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欺凌的研究现状、后果和预防

2019-11-13 16:38叶彬文福州大学福建福州350000
新生代 2019年10期
关键词:受害者定义青少年

叶彬文 福州大学 福建福州 350000

欺凌,在其传统形式中,被定义为一种攻击性的、故意的行为,是由一个团体或个人反复地、长期地针对不能轻易为自己辩护的受害者行为施加的( Olweus)。伴随着科技与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和电子设备正在迅速发展并加强教育、就业和社会互动。然而,这些技术的频繁使用同时以在线骚扰、跟踪和欺凌的形式对他人造成情感伤害和痛苦。技术的持续使用意味着网络欺凌正在成为一个持续存在的问题,最终可能会超过传统欺凌。

1.网络欺凌的界定

近年来,欺凌采取了一种不同的形式,通常被称为网络欺凌或网络欺凌。网络欺凌的定义至今尚没有达成共识。 Smith(2008) 等人将网络欺凌定义为:“一个人或群体使用电子通讯形式,反复多次地对一个难以保卫自己的个体故意实施一种攻击性的行为” 。 Bhat(2008)将网络欺凌定义为“个人或群体用信息通讯技术去支撑某种意图伤害他人的反复的敌意行为。其目的是威胁、伤害、羞辱受欺凌者,造成受欺凌者的恐惧和无助。 ” 其他定义后来更好地将网络欺凌定义为包括伤害意图和权力不平衡。

研究者和相关机构习惯沿用传统欺凌的定义来对网络欺凌施加定义,但在其中的一些具体方面存在不同与争议。 网络欺凌被定义为故意的攻击行为,涉及到参与者之间的权力不平衡,其中网络欺凌者打算在一段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包括社交网站)和电子设备, 如发送短信、电子邮件和视频信息,反复骚扰、恐吓和威胁网络受害者。 在这个定义中提到的权力不平衡指的是匿名性或网络欺凌者使用技术的技能水平, 而不仅仅是实力、年龄或受欢迎程度,这一点与传统欺凌的定义有所区别。 由于网络欺凌的本质是更广泛的传播,因此,随着不同时期许多人的不断观看/参与,网络欺凌会更加重复。网络欺凌的匿名性和易用性使那些传统意义上的不欺负他人的人,能够更方便和匿名地欺负他人。 根据Vander Bos和Wanda的说法,网络欺凌的定义通常包括不被传统定义的欺凌行为所覆盖的行为。事实上,目前的大部分研究表明,大多数网络欺凌是传统欺凌的直接延伸。

1.1 网络欺凌的类型

一个划分角度是网络欺凌的媒介。 Smith(2018)描述了7种主要的网络欺凌媒介:移动电话、短信、图片/视频、邮件、聊天室、即时信息和网站。在韩国,网络游戏被发现是网络欺凌的一个常见媒介。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数据称,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已经远超2亿,占青少年网民的66.5%。随着智能手机、电脑设备的普及,网络游戏的受众呈现出低龄化的特点,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接触并沉迷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青少年心智发展不健全,加上网络游戏市场鱼龙混杂,经常出现一言不合就进行言语辱骂和人身攻击等行为,这不仅会对他们的学业成绩和在校表现产生不良影响,也意味着网络游戏已经成为网络欺凌发生的重要场所。

另一个划分角度是网络欺凌的形式,这在某种程度上独立于其所使用的媒介。Willard(2007)进行了7种分类:网络论战、骚扰、诋毁、伪装、泄密、欺骗和威胁恐吓。宋娴(2008)将网络欺凌的形式归纳为6种:谩骂、骚扰、诽谤、假扮、嘲弄和排挤。

1.2 流行率与性别差异

由于不同的研究者对网络欺凌的定义和研究方法不同,目前尚缺乏针对网络欺凌的系统、权威的调查数据,甚至在发生率、范围、严重程度等问题上亦没有达成基础共识。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的发生率所进行的调查数据分析显示,有32.4%的受访者表示在过去一年中曾经历或实施过网络欺凌。Juvonen和Gross(2008)发现,72%的参与者都经历过至少一个网络欺凌事件, 77%的人经历过至少一个传统欺凌事件,而 Schneider等人(2012)发现, 15.8%经历过网络欺凌25.9%的人经历过传统欺凌。

综上所述,网络欺凌的流行率一般在1%到40%之间。报告的流行率不仅取决于网络欺凌的定义,而且取决于样本的人口统计学特征(例如,年龄、性别、种族)、用于确定是否发生网络欺凌的场所、用于确定网络欺凌的时间框架(例如,一个月、六个月、一生)。上述数据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技术进步的扩张和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欺凌正变得越来越令人担忧。

一般来说,男性比女性表现出更多的欺凌行为。 然而,Blair(2003), Muscanell和 Dill(2012)都报告说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使用短信和电子邮件交流,因此女孩可能有更多的机会在网上成为受害者和欺凌者。以往的研究通常发现,与面对面的欺凌相比,男孩更有可能成为身体上的受害者,而女孩更有可能成为关系上的受害者。然而,目前更多的研究还不清楚性别与网络欺凌受害者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

2.行为和心理健康后果

现有文献表明网络欺凌者面临严重的健康问题,如抑郁症状、压力、孤独感、焦虑感、紧张感以及自尊心下降。此外,情绪和心理健康问题,愤怒和悲伤,增加痛苦,心身症状,自信心的丧失以及对学校生活和学业成绩的负面影响也被报道过。以自杀意念形式的外在暴力行为、自杀,甚至死亡也是与网络欺凌极端案例相关的主要担忧。已有研究发现,以上大部分心理和情绪问题都是长期存在的。

与以往关于面对面的同伴受害者的研究类似,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网络欺凌受害者影响儿童的心理社会功能,甚至可能比传统的欺凌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因为攻击者可以跟踪受害者到他们的家中和他们在网上的其他社会环境中。具体来说,网络欺凌受害者与心理失调有关,表现为压力水平升高、抑郁症状、移情水平低下、低自我概念和高水平社交焦虑。网络欺凌还与较低的学业成绩、问题行为(如酗酒、吸烟、暴力)和较低质量的家庭关系。

研究发现大学生的一些心理问题,如抑郁、焦虑、低自尊,可能与网络欺凌受害者的经历有关。由于网络欺凌的受害者被忽视、不受尊重、受到威胁、被捉弄或被取笑,他们会经历挫折、愤怒、绝望和悲伤等负面情绪。网络欺凌的受害者比那些没有经历网络欺凌的人表现出更多的抑郁和焦虑症状,而且往往自尊心较低。与之相似,Blaya等人通过研究证明心理社会问题,如抑郁,社交焦虑,和低水平的自尊与网络欺凌受害者相关。

3.网络欺凌的预防

就个人层面而言,青少年应该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在网络空间诸如聊天室或社交网站上泄露自己的真实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有损他人名誉和形象的视频和信息,不得对他人发表侮辱性的言论或进行人身攻击,自觉抵制网络欺凌等不良行为诱惑的同时保护自身不受伤害。

就家庭层面而言,家长应该营造一个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注重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对未成年的电子设备的使用给予更多的关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适当的引导。

就学校层面而言,教师应该对青少年的违纪违规行为,诸如网络欺凌/校园暴力等给予充分重视,并针对此类行为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预防此类问题的滋生和蔓延。

就社会角度而言,全体公民应该以身作则,规范自身的在线言论和行为,给予青少年一个正确的引导,净化网络环境。教育/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共同打击黄/暴等不良行为,加大监管和控制力度。

就法律层面而言,应该借鉴其他国家防治网络欺凌的成功立法经验,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网络欺凌预防法》等,对此类行为进行警戒和整顿,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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