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卢梭的人民主权论

2019-11-05 10:24马冰雅
鸭绿江·下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近代中国卢梭

摘要:回顾西方民主理论发展的历史,人民主权理论不仅是近代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也是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的一面旗帜,而对这一理论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政治思想家首推卢梭。卢梭人民主权论的理论基础是主权论、契约论和权力合法论;在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影响下,平等以及使民众成为国家主人成为中国近代思想家所能理解到的人民主权的全部。

关键词:卢梭;人民主权;近代中国

一、人民主权论的理论基础

从人民主权思想的渊源来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家基于对古代民主实践的总结而提出的人民参政思想,当然,古代政治活动中的“民”与现代政治生活中的 “民 ” 在内涵上已经相去甚左。1因此,现代的人民主权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主权论和契约论,正是主权论、契约论和权力合法论构成人民主权论,这三个理论板块也是人民主权论的理论构成基础。

卢梭的主权理论,既不同于霍布斯的绝对君权,也不同于洛克的议会主权,而是将人民完全纳入国家政治生活中,明确主张人民主权甚至是人民亲自行使的主权。卢梭一再强调,无论是在权力的归属上,还是在权力的行使上,人民都是主体,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主体。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因此,卢梭倡导民主共和国,主张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 , 由人民自己制定法律,由人民自己安排政府。

二、人民主权的内容

首先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提到了“公意”的概念,就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他还认为,主权就是公意的运用,是国家的最高权力,如立法、建立政府、执行司法等权力,都属于人民,政府的职责仅仅是执行公意,政府的官员不过是人民的公仆。

(一)人民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卢梭说:“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并且主权者既然只不过是一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他自己来代表自己;权力可以转移,但是意志却不可以转移。”2他所描述的主权,是集体的生命,它只能由主权者自己来代表,转让主权就意味着出卖自由,也就等于出卖自己的生命。为此,他主张实行直接民主制,反对代议民主制。

(二)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在卢梭看来,公意是唯一的,因此,体现公意的主权就是不可分割的。基于这一点,卢梭反对分权学说,与孟德斯鸠比较,卢梭更强调主权的归属,而孟德斯鸠更关注国家权力的具体运作。与此相联系,卢梭反对现代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政党派别。他说,“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卢梭的这一思想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的进程和法国宪法的制定。

(三)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

只有人民才是主权者和国家的主人,统治者是受人民委托来管理国家的。一旦统治者违反公意,篡夺了人民主权,人民就有权起来推翻他们,重新获得国家主权。

三、人民主权论与中国近代民主进程关系

中国近代的民权观念萌发于戊戌变法时期,戊戌变法时期的思想家倡导民权的主观动机是求富求强。在维新派看来,西方国家之所以强,中国之所以弱,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上权太重,民权尽失”,尽管维新时期的思想家对于民权的理解有着明显的功利性,但当时人们已经开始认识到民权的重要性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民权思想方面,对中国思想界影响最大的当推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当时,名重一时的思想家如梁启超等都对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推崇备至。3可以说,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既是中国近代民权观最为主要的理论来源,也是中国近代政治革命的理论武器。正是由于卢梭思想的传播,才使得中国思想家形成了民权的概念,进而对近代民主政治有了初步的了解。

卢梭的民主学说恰恰迎合了中国近代思想家的民权观念。首先,中国近代的民权观体现了十分强烈的平等诉求。对于社会平等的追求是卢梭思想学说的显著特征。例如,卢梭在论述社会不平等的起源时说:“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粮食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奴役和分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卢梭的这种平等思想恰恰与中国近代思想家的理解一致,他们尤其强调社会成员的平等,包括经济平等和政治平等。其次,“主人翁”成为近代中国思想界的又一重要层面。近代中国人所理解到的民主政治也是民众能够充分参与国家治理过程的政治,这与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一方面把民众理解为“臣民”,另一方面又把民众设计为“主权者”的思路十分接近。

尽管现代民主并不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主权,并不是像卢梭设想的那样由人民直接立法,但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管理国家的活动,人民有权参与政治决策的讨论活动,国家决策只有在人民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并体现着人民的共同意志,才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这正是卢梭阐述的人民主权所要表达的本质含义。

参考文献:

[1]孙永芬,《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再探析》,《前沿》,2008年第11期。

[2] [法]盧梭,《社会契约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孙晓春,《卢梭的人民主权论与中国近代的民主进程》,《贵州社会科学》,2009年5月。

作者简介:

马冰雅(1997-),女,汉族,河北石家庄市人,本科在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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