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模式的创新途径探讨

2019-11-30 04:04石云
青年与社会 2019年28期
关键词:工作模式资助育人高校

石云

摘 要:在我国“精准扶贫”重要思想指导下,高校针对经济存在困难的贫困学生,提出“资助育人”教育发展规划,通过制度建设、财政资金支持、文化教学等方式,做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与落实,从而达成高等教育全方位育人的目标。本文主要探讨我国精准扶贫发展理念下,高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内容、教育模式的改革创新策略,以强化学生主体意识、专业课程学习能力,并保证家庭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由“量变”逐渐发生“质变”。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模式;创新

自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我国在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方面,出台一系列资助政策、投入大量资金,并不断改革与优化教育资助形式。当前我国高校在“资助育人”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金层面,以及学生学习能力、文化素质的培养方面,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资助与教育,来促进学生思想认知、家庭经济状况的良性发展。

一、我国高校资助育人的发展历史及资助现状分析

(一)高校资助育人的发展历程概述

我国高校“资助育人”教育制度的发展,主要经历四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会针对社会教育资源、大学生规模与能力等要素,进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的改革创新,通过对资金资助、教育资助等育人模式,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来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首先1952-1982年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大学生人数较少、国家财政资金充裕,因此主要实施“免费大学教育”+“人民助学金”制度,通過国家拨款进行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其次,在1983-1990年的第二阶段,属于“资助育人”教育的改革时期,1983年国家出台《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指出要实施“大学教育收费”+“人民奖学金”的育人模式,那些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得到国家助学政策的资助与补贴。

之后1992-1998年第三阶段,由于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拉大、高等教育人数增多,国家开始实施“人民奖学金”、“人民助学金”、“学生贷款”并存的制度,对特别贫困学生给予“学费减免”、“贫困补助”等制度,并提倡学生课余时间勤工俭学,来赚取用于大学四年学习、生活的学费。最后为1999年至今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我国先后颁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意见》,并建立起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育人模式,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免费等多种资助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通过多种途径缓解自身的经济压力。因此从以上高校“资助育人”的发展历程来看,不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成为保障学生学业、日常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目前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制度的资助现状

2007年,党中央、国务院开始以家庭为中心,构建全国范围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补助等资助形式,包括补偿服兵役学生的学费、贷款费用,并优先为此类学生安排入学资助金、奖学金等。所以国家在助学资金的分配和利用上,逐渐形成一套明确的指导方向与目标,同时也不断增加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金额,以解决学生学习与生活方面存在的迫切困难问题。

根据国家教育部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资助普通高校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亿元,增幅为9.93%;2018年我国共资助普通高等院校学生4387.89万人次,资助金额1150.3亿元,相比上年增加99.56亿元,增幅达9.48%。因此从以上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高校“资助育人”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不断增多,通过财政资金、教育支持等资助方式的共同实施,能够帮助大部分学生克服高等教育所面临的多方面困难。

二、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育人政策的宣传与督导工作不到位

当前高校在院系内实施“资助育人”政策的过程中,主要会利用教师通知、校园张贴海报、广播播报等方式,使学生了解多种“资助育人”制度的内容、评定标准。但对于多数学生而言,由于本科、硕士、博士等学生的学业任务沉重,对外部事物关注度较低,其很容易忽略或遗忘这些消息。特别对于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他们不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资金的申请流程,也出于内向或自卑等原因不愿去讯问老师,这使得在“资助育人”政策行使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与困难。同时另一方面,高校教育人员或辅导员,也往往采取“形式主义”的行政事务管理方式,只是针对“资助育人”资金补助制度,作出简要的公布与介绍,并没有精准分析不同学生的学习状况、家庭情况,也缺乏对“资助育人”政策的跟踪与督导,从而致使“资助育人”资金分配制度的实施,违背国家教育资助的初衷。

(二)资助育人认定流程亟待进一步规范与细化

高校对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资金的资助,通常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每位学生的学习状况、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考察,并有院系领导、教师、学生干部等共同讨论,来决定申请资助的学生是否符合要求。但当下“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存在资助人员认定流程不规范、不细化的问题。比如:院系内恶意争取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情况严重,某些学生家庭条件一般或较好的学生,也从当地开具家庭贫困的证明,这些证明的可信度不高,但仍旧会占据一个助学名额。同时在高校资助对象的评定中,还存在拉人情票、互相投票的问题,而那些家庭经济状况真正贫困的学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的影响,无法得到应有的资金救助。所以在资助认定流程出现各种纰漏的现实下,高校领导、教育主体、辅导员等群体,对学生家庭状况的简单调查与认定,不能保证“资助育人”工作实施的公平性,这也是“资助育人”制度推行时,最需要关注与规范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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