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及改进建议探讨

2019-11-29 09:36邹耀萱
建材发展导向 2019年7期
关键词:房屋补偿利益

邹耀萱

(西丰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辽宁 铁岭 112400)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逐步加快,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但是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也在进一步加剧升级。特别是在房屋征收当中各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爆发出冲突较为严重。房屋征收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也是关系到人们生活条件改善的重要欧措施。本文就针对城市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出积极的改进措施。

1 城市房屋征收赔偿影响要素

1.1 个人行为动机需求

房屋需求对于人的影响突出,人绝大多数时间内都处于房屋建筑当中,对于房屋的需求存在于人的一生。房屋是人们的基本满足需求。人们对房屋的依赖程度特别大,如果不能够解决好房屋征收问题,那么必然将会导致人们对房屋征收工作的排斥。房屋主要是归属与安全需求,要保证人们有房可居,同时还要强化房屋的舒适度,这样才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温暖。如果房屋征收补偿没有满足人们的安全预期,将会使他们对房屋征收工作产生抵触心理。

1.2 认知差异化

通常情况下一些房屋被征收人员会认为征收房屋会使他们失去住所,特别是居住时间比较久的时候,人们对于环境的依赖程度会随之提升,不愿意或者不想搬离。

1.3 需求差异

房屋被征收人员会希望通过征收房屋以改善自身拥有的居住环境,或者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但是在实际的房屋征收过程当中,往往会出现征收单位并不考虑被征收人的利益,只是以公共利益作为掩护条件,与开发商形成利益同盟,随意进行征收,即便是在外部看来城市建设水平提升的,但是确是通过土地交易提高财政收入,并且营造出一种虚伪的繁荣,其实质是侵害了房屋所有人的利益。

2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存在的问题

2.1 评价体系不合理

征收房屋基本的因素会对整个补偿标准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且在补偿标准的实施上不同地区有着明显的差异性。市场评价也会随着具体原因产生主观性的影响,因此,对于被拆迁人员的补偿会过于简单。补偿标准往往很难被取消,由于征收拆迁造成的生活质量的变化,拆迁前后的差距很难在短时间内弥补。此外,一旦政府职能部门不能迅速调整基准价格,以跟上城市住房价格的变化,评价体系将偏离市场定价体系的范畴。

2.2 补偿缺乏透明性

房屋在征收过程当中人们的参与机会并不多,在征收过程当中人们处于被动地位。双方之间的交流存在障碍,导致房屋征收中爆发出很多的矛盾。特别是在征收工作开展期间,补偿款项没有到位,安置工作解决方案在实施当中也不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国外通常情况下征收方案具有法律效应,征收补偿是附属程序,不会对被征收人员的实际财产产生较大的影响。在房屋征收当中程序更多的只是保障拆迁合法化,并不会解决人们的实际问题,所有权转移需要通过法院等进行判理。与国外相比较我国在补偿程序上还存在较大的问题。

3 城市房屋征收补偿改建建议

3.1 完善房屋拆迁制度

找出房屋超前制度存在的漏洞,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拆迁补偿结果的公平性。促进拆迁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权力义务的不平等都是不公平的表现。同时,要确保弱势群体实现自身合法利益,避免出现不公平现象。严格区分公共利益目的与商业目的,避免开发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忽视公共利益目的,只关注房屋拆迁的商业活动。此外,中国可以适当借鉴美国的做法,在拆迁决策前,建立听证制度,使被拆迁人有机会参与决策,平等参与协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2 实现补偿制度透明化

补偿制度透明化是实施合理地拆迁制度的基础,也是后期政府加大监督力度的保障性措施。房屋补偿标准的制定要根据房产市场估价体系与实际市场状况进行,在公平合理地原则下对其开展评估工作。拆迁群体要有平等协商的权利,合理的提出自身的需求。问责制度的建立将会使遭受到利益损害的被拆迁人得到赔偿。要在自愿的原则之下,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多种形式的补偿,全面了解被拆迁人员的实际情况,积极做好适当安置工作。不能够做出违背被拆迁人员的意愿的事情。多元化补偿方式的实施是保护被拆迁人利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方法。

4 结语

城市房屋征收赔偿工作需要在以法律为主体下开展,只有这样的国有土地建筑拆除工作才合法,并且要根据规定给予建筑所有者以经济补偿。我国开展的城市房屋征收工作涉及到大量民生问题,但是在开展的过程当中会出现不合理的情况,例如,拆迁评价体系不合理、征收补偿工作不透明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城市房屋征收缺乏规范性,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解决措施才能够使城市房屋征收可行性提升。城市房屋征收赔偿需要配置合理的程序,针对建筑所有者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进行解决,这样才能够使今后拆迁工作得到人们的认同和积极有效地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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