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关键点分析

2019-11-11 08:20宋晨光王恩权楚国生李斌陈学洲
中国水产 2019年10期
关键词:投入品兽药水产品

文/宋晨光 王恩权 楚国生 李斌 陈学洲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以“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了让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优质水产品,从2017年起,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有关省份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连续两年试点养殖企业均能较好的完成预期目标,全年用药量同比上年降幅均在5%以上,“少用药、不用药”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水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今年,为有效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总站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研究制定了《2019年全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降低养殖成本、改善水域环境,从源头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以期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总目标。

笔者团队深入生产一线,详细了解湖北省、吉林省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十余家养殖生产企业现状,详细了解了养殖模式、养殖技术以及投入品管理三个方面,总结出水产养殖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性建议。

一、创新养殖模式,有效减少用药

据了解,目前池塘养殖面积约占全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38%,产量约占全国水产养殖总产量的50%。传统池塘养殖普遍存在养殖密度持续升高、尾水直排直放、池塘设施老旧、投入品使用复杂多样等问题,迫切需要转变池塘养殖发展方式,转变技术思路,从追求产量导向转向追求质量导向。为此,多地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了养殖模式创新。

(一)池塘混养尾水生态处理模式

湖北省公安县崇湖渔场创建了适宜本土环境的“18221模式”,即每1亩养殖水面可产出800斤黄颡鱼、200斤甲鱼,并能获得2万元产值和1万元纯利润,其中还可以套养部分鲢、鳙。在养殖过程中合理控制养殖密度,能有效降低病害发生机率,从而减少药物的使用量。养殖的甲鱼不用专门投喂,它们摄食黄颡鱼吃剩的残饵或是病死后的鱼,不仅充分利用养殖空间,同时大大地节约了成本。在当地县水产局和推广站的技术指导下,渔场的所有养殖户将养殖尾水统一排放到一处公用生态湿地中进行尾水处理,基本实现了“零排放”。

(二)稻田镶嵌流水槽生态循环种养模式

全国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宁夏贺兰县广银米业公司和灵武金河渔业合作社创建了“集中式”和“分散式”稻田镶嵌流水槽生态循环种养模式。两基地均为有机水稻生产基地,2018年,前者每个水槽产鱼6800公斤,为稻田提供有机肥4236公斤,约满足8.5亩稻田生长需要;后者每个水槽产鱼6697公斤,为稻田提供有机肥4172公斤,约满足8.4亩稻田生长需要。鱼类粪肥代替了化肥使用,减少了化肥使用量;水生动物灭虫除草,减少了农药的使用;水稻净化了流水槽养鱼的肥水,解决了水体富营养化、尾水不达标外排等问题,减少了面源污染,改善了生态环境。

以上养殖模式均是结合了当地的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起来的养殖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池塘养殖模式存在的资源利用、生产管理、尾水处理等三大问题,实现了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其共同点为:(1)养殖环境生态可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通过生态循环水处理系统净化去除,降低了病害发生率和抗菌杀虫药用量,有效维护了水生态系统的稳定。(2)水产品质量、收益显著。保持良好的养殖水环境,控制合理的养殖密度,可减少养殖病害发生和用药,生产出优质水产品,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青睐。(3)极具休闲景观效果。科学规划养殖区域,构建水产养殖和农作物共生互利的高效生态化种养生产系统,将养殖池塘与稻田、水生蔬菜种植等相结合,在净化处理养殖尾水的同时还有极佳的观赏价值。

二、革新养殖技术,过程限制用药

近年来,水产养殖过程中防治病害的方法已经从滥用抗生素等化学药物逐渐转变为使用预防性投入品,主要集中在底质、水质改良和提高水生动物抗病力等方面,以致微生态制剂、水质底质改良剂以及拌饲投喂的中草药等预防性投入品的使用量越来越大。而养殖者对于预防性投入品是否属于水产养殖用药的概念比较模糊,更倾向于把这些预防性投入品当作“非药品”使用,乐于接受相关销售人员的指导或其他养殖者的经验交流。

湖北省某养殖企业在养殖过程中定期使用二氧化氯及生石灰等进行消毒,并配合使用部分水质底质改良剂,投喂饵料时会定期掺拌青蒿、生姜等中草药预防病害。另一处渔场,其中一户养殖者,放苗前使用过硫酸氢钾进行改底,聚维酮碘进行消毒,每半个月还要进行一次改底和消毒,并且每半个月将青蒿末和辣椒等中草药碾碎拌饵进行投喂,同时配合使用芽孢杆菌等微生态制剂。而吉林省某渔场,在水花、夏花培育过程中,也需要定期使用碘制剂、高锰酸钾或盐苏打混合制剂进行消毒。宁夏贺兰县某养殖企业在采用陆基玻璃钢结合稻鱼养殖模式中,每隔10天需要向饲料中添加维生素C、维生素E以及“保肝护胆”中草药等,拌饵投喂4天。

以上的“套路式”养殖方法确实能有效降低水生动物发病率,减少抗菌杀虫类兽药的使用量和成本,获得可观的收益。但目前有关预防性投入品的研究和政策制定相对滞后,未能形成足够的支撑依据。笔者团队认为,一要强化源头监管,保证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都是由正规兽药企业生产的合法兽药。二要加大科研力度,需要专家们经过缜密、科学的试验,充分论证该“固定式套路”的可行性,并制定出相应的使用规范,为决策部门提供有力依据。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在未有相应政策法规支持的情况下,应当大力倡导除了必须使用的消毒药物和发病后不得不用药外,尽量避免使用任何非规范水产投入品。通过适宜的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合理的养殖密度,真正实现生态养殖,产出绿色、安全水产品。

三、强化投入品管理,源头控制用药

(一)水产投入品使用现状

据了解,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禁用药物;二是未严格遵守休药期有关规定,导致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三是滥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超标,微生物污染等。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组织有关部门和质检机构,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产地水产品开展了兽药残留监控,合格率总体上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但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以及氯霉素等仍存在违法使用的情况,小型普通养殖场依然是禁用药品违法使用的高发场所。

在部分健康养殖示范场发现,为了治疗某些寄生虫病,养殖场使用了由非GMP兽药企业生产的一种名为“鱼虫清”的杀虫药,其中就添加有当下明文规定的禁用渔药“氟氯氰菊酯”,生产厂家在标注药品主要成分时没有使用其通用名称,特意采用了该物质系统命名法的名称“α-氰基-3-苯氧基苄基-3-(2-氯-3,3,3-三氟-1-丙烯基)-2,2-二甲基环丙烷羧酸酯”,极易产生误导,致使养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甚至也会躲过监督检查。“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而观全局”,健康示范养殖场相对于当地养殖者而言是标杆,起带头示范的作用,仍存在这种现象,从侧面反映出当下渔药市场问题严重,必须严打严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零容忍。

值得注意的是,菌落总数超标是引起微生物污染的重要原因,如今富含活菌的微生态制剂使用却成为“养好鱼”的一项固定技术。有的养殖场为节约成本,购买微生态制剂产品后,自行分装并不断地扩培发酵,而发酵设备简陋且无法及时检测微生物发酵状态,极易导致发酵液污染或扩培多代后出现菌种退化。因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应水产养殖中微生态制剂的使用标准或规定,往往养殖者只能参照产品使用说明甚至凭借经验随意泼洒,这不仅使水产品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还给水环境带来污染风险。

(二)投入品监管仍存不足

目前,我国对水产投入品的市场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一些未取得相应生产资质的“小作坊”,存在较为严重的隐性添加问题,如在投入品生产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或限用药物,因其分布广且多偏僻,难以进行全面监控。国家关于违禁药剂销售虽有明确规定,但因网络交易平台发达,销售渠道多,监管难度大。此外,水产投入品使用的监管抽查一般只在固定的示范点进行,没有覆盖全部养殖单位,不能反映其真实情况。大部分农村由于资金、技术、设备等问题,在水产投入品使用过程中有些指标无法检测,使许多不良商家成了漏网之鱼。因此,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与新时代人民对优质、安全水产品的需求还有差距。

(三)建立投入品生产使用管理机制

1.严格投入品生产销售管理

兽药生产企业要牢固树立“保障水产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兽药生产的各个环节,严禁非法添加任何违禁药物或限用药物。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机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自觉抵制非法利益诱惑,努力打造信用品牌、信用企业、信用行业的良好形象。坚决打击不良商家为谋取高额利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良行为,一定要严守“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两条红线,明确界定生产、销售非法兽药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大警示、威慑、教育力度,从生产源头遏制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对违禁兽药等实行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做到“谁销售谁把关,谁购买谁负责”,加强违禁兽药在市场流通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2.严格投入品使用管理

以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基础,从苗种购买、投放到饲料投喂、药物使用再到水产品销售严格实施质量安全监控。严格执行我国水产用兽药管理及使用相关规定,加大氯霉素、孔雀绿石、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药物的残留检测力度。加强监督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使用检测设备。同时,要大力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惩处滥用违禁药物等行为,明确我国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严格执法。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科学用药、规范用药技术培训,从思想上不断强化养殖者合理使用正规渔药的观念,并使其充分认识到违禁渔药、非规范兽药的巨大危害,树立科学诊断、对症用药的科学理念,从使用源头上降低或消除安全隐患。

四、结论与建议

用药减量行动不是空喊口号,根本目的是有效提升水产品质量,基本前提是保证养殖动物健康、不发病,有效措施是从养殖模式、养殖技术、养殖投入品等全方位综合把控。

(一)创建特色养殖模式,把和谐生态产出来

成功经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不同地区有着各自不一样的优势、特色,推广“因地制宜”的养殖模式,例如水资源丰富的地区一般都以种植水稻为主,而稻渔综合种养就是较为适合的模式之一,能够充分实现“以渔促稻,以稻净水”,从而获得渔稻双丰收。任何模式都应以充分考察当地实际情况为前提,缺水的地区需要优先考虑循环水养殖模式,做好尾水处理便于更好的实现循环再利用,选择适宜的养殖模式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创新先进养殖技术,把绿色发展产出来

自然环境中的水体本身就存在很强的自净能力,而在高密度养殖情况下水体自净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只能通过人为干预,从而导致了调水、改底等水产投入品的兴起。高密度养殖方式短期内可能会有不错的效益,但长此以往会给环境带来很大的危害。养殖者应以合理控制养殖密度为前提,根据不同养殖模式调整养殖技术,比如对于投放苗种的选择、投放的规格、投放的时间、投放时注意事项等,不必拘泥于“固定式套路”,为实现水产养殖绿色、可持续发展,敢于创新,敢于实践。

(三)规范使用投入品,把质量安全产出来

首先,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可使用疫苗以预防当地高发性、多发性的病害,而不是简单地使用预防性投入品。其次,通过残饵粪便的收集、多级沉淀池过滤以及利用大型水生植物和自然环境中原本存在的微生物来净化水体,尽可能减少环境改良剂和非规范投入品的使用。最后,养殖户应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或执业渔医的指导,正确诊断病原并施用正规GMP兽药企业生产的兽药,注意用法用量,严格遵守禁用渔药和休药期等制度,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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