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策略

2019-11-29 05:22蔡稼轩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3期
关键词:证券市场市场监管自律

蔡稼轩

(云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000)

一、金融证券市场加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一)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经济权益的需要。证券市场并不是完全竞争市场,所以容易产生垄断状况。如果证券的市场发行量未超过规模,那么可能使得部分投资者有操纵股票价格的可能。比如: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非上市流通,使得庄家完全掌握股票的流通以及价格变动,进而不利于二级流通市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二)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是维护资本市场参加人员的经济利益的需要。资本市场参加者主要包含金融证券机构、银行金融组织、保险公司、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以及已有和潜在投资者。如果资产市场参与者未对其进行适当的监督,那么会产生经济利益的矛盾。甚至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侵权事件,从而打破资本市场的平衡和协调。

(三)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是维护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的需要。当前,证券市场存在较多的问题和弊端。比如:市场中存在内幕交易,或者通过不法手段操控股价,甚至出现哄抬部分股票价格的现象。所以,金融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关注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并积极宣传正确的金融行为,进而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同时,金融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市场风险防范工作以及控制工作作为日常重要内容,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工作监管。具体来说,在证券市场交易活动中,严厉惩处违法证券交易规定的行为,进而保护正当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只有拥有良好的交易环境,金融证券市场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机制依然处于初步运行缓解,所以可能还存在问题或者弊端。比如: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同时未出台相关的法律制度。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工作机制,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更好地维护证券市场地高效运行。

(一)部分监管环节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缺陷和薄弱环节。首先,国内的股票发行定价监管体系存在缺陷,使得部分新股发行阶段的市盈率太高的状况出现,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股票二级流通市场的风险。其次,金融证券市场退出监管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当前,我国金融证券市场上的ST和PT制度,只是对上市公司的不良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警示,并未实施真正的市场退出操作,进而可能使得处于长期亏损的企业进行重新挂牌上市。其中,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运用资产重组或者更新公司名称等方式重新挂牌上市,不利于股票市场的规范化运行,同时也不利于投资者经济利益的保护。最后,上市公司遴选监管工作不到位,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只重视股票融资而忽略企业经营模式转换。因此,国家要引导上市公司重视运行模式的转换,同时做好社会监督工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进步,人民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活动了解和关注越来越多。因此,可以运用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监督作用,建立更加完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

(二)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内容较为落后。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要运用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不断协调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比如: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然而,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内容较为落后,而且不能够涵盖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部内容。总体来说,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法律存在空白且落后的问题。同时,当前政府部门出台的监管法律之间缺少必要的衔接性。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存在缺陷,会使得监管效果较差,甚至可能存在部分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证券法律法规,并做好法律之间的衔接,进而有效地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三)监管手段行政干预程度过大。当前,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主要是政府干预。适当的行政干预,能够增强监管的威慑力。然而,行政干预程度过大,那么就会起到相反的效果。行政干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内容。首先,运用审批机制取代市场机制,实现市场监管目的。证券发行过程中,需要通过证监会实施发行股票的屯批。因此,屯批作为市场运行手段取代了市场选择。其次,监管行为具有短时性,以及政策具有短期时效性。金融证券市场的变动频率比较高,从而使得政府的监管行为呈现短期时效的特征,进而不能够正确反映市场的实际状况。同时,也会降低政策实施的可信性以及威慑力。因此,行政干预程度较大时,不仅不能够有利于监管活动,同时还可能阻碍监管行为的实施。最后,监管方式过于刚性,更侧重于政策化的监管手段。我国的证券市场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使得股票优劣不能够正确区分,进而使得投资者的行为出现短期性和投机性。而且,这种行政色彩不利于投资者经济权益的保护和增加。

(四)不能够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自律功能。证券市场本身拥有自律的功能,然而当前国内的证券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存在较多的缺陷,从而使得证券不能够充分发挥其自律职能。其具体表现为四种问题:第一,未建立健全有效的自律组织;第二,自律管理工作较为混乱;第三,缺少必要的独立属性;第四,相关机构流于形式,并发挥实际功能。由于未建立健全自律组织,所以监管机构的会员增长速度比较慢。同时,自律管理工作呈现混乱的现状。比如:自律主体在工作中相互独立,然而会员却呈现交叉状况,无法形成统一的工作体系,进而影响协同合作工作的推进。大部分的自律组织是由官方创办并管理,因此其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官员,不能够独立且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功能。同时,很多自律组织的设置流于形式,根本无法真正发挥其监管作用。比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只是举办较为简单的学术会议,而且举办次数比较少。因此,部分自律组织并未真正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

(五)证券监管组织权利责任出现重叠,使得市场监督效果不佳。证监会是证券行业监管体系中的主要监管机构,所以必须充分发挥证监会的监管职能。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金融证券市场上需要监管大量的交易主体,进而使得证监会监管职责较为混乱。同时,监管主体的数量过大,会使得监管效果较差以及监管效率较低,进而不利于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除了证监会之外,证券交易所也属于自律监管组织的一种,也能够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工作。金融证券市场日常运行过程中,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权利受到了相应的限制或者制约,进而在更大程度上减少自身的工作优势,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实施。

三、解决金融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的具体措施

证券市场能够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证券市场的发展能够对国民经济产生较为重要的作用。而对金融证券市场实施有效地监管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市场中提醒效率,同时也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市场风险,使得金融证券市场能够更大程度地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进步。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市场经济国情以及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建立健全适当的监管机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立健全必要的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为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正确定位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制度,同时具体化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细则。其次,政府部门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进而强化监管法律制度的配套性以及高效性,进而提高相关法律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由于部分法律内容时效期太短,所以要强化证券监管相关法律的实操性,不断提升法律制度内容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确保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高效运行,不仅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其实际操作性。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内容进行金融市场的监管,能够有效防止不法分子的不良交易行为。而且,相关执法单位和人员,要加强执法力度,从而提高相关法律的威慑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证券行业也开始实施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因此,要根据证券网络化工作模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工作的制度内容,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且,未来互联网技术会更加强大,对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也会产生更加重要的影响。

(二)规范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激励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规范证券业的操作环境,主要是能够为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规范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时,也要重视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充分发挥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管功能,并运用科学合理的监管考评机制及时了解监管的具体效果。如果考评结果较差时,可以运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惩罚。相反,要实施适当的奖励。并且,要注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能够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工作,进而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用性。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信息有效性,能够确保信息使用者做出更加正确的经济决策,进而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内容,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效果和效率。

(三)完善和更新独立董事的制度内容。第一,明确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重要作用以及社会地位,进而提高独立董事参加公司重要经济决策的程度。而且,也可以建立高质量的独立董事人才库。第二,正确认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岗位职责以及主要职能,充分运用独立董事对公司高效运行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第三,为了提高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所以需要强化独立董事相关制度内容的监督工作,进而为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建立健全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从而确保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我国的金融证券市场交易主体较为多样,所以需要建立主体多元化以及结构多层次的监管机制。同时,也要做好监管工作的协调和相互制衡,进而实现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是证监会垄断监管工作,实施过多地行政干预。因此,我们要不断减少行政干预的监管手段,适当运用行政干预即可。并且,运用自律监管组织和机构替代行政干预减少后的监管工作。自律监管机构可以是证券交易所或者证券业协会,这些机构作为监管主体实施市场监管。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要注重自律监管与行政监管的平衡和协调,二者相关制衡能够达到更高的监管作用。同时,适当减少行政监管手段,也能够有效地减少官员腐败问题。

(五)明确监管机构的责任与权利,并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主体较多,从而不能够清晰地明确监管权力和责任。因此,政府部门要明确不同监管机构的工作权利和岗位职责,进而提高金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效果。同时,要平衡自律监管机构的权利,比如:增加证监会的权利内容,进而更好地保护金融投资者的经济利益。金融证券市场的环境变化比较快,所以必须要不断提升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实践技能。并且,监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能够拥有较高的道德素养。互联网时代下,金融证券市场的监管工作可以运用信息化工作模式,这就要求监管人员能够更新自身的信息技术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对于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来说,提高监管人员的道德水平与专业技能同样重要。所以,在实际监管工作中,要重视工作人员的实践专业技能提升,同时也必须要重视道德素养的提高。

总结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金融证券市场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然而,金融证券市场监管工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弊端。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证券市场的高效性运行。因此,解决金融证券市场存在的各种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阶层和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话题。国外的证券市场相比于国内更加发达,所以可能借鉴国外成功监管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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