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与现代法律精神思考

2019-11-15 03:04韩彩琼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
长江丛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王小波理性观点

■韩彩琼/山东大学(威海)文化传播学院

《沉默的大多数》语言犀利幽默,是浪漫骑士、行吟诗人、自由思想者王小波的杂文随笔的集合。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王小波先生的独立思考和理性精神,带着深沉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人生的思考,此书的理性思考也引起了我对法律精神的思考。

书中关于道德的论述尤其值得人们思考。书中思考着中国人的道德,从过去看来,中国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道德似乎已经成为所有领域的标准,“从道德上说事,就人人都能被说着了”,道德之手伸进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千百年来牢牢的稳固在人们的头脑中,甚至于过度的膨胀了。

近年来社会上产生的“问态度、不问事实”的事情便是道德被过度应用的很好的佐证,南方周末发表王彬彬的文章,质疑汪晖涉嫌剽窃,却马上有人说王彬彬态度不好。其实,正如易中天在博客中所写,汪晖抄没抄,这是一个“事实判断”,跟王彬彬的态度又有什么关系呢。即使王彬彬态度再不好,他抄了也是抄了,即使王彬彬态度再好,他没抄也是没有抄。这种错误的思维逻辑显然受到了许多中国人一贯的用道德评判事物的影响,不然怎们会连这个都搞不清楚呢?中国网络上的许多是键盘侠们便是用道德的名义进行攻击,在法律方面这种情况也很多见,人们内心对为“坏人”据理力争的律师嗤之以鼻,但这种道德的评判方法显然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精神内核,“坏人”也应该有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现代法律精神具有非道德化的特点,不再是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正如李学尧在《非道德性:现代法律职业伦理的困境》中所写,“道德生活永远充满不确定,现代社会中的人们会下意识地试图抛弃道德,而追求一种有明确标准或者行动指南的‘非道德’的伦理生活。”然而,自从汉代道德的法律化开始以来,“春秋决狱”,道德逐渐渗透进法律的里面,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在思维上习惯了将道德作为评判事物的重要标准之一,这与现代法律精神背道而驰,不利于现代法律制度的建设。

现代媒体的发展,微博等公众平台的出现,使得每个人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更多的简单,然而,在这样的状况下,一些非理性的网络骂战也悄然产生,并有逐渐壮大之势。在微博上,一场非理性的骂战可能随时展开,一些人在网络上肆意释放自己的恶意, 进行着一场口水狂欢,非理性、非逻辑的网络骂战最终限于无休止的争吵而告终。这些被称为“网络喷子”和“键盘侠” 的网络评论参与者,使得原本的讨论变成无休止的骂战,与充分讨论和 理性思考背道而驰。

法律逻辑是现代法律精神重要方面,民众逻辑的缺失会导致陷入无穷无尽的骂战之中,而无法建立理性对话的平台。法律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应该是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的、广泛而充分的、在公开自由的环境下展开的理性的论辩过程。人们表达观点的方式是运用理性的表述、严密的分析、体系化的表达,而不是运用人身攻击、谩骂的方式来恶意攻击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为社会公共利益而进行论辩,最终达成一种成本代价最小的、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观点,上升为法律的层面,推动法律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通过这种论辩最终达成一致观点而上升为法律的法律内容,实际在论辩的过程中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论辩的过程,实际上也是说服的过程,这也为最终法律被广泛接受和有效实施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为法律的推广实施减少阻力和成本。

书中令我着迷的还有传达出的理性的思考方式,其中包涵着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和真正的人文关怀。“沉默的大多数”是书中探究的一个重要对象,缺少对“沉默的大多数”的关怀,是缺失的法律。在古代,“沉默的大多数”也许他们缺少表达能力,也许他们是处于人们的视线以外弱势群体,不能够畅快表达自己的心声;在当代,在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保障下,弱势群体有了充分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沉默的大多数”的情况发生转变,变成了不知道如何理性和独立表达观点的人,他们看似在肆意表达自己的观点,实际上是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他们破坏网络环境、借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商业流量对公众形成潜移默化的引导,使得他们成为有声的“沉默的大多数”, 而法律要关注这“沉默的大多数”,让他们理性并且独立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现代法律精神永恒的主题。

除了道德、逻辑、理性,书中也表达了对自由的追求。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中的《一直特立独行的猪》对一只自由的猪进行了深深的崇敬,王小波先生多次引用罗素的话“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现代法律精神正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在现代公共生活中,自由不是毫无拘束的任意而为,而是在法律的保障内的自由,正如王小波在书中所写,他原意为了社会的美好做出一定的退让。王小波追求思想的参差百态,他说“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精英,比成为道德的精英更为重要”,这与现代法律精神的行为主义不谋而合。现代法律精神原则之一行为主义,讲求法律关注行为,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价值判断,而不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钳制,简单说便是行为主义,思想自由。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给远在美国的朋友发了一封电邮:在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个沉默的大多数。

阅读一本书,不仅要探究作者的思想、提出自己的思考,还要从作者是生平经历去更深入地探究这本书的内涵。1952年5月13日 ,王小波在北京出生,1968年十六岁的王小波在云南兵团劳动并开始尝试写作,1971年,王小波在母亲老家山东省牟平县青虎山插队,后做民办教师。这种动荡岁月的经历,为王小波的写作提供的了大量的素材,在作为下乡知青时的所见所闻也引起了王小波深深的思考。

“思索是人类的前途所系,故此,思索的人,超越了现世的人类。”现代法律精神需要不断的思索前进,缺少对“沉默的大多数”的关怀,是缺失的法律。在当代,在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保障下,弱势群体有了充分的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沉默的大多数”的情况发生转变,变成了不知如何理性和独立表达观点的人,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成为他们破坏网络环境、借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使得他们成为有声的“沉默的大多数”,而法律要关注这“沉默的大多数”,让他们理性并且独立地发出自己的声音,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现代法律精神永恒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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