,责任更重。时下,国内一些地方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如果这股“申遗热”仅仅是出于保护和延续人类文化瑰宝的目的,自然值得称道,但总有不和谐音符让人堵心。一些地方“中遗”工作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把目光盯在经济利益上,急功近利,哗众取宠,申报前热火朝天,申报后温度下降;申报前抢“牌子”,申报后要“票子”,一旦申报成功,日思夜想的是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至于什么遗产保护,早就抛到了脑后。
这种只“申”不“保”,借“中”生财的做法,自然给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蒙上一层阴影。一味向“钱”看,把“遗产”当作牟利的工具,随心所欲,肆意妄为,为了扩大景区的容量和收费景点胡乱开发改造,钱花了、景造了,却把原有味道搞得面目全非,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非但可恶,而且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