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关汉简所见私传原抄件判断

2019-11-15 04:09西北师范大学
长江丛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印文原件笔迹

■孙 宁/西北师范大学

金关遗址出土了大量的通关文书抄件,为我们了解通关需满足的条件提供了充实的参考史料。基于肩水金关汉简的相关史料,多数学者通过分析传文书抄件的内容,在传的形制、传与过所的关系、传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上进行了探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但是关于传的抄件和原件问题以及简文笔迹的研究还有待深入。

一、传文书抄件

肩水金关遗址出土了大量的传文书抄件,包括公务用传(以下简称公传)和私事用传(以下简称私传)。完整的传文书内容一般包括传的文书正文、传的颁发地官署相关官员的印文、文书的具名者信息,有的传文书还附带有名籍信息,其相对而言更完整,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详细和重要的信息。

肩水金关汉简中传文书抄件虽多,但是也多有残缺,现列举带有名籍简的传文书抄件,如下:

(1)五凤四年六月庚子朔甲寅中乡嗇夫广佐敢言之嚣陵里男子习万自言欲取传为家私使张掖居延界中谨案万年五十一毋官狱征事当得为传夫不尊证谒言移过所县邑毋苛留止如律令敢言之六月己未长安守右丞世移过所县邑毋苛留如律令掾□令史奉73EJT37:1076A章曰长安右丞印 73EJT37:1076B 1-1.京兆尹长安嚣陵里习万年五十一长七尺三寸黑色 正月丁丑入73EJT37:1081简1为私传,简1-1上部提到的姓名、籍贯、年龄、身高、肤色信息,与简1中的个人信息可相互对照,应该为简1的名籍简无疑,该简下部记录了持传者进入金关的时间。比对字迹,简1正反面以及简1-1均有“长安右丞”四字,细查四字的字迹,发现笔迹书风皆不同,则简1正反面字迹不同,简1-1上部文字字迹与简1正反面字迹也不同,简1-1反面下部文字字迹相对于上部文字字迹也更为潦草。

此种情况的传文书在肩水金关汉简中大量存在,笔者拟列举正反面皆有文字的传文书抄件,至于残断严重和简背无字迹的暂不列举。

(2)五凤二年五月壬子朔乙亥南乡嗇夫武佐宗敢言之北阳曲里男子谨案弘年廿二毋官狱征事当得取传里父老丁禹证谒言廷移过所□六月庚寅长安守右丞汤移过所县邑如律令掾充令史宗 73EJT9:92A

三月壬辰不弘以来

章曰长安右丞

三月壬辰 73EJT9:92B

上举简2为私传文书抄件,用于私事出行。简2即持传者弘为出行而申请的私传,但是由于残断,其出行目的和目的地不得而知。比较该简正反面文字字迹,“章曰长安右丞”与正面文字字迹风格相似,但是“三月壬辰不弘以来”与简正面文字字迹风格不同。

(3)阳朔五年正月乙酉朔庚戌黎阳丞临移过所遣廚佐

闾昌为郡送遣戍卒张掖居延当舍传舍从者如律令 73EJT6:23A

黎阳丞印

/掾谭令史赏 73EJT6:23B

简3为享受公传待遇的传文书抄件,是黎阳县派遣廚佐闾昌前往居延地区送戍卒的公传。比对正反面共有文字“黎阳丞”,笔迹书风似不同。

二、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传文书均为抄件的原因

上文所举的公私传文书,应该均为抄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持传者在前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可能随时被相关机构查验通行证件。《汉书·王莽传中》提到大司空士在经过奉常寺下属的基层机构亭时,被亭长苛问是否有符传等通关文书。虽然之后因为矛盾冲突,出现杀人逃亡的事情,但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基层机构对通行者有查验通行证件的责任。查验的通行文书必然为原件,所以理论上持传者在未返回原地之前,其携带的传应该一直为原件,而不可能将原件留在某一关卡,自身携带副本通行。如果携带副本,对于查验通关文书的人来说,无疑会增加查验人的查验难度,那么造假的概率会更高一些,如此则不利于汉王朝对人口的管控。

其次,一般认为,公传和私传的持有者都需往返通行,所以在首次通过关卡时需要录副,用以返回时核验。因为肩水金关是当时的一处关隘,多数人都是从这里经过,并且从简文所反映的信息来看,基本不存在出发地和目的地为金关的,所以金关遗址似乎也不可能出土传文书原件。从传文书抄件的文字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只有极个别的情况会在肩水金关对传进行启封。但是启封之后的原件是留在肩水金关还是由持传者携走,也是不得而知。其他所列传文书则均没有启封记录,而只是在此地录副,则原件留在肩水金关的可能性更小。

另外,出土的大多数传文书当中都包含有印文,而印文一般是在封泥上的,则传文书原件应当是类似封检而且有封泥槽。通过比对传文书抄件的内容,发现只有极个别的传文书抄件上存在启封记录,由此似可知持传者在通过肩水金关这个关隘时,一般是不需要启封便能够看到传文书的主要内容,且可以对传文书的主要内容进行录副。正如藤田胜久所言:“(传)可以以某种方法不打开封泥而写下记录”。如此,则传文书的原件应该都是有封泥槽的,而金关出土的传文书,都是常见的简或牍,未见到封检形制的传文书,所以笔者认为这些传文书均为抄件。

三、传文书抄件上出现不同笔迹的原因

上文已提到,金关出土的传文书应该没有原件,而全部为抄件。作为传文书的抄件,一般认为不会出现多种笔迹,但是从肩水金关遗址出土的传文书抄件却情况各异,不同的笔迹情况我们应该如何认识?

首先,简2正面文字笔迹书风与反面印文字迹书风一致,这似乎意味着传文书抄件的正文和印文并非同一人抄录,但是也会出现简2这样的特殊情况。很可能持传者在经过金关时,由金关的吏员对传文书的正文录副,而后交由专门的审验人员核对传的信息是否与持传者一致,核验完成后将印文抄录在简背,有时也会将出入的时间写在印文旁边。而简2的核验人员和文书抄录人员很可能为同一人。

其次,分析两简出现不同笔迹的原因。简1正文、印文、名籍简上部内容、出入记录的字迹书风皆不同。很可能在录副时,一人录副传的文书正文,另外一人录副了名籍简,然后交由审验的吏员核对信息,如果一致则将印文抄录在简背,有时会记录出或入的时间,再次经过金关时,如果此时当值的金关吏员不同于第一次经过金关时录副、审验的三人,则第二次经过金关的记录笔迹与其他三种笔迹皆不同。简2正面文字风格与背面上部文字风格相同,但是与下部字迹书风不同。如此则该简的录副者和初次过关的查验者为同一人,再次通关时由另外的当值者查验,并写下了入关记录。简3为公传,正反面字迹皆不同,应该是一人录副文书正文,然后交给另外一个人审验信息,而后抄录印文。

四、 结语

综上,传文书抄件及附带的名籍简笔迹情况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考虑到肩水金关当值人员的数量和某些当值时的特殊情况,应该对这些不同的情况会理解得更深刻。另外,多数传文书的情况应该还是与简3类似,当然不排除这些简也附带有名籍简,但是一般情况下通关时由二到三人负责通关工作应该是一种普遍情况。

注释:

①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肩水金关汉简(全五册)[M].上海:中西书局,2011-2016.本文所引70年代出土之肩水金关汉简,无特殊说明者,释文及简号皆据此书。

② (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62:4135.

③藤田胜久:《金关汉简的传与汉代交通》,第2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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