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瑜 梁枫 张思茵
摘要:协同推进兼具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两方面效能的环保产业,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方面。现阶段,京津冀已就环保产业的协同推进达成了共识。在肯定京津冀三地通过政策扶持、技术创新和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为京津冀环保产业的协同推进提供有力支撑的同时,更应敏锐发现关联度差、互补不足.集中度低、規模化弱,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硬性约束机制缺失等阻碍京津冀环保产业协同推进的不利因素。并有的放矢,从协同规划法律机制、对接对标法律机制、科技创新法律机制、投融资法律机制和信息共享法律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全面、到位的法律保障机制网络,为京津冀生态环境的协同建设以及经济结构的协同升级提供持续稳定的产业支撑。
关键词:环保产业;京津冀协同发展;法律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378(2019)02-0050-07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9.02.008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并明确表示要壮大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环保产业。《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着重指出,生态环保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需要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环保产业作为生态环保科学技术创新的主体,是进行地方生态环境建设布局的主力军。可以说,环保产业的发展就是生态环境的发展,自然环保产业的协同应是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建设的重要突破口。而且,环保产业兼具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两方面效能,决定了环保产业的协同还是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结构协同升级的引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