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抗美
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
康有为在前人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书为形学”的观点,此一形学思想,不仅连接着中国传统书法悠久的形学传统,而且在美学上对“形”的标举,也对传统书法理论具有一定的“颠覆性”意义。
诚然,中国书法有着悠久的形学传统,但受“由技进道”思想和“圣贤文化史观”的影响,传统书法理论中的“形学”,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因为在古代文人看来,形式不过是“小技”,是艺术的手段,“澄怀味象”“以形媚道”才是艺术的最高境界。这种“由技进道”的艺术观不仅影响了传统文人的艺术追求和审美指向,也导致艺术审美和艺术批评的神秘化。换言之,古代文人在面对一件书法、绘画艺术作品时,不会满足纯形式观赏带来的愉悦,而是越过形式本身的创造性意味,或指向形式背后的人格境界,或通过艺术形式体悟道心。这种艺术传统带来的结果是,艺术家不注重形式美和形式风格的研究,轻视形式风格上的个性化创造。从形式审美的标准来说,则以圣贤高士创造的艺术作为最高的形式美典范,对文人书家而言,对经典的临摹不是为了风格创新和个性化的情感表现,而是当作接近圣贤的精神修炼方式。这种独特的文化艺术传统,导致传统艺术陈陈相因,走向高度的程式化。
以书法为例,在李世民确立王羲之的“书圣”地位后,王羲之的书法便超越个人风格的意义,成为“尽善尽美”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