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虚拟空间中的刑法理论

2019-10-29 13:09:33杨子瑞
法制博览 2019年8期

杨子瑞

摘 要:现阶段,虚拟空间属于一种新生事物,这也让传统犯罪模式有了新的变化,进而引发了传统刑法的不适应性。本文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对虚拟空间的犯罪特征进行总结,并从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帮助行为的正犯化、预备行为的实行化、单行网络刑法创设四方面,论述了虚拟空间中刑法理论的构建形式。

关键词:虚拟空间;刑法理论;预备行为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3-0225-02

在现代生活之中,互联网已经融入到社会生活中的各个层面,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工具。此种情况之下,很多犯罪人员将犯罪场所转移到网络空间之中,而且其犯罪行为不再单纯局限在信息系统和网络攻击上,而是对网络背后巨大的经济效益进行获取,这也是虚拟空间范围行为出现的本质原因所在。

一、虚拟空间的犯罪特征

(一)方式的隐蔽性

在网络空间应用上,人们可以开展很多类型的活动,进而摆脱现实社会中的角色和身份限制。也正是由于虚拟身份和现实身份的不相符,在具体犯罪行为执行上,犯罪人员会借助于相关技术手段对真实身份进行隐藏,这也使得整体犯罪技术具备较强的隐蔽性。

(二)行为的非现场性

在虚拟空间之中,很多行为的实施依赖于信息数据的传输,这使得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实际距离变得虚化,从而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犯罪难度系数大大降低。另外,在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的界定上,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区分,而且犯罪行为一旦实施,便已经完成。……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