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初探

2019-11-05 10:24邸寅
鸭绿江·下半月 2019年7期
关键词:保护知识产权一带一路

摘要:传统中医药知识。传统中医药经典知识。源自中国古代良医根据中医理论与医疗实践总结出来的秘方,溯本追源,传承百年邸氏国医汲取了传统中医精华,推陈出新,形成其独有的中医药文化,1.对待传统中医药文化人才,形成体系建设。2对待具有传统中医药专业知识人才,加以保护扶持。3.要高度重视传统中医药创新思路,与生物科技相结合,让中医药承前启后,结合中医药自身规律规律,以“传统中医药百年老字号”和 “具有代表性传承人”。为代表的优秀群体,破除门户限制,集思广议,探索中医药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为人类健康保驾护航,保障中医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关键词:传统中医药;邸氏国医;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

一划开天地说起,认知事物本质一元论;一又可生二,产生二元论的阴阳学说,也就是阴阳之道,二元思维模式;二又可生三,出现三维思维模式;紧随三生万物,出现多元思维模式。从以上可看出,现在传统中医药还停留在二元阴阳思维模式应用中。应该开创三维思维模式及多元思维模式研究應用,中医药以全新理念应对当今社会发展对人类健康的威胁,源於华夏文明《周易》理论,形成在传统中医药学是在现代人文、天文、地理、社会、物理、化学、生物、哲学等多领域多学科的健康科技发展史上独特地位。以阴阳互生 辩证施治,运用汤药 针灸 推拿等方法调理人体机能,避免了西医药化学制剂对人体健康二次伤害,是人类宝贵财富,正值习近平主席发出一带一路倡议,必须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让中医学焕发出新时代活力,服务人类。

本文以创建于1785年邸氏国医为例,着重论述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医药发展重要意义及保护建议,邸氏国医经过百年发展,五代人努力,已经形成了健全发展体系,邸氏国医辩证五脏机能,以八纲作为施治的根据,在革命战争年代邸氏先辈为李先念等人看过病,邸氏悬壶济世都记录在邸氏国医档案里,具有代表性。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局限于文化产业,对中医药没有进行详细周全调查研究,而是抄袭国外关于医药管理经验,以教条主义代替了调查研究,对中医药文化保护内容了解不够,以法令制度套用,局限于支离破碎的经验方剂保护,而对健全中医体系保护缺失,阻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传统中医药经典知识,邸氏国医第六代传承人邸寅曾听其祖父讲的“尊古而不拘泥於古”“用古人之法,不用古人之药”“药味要紧,分量更要紧”与“量效关系和量比关系”、“用药有利有弊,用方有利无弊”,“一方可治多病,多病也可用一方”,“药有个性之特长,方有合群之妙用”“体质因素量化从化作用”可是现在中医药执业医师教案却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中医施治原则认识,就会产生不同结果。

《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画地为牢、捆住中医药人的手、绑住中医药人的脚、套住中医药人头、拴住了中医药的人,即所谓“捆绑式管理”“套牢式服务”。

领我百思不得其解一个问题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什么地方该管?什么地方不该管?我们祖先管理了传统中医药几千年也没出现现在这种情况?用套用现代化管理模式管理传统中医药,传统中医药被管理裹足不前的现状,我认为我们当个小学生,不懂就要学习,应该有敬畏我们的祖先睿智与智慧,护佑华夏民族几千年传统中医药传承学习方式方法,培根铸魂。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体系发展,更好为一带一路上中医药发展保驾护航,创造佳绩。

就现在传统中医药遇到法律保护不配套而出现弊端谈几点看法:

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时应该树立传统中医药天人合一整体观,辨证论治的个体观,多性多味多功效多用途中药观。

法律法规应该体现出传统中医药传承体系建设,遵守这个规律,不要违背这个规律,传统中医药才可生生不息茁壮成长。

不要用有罪推定思维逻辑方式方法立法管理传统中医药,那样会适得其反的,将是要传统中药付出沉痛代价的。

传统并不代表落后,传统恰恰是经过历代中医药高手反复验证,行之有效而且很实用的东西。(简称:简、便、廉、验)我们不应该用现代或科学观点去否定传统,现代科学还没有找到正确解释传统中医药水平方法,现代医学理论不应该与传统中医药理论对立,应当是相互学习,相互进步,取长补短为人类生命健康共同服务。

传统中医药知识就是经验(目前阶段传统中医药还是经验医学)的总结,传统中医药知识丸、散、膏、丹、按现行《药品管理法》及细则,行不通,邸氏国医经过百年传承,具有独立开发中医药能力,由于药品管理法制约,发展受限,被认为违法乱纪,让人啼笑皆非。不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传统中医药知识是怎么从合法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上的。因为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者套用教条西医管理体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以至于传统中医药游走向了日本韩国,而传统中医药发源地华夏民族的传统中医药继承出现了徘徊不前被动局面。

传统中医药的人才培养用传统方式方法培养从合理合法,怎么一步一步就走向违法犯罪呢?

用传统方式方法培养出了多少传统中医药领人至今还敬仰名医大家,出书立传,难道我们不应该深思一下!

我们的文化自信就来源于炎黄子孙心里最传统的东西!失去了传统就是去了自信。

天人合一整体观、辨证论治个体观、多性多味多功效多用途中药观,传统中医药大夫应该具备这三观,应该是全科大夫,在随师学习继承特长加之个人临床经验总结擅长某一科某一类疾病有独特认识见解和治疗方法。但不可以违背传统中医药天人合一整体观和辨证论治个体观。个体化治疗中药量效与量比,有毒观念无毒使用,恰到好处用药观。

由于法律政策对中医药保护不完善,保护缺失,最终还是没能解决期根本中医保护体系建设问题,现在存在有很大一批中医药大学学生考得“中医医师资格证”但不会使用中医中药於临床工作,但还有一部分甚至取得高级职称,更严重的是这部分高级职称者位高权重,有话语权,行政权利,制定传统中医药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传统中医药生命就掌握在这部分人手里,也就不难了解传统中医药有了今天生死攸关现状。指望他们挽救中医药,保护中医药不切合现实。

中医药理论知识真的是千年不变吗?我认为还是可以变化发展的!首先要解开传统中医药人的手,放开中医药人的脚,去掉套在头上的套,放开中医药的人。要具备,独立人格,独立思考能力是非观念,要具有创新性思维的传统中医药知识型人才。

现在传统中医药,要从宏观认识到微观发展转变,也是世界中医药发展的潮流,也是世界人民对传统中医药的需求与要求。中医与生物科技融合发展是一条必由之路,习近平主席倡导一带一路,放眼世界,看日本、韩国,传统中医药现代化步伐,已经走在我们前列。华夏民族要充分认识我们短板,但也要正确认识我们的优势(我们民间还有上万名沉睡的传统中医药知识人才等待华夏民族的召唤,为华夏民族传统中医药贡献智慧和力量)。中医科学化、中药现代化,只有科学化、才可现代化,并向精准化发展,这是传统中医药发展的趋势,也是世界中医药发展潮流,势不可挡,谁逆势谁将会被无情的淘汰!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制定弥补法规法令制度缺失,从实际出发,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为我国中医药事业在国际上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们要充分认识我们的不足,分析根本原因,是我们没有传统中医药人才出现断层,缺乏行之有效,针对中医药发展管理体制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相信華夏民族有人力、有能力、有办法、有智慧传承好、继承好,保护好,服务好传统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传统中医药振兴之时就是华夏民族复兴之时!

传统中医药发展有其发展自身规律,用1+1=2办法是对的,如果用11=1办法是没有道理的。传统中医药是经验医学不是循证医学。

法律法规政策制定者,更重要是决策者,应该要有闻过则喜的态度,面对中医药法律法规。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责任和使命!传统中医药的未来就在你们手里。传统中医药法律法规政策要体现天人合一整体观观与辨证论治个体观,多性多味多功效多用途中药观。

要制定适宜传统中医药发展创新的土壤与空间的法律法规,如果不调查研究,套用别人管理条款,缺乏创新管理中医方案方案,那将是传统中医药的灾难。

所以要给传统中医药适合生长的土壤,要有传统中医药生长的空间,传统中医药就会枝繁叶茂,还要对传统中医药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对中医项目立项给与扶持,中医事业具有无限生机。

诚然我们中医药大学不少,每年毕业学生不在少数,博士、研究生,教授、主任、高职称、高学历不乏有之,实乃有中医药文化,无中医药知识,胜任不了中医药临床工作,终其改用西医甚或改行。只剩其中医药头衔。

民间传统中医药以家传、师承方式学习传统中医药,传承人和继承人,有传统中医药知识,有临床实践,无中医药文化,无中医药文凭,无行医资质,成为实属的“三无产品”。治好了病是犯法,检查时是犯罪。

解决传统中医药知识人才执业身份合法化是首要任务,甚至给於相应技术职称,让其安心执业,为传统中医药保护传承做出宝贵的贡献。

要区别对待传统中医药人才:

1.要区别对待传统中医药文化人才。

2.要区别对待传统中医药知识人才。

3.要高度重视传统中医药创新人才。

要研究建立健全适宜传统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要保护传统中国医药人才保护传统中医药人才就是保护传统中医药知识。不要简单的以文凭、职称、资历论英雄。

对真中医传承保护力度,严惩坑蒙拐骗的假中医,防止劣币驱良币,严防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各种形式化敷衍行为。

保护华夏民族传统中医药知识要有时间的紧迫感、同时要有传统中医药行业形势的危机感。因为70后是最后一批传统中医药传承人了,面临后继无人的生死困局!华夏民族下一步学习传统中医药知识要到日本、韩国去学了。

保护华夏民族传统中医药知识首先要保护传统中医药传承人才是为重之重!因为人才是创造知识,传承知识之源,没有人才的支撑一切皆是浮云。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问题就是怎么保护好传统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问题?

发现传统中医药知识人才,要有不拘一格的用人方式方法。

保护传统中医药人才问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分类、分层解决。

第一类:1998年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直接给予直接认定换证,因为《执业医师法》出台执行前人家就是合法的。体现出执政党博大为民依法治国的胸怀。

第二类:家传世代从事传统中医药的人员,因为这类人员有一定深厚的传统中医药知识, 应该授予“特殊资格证件”加以保护。

第三类:从事传统中医药有2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者,这类人员再给予培训提高,根据擅长或特长授予相应资质证书。

传统中医药知识的保护:

第一层:首先保护一批“传统中医药百年老字号”和“具有代表性传承人”。挂牌授予保护,政策性保护。

第二层:传统百年老字号,丸、散、膏、丹知识产权,从现行《药品管理法》及细则是违法是犯罪,如何恢复合法使用的法律问题?应该参考传统中医药明、清时期或日本,韩国管理经验。

新时代要有新观念,新时代要具备新举措,新时代将是人才的时代,新代将是创新时代,发现人才,尊重人才,爱惜人才,重用人才,将是新时代的主旋律,因为谁拥有传统中医药知识人才谁将拥有中医药未来,谁拥有中医药创新人才谁将拥有中医药未来的话语权。

我们一定要改变对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服务方式和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传统中医药社会价值,在中医药科技上肯下功夫,做好基础研究,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机制,要让传统中医药核心内容,推陈出新,重新焕发出新时代活力造福人类。

结论:世界大同是我们的世界观,造福人类健康也是我们中医人心愿,同时还是我们价值观。为了传统中医药继承创新,进入一带一路快车道,具有弯道超车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道保护屏障,欢迎海内外关心,支持传统中医药传承事业发展的人士建言献策,我们齐心协力努力奋斗。知识是无国界的,知识造福人类!为了华夏民族国粹,传统中医药常兴不衰,迎接新时代传统中医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创新动力源源不断,更是为了我们和我们的亲人健康,,推动传统中医药政策法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向良性化发展,适宜传统中医药发展创新。

我在2013年写的“传统中医药传承各阶段学习全程”(附后)

现代医学模式从,生物-生理-心理医学模式或者叫转换或者称发展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人的认识既有生物学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华夏传统中医药几千年前就对人高度社会属性(人文学科)。

参考文献:

[1]《易经》、《伊尹汤液经》《伤寒论》《黄帝内经》《皇帝四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六章,第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5]《邸氏国医》文献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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