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零售的机会与误区

2019-11-27 02:25袁江王映潼
健康大视野 2019年21期
关键词:处方药

袁江 王映潼

【摘 要】随着国家医改的不断推进,政府对于处方药的零售的政策发生也较大的变化。新政策下医院采购药品的价格越来越低,同时药品零售市场的利润不断增长,因此处方药零售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药物生产公司的关注。所以本文就处方药在未来的零售趋势以及在零售时存在的误区与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处方药;零售趋势;零售误区

【中图分类号】R713.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019(2019)21-0-01

一、处方药零售的背景

医药分家(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是新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为了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的重要举措新医改方案是希望通过药品经营、定价模式的改革,缓解看病贵的问题,其基本的出发点是从以药养医开刀,实施医药分开。医院将药房从医疗机构中剥离,使其成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由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自行到零售药店购买。

二、处方药零售存在的误区与问题

(一)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民众医药需求的增加我国药店数量也随之剧增,我国大部分药店出现了人员紧缺的问题,同时因社会中执业药师的培养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支持,专业执业药师数量较少,并且招聘执业药师的成本也远远高于招聘普通从业人员,许多药店在这样环境条件下,为了减少运营成本,不得不降低招聘标准,导致整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低下,真正的执业药师成为了业内凤毛麟角的存在,面对处方药品的销售,零售药店通常无法准确的为患者提供服务,致使处方药在销售过程中状况百出,这样不仅无法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同样严重损害了药店的药品服务的可信度。

(二)处方药在无医师处方的情况下随意出售;一些经营者受经济收益的诱惑下,不论患者买的药是否是处方药都一视同仁,即不问过往药史也不问患者过敏史,这样很难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与合理性。

(三)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的挂职不在岗的现象泛滥成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一条规定: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药店的临床药学人才缺乏已经成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很难在短期内配备专业的药师人才,除非大量的医院执业药师能够下到基层零售药店填补其人才空缺,否则当前药店专业人空岗的乱象将会持续存在,进一步降低药店的可信程度。

(四)药品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国家规定药店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才能营业,但很多药店工作人员的专业与药学没有丝毫关系。其对药品采购、保存及使用缺乏专业知识,对药品基本使用如适应症 、配伍禁忌、注意事项缺乏认识。

(五)国家监管药品的力度不足,缺乏高效的管理办法;对于药师稀缺,寻求挂证等乱象,多年来,国家虽然持续出台了有关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制度、准入制度、管理制度,但未制定相关法律,不能为执业药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导致执业药师在零售处方药的领域中的地位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三、处方药零售的发展趋势

(一)少数全国性的、开放的处方平台将主导医药零售市场。对于药店而言,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是承接医院门诊药房处方药销售的必要条件;对于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处方信息平台是确保处方真实性、合理性、可追溯性的必要前提,也是保证医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技术。当前,大型连锁药店依靠地方政府和公立医院支持,各自建设处方导流系统。行业呈现市场集中度低、碎片化区域割据、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单一系统拓展市场覆盖能力有限、平台效应不强等特征。未来,资本主导的药店并购浪潮会提高零售市场集中度;大型医药信息服务商甚至互联网巨头可能加入战局,提供全国性的技术服务平台;政府出于监管考虑,可能青睐于对所有有资质零售药店开放的处方共享平台,而非某一连锁药店专用系统。类比于消费品电商割据的发展历程,处方共享平台可能将成为少数大型企业建设和管理、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并接受医保和市场监督部门实时数据监控的“公共事务与公开交易平台”。处方共享平台“公器”特征的出现和强化,将成为处方药零售市场发展成熟度的一个衡量标志。这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诊所+药店解梦的处方协作承接比药店承接处方外流的机会更大一些。

(二)仅部分符合国家标准的零售药店才能承接处方药零售业务。中国目前有近49万家零售药店,在药品存储、物流配送、药品管理、信息收集、患者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參差不齐。如果不对其进行筛选,零售处方药将难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符合规定的销售、以及患者医保合理的使用。2018年1月,商务部发表《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统一的分类分级管理标准”。级别最低的“一类”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可能将不被允许经营处方药;而级别最高的“二类AAA级”药店可获得医保支付、处方外流等政策的优先支持。

(三)医保支付的处方药零售业务利润率有限,企业需探索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医保资源接入是处方药零售市场放量增长的前提。但医保出于控费需要很可能要求零售药店放弃自主定价权。与此同时,公立医院出于剥离门诊药房管理成本的目的与零售药店合作,也很难支付较高的外包服务费用。未来处方药零售业务不能局限在药品购销的简单获利方式,企业必须探索可持续的、有差异的盈利模式。

总结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进行、我国二胎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民对于处方药物的需求也在逐渐加大,为减轻民众的医药经济负担,医药分家——这种患者走出医院到有销售资格的零售药店中购买处方药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处方药零售将迎来一段难得的发展红利期,避免处方药零售误区,发展处方药零售将带来可观的收益。

参考文献

华梅琴.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探讨[J].华北煤炭医学院,2010,12(3)

王庆刚.处方药进军零售市场 机遇挑战并存[N].中国医药报,2017-1-10(7)

单红芳.浅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大家健康,2013,7(5)

董毅,冯铭文.医药分家的必要性与政策建议[J].医院管理论坛,2010,1(27)11-13

赵艳芳.药品零售中处方药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东方食疗与保健,2017,(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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