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形成与对策研究

2019-11-23 07:28王爽
新西部下半月 2019年9期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组织

王爽

【摘 要】 本文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发展演变历程,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建设经验,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对策:推动理念创新;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体系建设;提升“四化”水平。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组织

一、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发展演变

中国的崛起,归其根本,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深刻把握了国家发展的深层次规律,不断调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权重关系,在探索发展中不断调整经济与社会的同步性。特别是十八大后,对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赢得民心的同时,更进一步深化了中国改革的发展成果。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改革是全面的改革”,[1]社会治理作为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适应中国本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格局。

1、社会治理的“管控”阶段(1949-1977)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国情和当时国际政治背景的影响,我国在发展道路选择上确立以苏联模式为总体借鉴,即“执政党和政府对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其社会生活进行高度集中的管制”。[2]由于当时我国发展面临“一穷二白”的窘境,我国用有限的资源集中力量发展关键产业和事业,以高度统一的“中央—地方”集权模式作为实现资源有效分配的支撑和保障,这种集中管控型的管理模式确实也适合当时中国的发展要求。在这种发展模式之下,社会与国家是高度重叠的,社会领域的职能由国家来代为执行,社会的话语权有限,对于自治的理念,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总体而言,在这一阶段社会治理的突出特点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治理理念和认知的非全面客观性。由于这个阶段的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如何发展社会这个新课题,党和政府经验尚浅,受当时国际社会波凶事件的影响和国内反右斗争态势的扩大,把社会主要矛盾定位在两个阶段两种道路上,“从1949年到1976年的27年间,中国共发动了76次运动” ,[3]社会与国家高度重叠,社会管理更多地被作为一种实现政治目的的政治化手段,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种手段性体现得淋离尽致。

2、社会治理的“管理”阶段(1978-200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篇章。1978年邓小平同志视察东北,对社会主要矛盾重新判断,把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拉向经济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社会就业压力骤增,政府调整对社会资源的占有与支配权限,除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之外的私营、合资等经济形式迅速发展壮大,我国经济结构与利益关系开始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故此“全能政府”表现出了不适应性,国家对政府、市场、社会彼此关系有了重新的认识和调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随之我国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的发展不断加速,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迸发出发展的指征。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大批国企工人被推向社会,“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过程中,社会事务日趋复杂化,比如下岗工人的安置问题、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城市的社会安全问题等都迫切需要创新社会治理加以应对,因此在社会领域中便也产生了对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性要求。1998年,“社会管理”首次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被作为政府基本职能提出。

总体而言,在这个阶段中,社会治理的突出的特点是国家与社会的重叠性减弱,社会自治空间得到扩大,由于这一阶段经济绝对主导的特征,社会始终是经济的“附属领域”,与经济管理相比,社会管理相对不足,经济与社会发展比重明显失衡。虽然对社会治理的实践事实性存在,比如社区与社会组织的发展建设等,但从宏观整体来看,对社会治理认识的非全面性、探索的局限性突出,管控特征明显。

3、社会治理的“治理萌发”阶段(2002-2012)

2002年党的十六大确立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性目标,经济大举飞越。经济的增长,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阶层的多元,引发了一系列的诸如阶层矛盾、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特别是在2003年全国抗战“SARS”工作结束后,国家层面重新意识了经济与社会“长短腿” 的发展缺陷,社会管理重视程度开始加强。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提出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但当时仍然将社会管理置于政治建设工作布局中展开。2007年党的十七大,中央提出“社会建设”,社会领域的独立性从中央层面上得以肯定,这意味着社会被赋以和经济、政治同样的自主性发展地位。社会治理被作为社会建设中的次级重心,这主要体现于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总体建设原则。之后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社会组织在抗震救灾中出色的社会动员能力与社会参与能力,拉开了我国社会组织加速发展的序幕。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增强,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治理的范围。

总体而言,在这个阶段中,社会治理的实践性工作明显增多,政府逐步放权,加大培养社会其他主体发展力度,为社会自治创造空间;对社会治理探索的领域、内容、方式不断扩展,体现出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这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下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为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参照经济体制改革模式,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内的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均以市场化手段运作,社会领域内“商品化”倾向十分明显,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由此,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社会治理体系建构便显得尤为迫切。

4、社会治理的“治理”阶段(2012至今)

2012年党的十八大,开启了社会治理新征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社会建设一章标题由过去“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會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社会建设的重点由原来的单轮驱动转变为双轮驱动。随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这是社会治理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现代化的治理理念由此确立。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此后,结合党的全部工作以及我国国情的深刻变化,党和政府对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推行的户籍制度、医疗体制、生育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改革,实质是一个“平权”的过程,本质是协调社会关系,降低社会心理的结构性失衡以及社会矛盾群体性激化程度。另外,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不断总结平安中国建设的实践成果基础上,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深化平安中国内涵,打造“雪亮工程”,这些都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践提供更具可操作性价值。

总体面言,这个阶段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意义表现突出。对这一阶段社会治理改革实践符合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总体格局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的人民中心思想保持高度统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被要求得更突出,实现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三位一体总体推进的时代任务更迫切。

二、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建设经验

70年间,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随着中国道路的摸索也在不断总结经验,逐步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发展解决中国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基本实现了激发社会活力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两大目标,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1、坚持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人民为中心,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涵。坚持人民为中心,既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取得伟大成就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社会治理不断完善进步的关键因素之一。结合过往经验,坚持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除了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落实在各个治理行动中之外,更要把群众路线应用在治理的各个环节中。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世界经济格局不是断调整,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世情、国情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剧,只有坚持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才能通过实现治理过程的共建共治化,确保治理成果的共享化。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社会活力不断释放,社会和谐稳定局面不断巩固。

2、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才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总体方向的正确性,中国才能够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越。总结社会治理70年的变革与创新,也正是由于始终坚持了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持党在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的掌领作用,才能确保社会治理从理念到实践的不断升华与完善。社会治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唯一的执政党,更是因为这支党所具有的自我变革的伟大品质,这种宝贵的品质,让我党始终保有蓬勃的生命力。从这一角度出发,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过往70年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则,更是新时代之后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不可动摇。

3、坚持多元共治的治理方针

社会治理发展由最初的管控阶段到治理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现代意义的突出彰显。其中多元共治的治理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的关键。由于社会治理领域的特殊性,治理的内容较其它领域更为隐蔽、内容更为复杂,既包括人、事、物,也包括关系。因此,治理主体多元化是社会治理工作的一个必然要求,而社会治理恰是抓住了这个要求,把握住了社会治理的发展趋势,才能在转型社会中不断发展变化的国情中保持了中国社会的总体稳定。在社会治理70年的变革与创新过程中,由于社区制建构和发展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发展力度的不断增强,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已经成为连结国家与社会的坚强纽带。因此,多元共治视角下,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理的探求将成为未来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

4、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实事求是既是党的思想路线,更是社会治理70年发展过程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必须要立足于不断变化的世情与国情,结合中国实际中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与社会现象,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快速推进出现的人口流动、农民工市民化、留守人员等问题,利益分配带来的社会流动、阶层固化、社会心理失衡等问题,社区建设带来的群众参与治理意愿、治理方式等问题。这要求政府必须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社会治理手段,而这些方式、手段的完善与提高,更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便让社会治理能够与中国实现“水土相服”,进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道路的不断夯实。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对策

新中国成立70年的发展推动中国大步走入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有新的机遇与挑战。除了旧有历史性遗留问题,还要面对新时代产生的新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坚持以往社会治理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路径方向,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让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道路越走越宽。

1、推动理念创新

对社会治理规律性认识是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种规律性认识决定了社会治理工作的高度、深度和广度。换句话说,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与否,一个基本条件是看社会治理是否具有先进的理念。目前,“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决定了,“人”的问题是始终贯穿于其中的根本主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全部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在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的同时,对社会治理工作的认知务必坚持这个核心理念,紧紧围绕人民的利益,围绕人民关心的社会问题,切实做好与之相关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安全保障、阶层关系调适、公平正义维护等重大问题。

2、强化制度建设

“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4]制度建设对社会治理的意义得以彰显。制度是社会治理实践的基本依据,是实现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安全保障等工作的基础。特别是一些涉及历史遗留性问题的处理上,很多是因为制度不完善造成了政府处理不当,政府与居民之间矛盾越来越严重。强化制度建设,一方面,中央政府应该加快基本法建设,构筑好顶层设计,特别要注重要在顶层政策设计中体现出社会政策的公平性原则,注重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注重提升政策对象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更应注重通过制度建设来推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移动,服务向社会末端延伸,在促进公平正义的同时提高社会参与热情。

3、完善体系建设

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完备性是关系到社会治理能力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关键。社会治理体系应从三个方面建构。一是社区治理体系。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基础上,以党建为引领,注重协商民主制度在社区事务中的应用与实践;进一步探索社区减负增效的有效路径,厘清居(村)委会职能与根本任务,让“自治”成为实实在在的形式。二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十九大报告首次对社会心理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内容,社会心理健康与否是决定能否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因素。要深化对社会心理的认识与研究,加强对社会大众心理健康的引导和预期,由上至下地建构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社会心理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心理干预作用。三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在国家总体安全观的视野之下,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新时代以雪亮工程为抓手的平安中国建设的进一步深化。要加强网络治理工作,不断夯实技术手段确保信息安全;重视对网络舆情的研判,确保网络生态有序。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机制,充分释放信用红利”。[5]

4、提升“四化”水平

一是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如何提高社会参与积极性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的关键。要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扩大群众基础,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从“西城大妈”“海淀群众”的社会化治理成果看,社会效能巨大。二是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高低是决定社会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社会矛盾能否有效化解、社会参与主体能否健康成长、有序参与的重要保障。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要闭合制度缺口,实现有法可依,才是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体现公平正义的根本之法。三是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专业人才队伍是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的关键,不仅要注重领导干部的选配机制,还要注重专业人才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选配机制,特别是在心理調适、社会工作、矛盾化解等方面,更需凸现专业性。四是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随着“数据治国”战略的启动,数据应用的领域必然进一步扩大。社会治理的智能化以大数据应用为前提,通过数据分析,获得诸如社会心理变化、社会矛盾根源等更为隐蔽的深层原因,以对症下药,确保社会秩序与活力的持续向好。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37.

[2] 卢汉龙等.新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31.

[3] 吴太胜.从群众政治运动到公民政治参与[J].甘肃理论学刊,2011(06)38.

[4] 孟建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5-11-17.

[5] 陈鹏.“信用+”时代下的社会治理创新[J].社会治理,2017(8)56-62.

【作者简介】

王 爽,女,汉族,中共丹东市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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