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璨铭
从美术史的发展案例分析,风景画可以认为是从人物画中独立出来的,若从英语词汇的发展历史考据“风景”这个单词,无论是在比利时语、德语抑或在德语的典故中,“修饰”“附属”“次要工作”或“辅助”等相关形容总与之相伴左右。托马斯·布朗特(Thomas Blount)在《词汇注释表》(Glossographia,1670)中提到风景(比利时语)时,补充说明:“在一幅图画中,所有这些非主体或非主题的东西就是风景、副产品或附属物。在有关救世主的苦难经历的主题中,有一幅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图画,画中的两个盗贼、圣母玛利亚、圣约翰是主题,而耶路撒冷、周围的乡村、云以及类似的其他内容,是风景副产品。”{1}然而,西方美术史中三次重要的变革都与风景元素和风景题材绘画有关,當乔托在他的宗教绘画上加上树木和岩石等景物时(风景元素),意大利著名美术史家瓦萨里对其评价——这是当时画界的一个创举。这开启了风景元素作为宗教背景的绘画先河,并逐渐在画面中起有效作用。当印象派画家以户外风景写生的方式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时,他们改变了整个西方油画的色彩体系。当塞尚、梵高和高更三位大师开启了现代主义艺术之门时,风景成为了绘画脱离叙事、回归本体的最常见题材。西方美术史中的这三次以“风景”作为媒介的重要变革与很多因素有关,这有科学因素的介入,例如文艺复兴时期的数学、透视等对画面比例的影响,又例如光学对色彩审美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风景作为一种自然的、中立的绘画媒介,有别于人物画的阶级属性和历史画的直接叙述模式,以自然的视角将意识形态或弱化或强调,更容易围绕人的意识和观念进行图像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