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杰 刘宇然
[摘 要]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稿以出版物的形态出现在人们的日常音乐文化之中,对我们的音乐表演、教学、研究、文化遗产传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要发挥好出版物的这种作用,就必须处理好这其中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关于音乐作品出版“著作权”的问题。本文从音乐编辑的角度,对音乐作品的出版,音乐作品出版著作权和著作权人的集体管理等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对著作权维护的现状进行反思性的分析。
[关键词]音乐作品;出版;著作权;著作权人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19)01-0139-02
出版是音乐作品的重要使用方式之一,可以记录、传播音乐作品,弘扬和传承音乐文化。但音乐作品由于自身的特点,必须处理好著作权保护的问题。下面,我就从音乐作品的出版、音乐作品著作权及音乐作品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的角度出发,来对我国音乐作品出版和著作权维护的现状,进行一个简单的窥察和反思性的分析。
一、音乐作品的出版
(一)音乐作品界定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1]
(二)音乐作品出版内容分类
从音乐作品的定义看,音乐作品出版内容的分类,大概包括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声乐类出版作品,囊括了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歌剧选曲、影视歌曲、流行歌曲、音乐剧等音乐体裁,主要是以简谱和五线谱记谱方式出版。器乐作品主要是指中外各种题材的独奏、重奏、合奏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