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挢”与“瓦削”

2019-12-02 07:19张海蛟尹刚侯晓刚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19期

张海蛟 尹刚 侯晓刚

摘 要:筒瓦是古代建筑屋面的重要构件之一,宋《营造法式》对其制作、修整工艺记述较为详备。“解挢”是《营造法式》内记录的一道修整筒瓦内部的工序,代表了宋代官方规定的筒瓦修整的最高标准;“瓦削”是北朝时期“瓦文”中记录的一道制瓦工序。通过对文献、已有研究成果和不同时期考古发现筒瓦实物的考察,初步廓清了南北朝以来筒瓦内部修整技术——“解挢”与“瓦削”的做法、流布、功能、使用等情况。“解挢”是在“瓦削”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折射出漫长历史长河中筒瓦内部修整技术的技术转型。

关键词:筒瓦;营造法式;解挢;瓦削;技术转型

笔者在整理遼金时期筒瓦材料时发现部分筒瓦的瓦口和两侧内棱有明显的敲打或斜向削切的痕迹,后经参照比对《营造法式·瓦作制度》中的相关记载以及北朝以来筒瓦的考古发现实例,初步确定“敲打”的做法为《营造法式》中所记录的“解挢”工艺,“斜向削切”的做法为“瓦削”工艺。本文拟在学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两种工艺的做法、主要功能、考古发现情况等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梳理,抛砖引玉,求教于业内方家。

1 “解挢”的文献考察

“解挢”一词见于《营造法式》第十三卷《瓦作制度》(以下简称《法式》),是用于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法式》自崇宁二年(1103)刊行以来,流传版本很多,如“丁本”“陶本”“故宫本”“台湾本”“文渊阁四库本”“文津阁四库本”“文澜阁四库本”等[1]。单就“解挢”而言,诸多版本的表述基本一致,仅是“挢”字写法略有差别,如在“宋刻元修残本”“文渊阁四库本”“故宫本”中写作“解桥”,在“丁本”“陶本”中写作“解挢”(图1~图3)。

出现“桥”“挢”之差的原因,刘敦桢先生认为或许是因为某些版本的《法式》将此字写作“桥”的缘故[2]。竹岛卓一也提到此字在其他版本《法式》中误写作“桥”[3]。梁思成先生将“陶本”中的“挢”字释为“矫”[4]。乔迅翔先生对此亦有考证:“挢,《集韵》《正韵》吉了切,音皎,挠曲也,屈也。解挢即修正之意。”[5]薛瑞从古代汉语的角度对宋营造法式术语进行了研究,认为《汉语大字典》中“桥”“挢”二字均有通“矫”之意,多版《法式》中“解桥”之“桥”应即通假字用法[6]。所以,“解挢”作为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将“桥”“挢”二字释作“矫”是妥当的。

鉴于不同版本内关于“解挢”的记录基本一致,“桥”“挢”二字均可释作“矫”,且梁思成先生《〈营造法式〉注释》中所列的原文系在“陶本”基础上与其余诸本参校而成,已经过标点,故本文述及《营造法式》之“解挢”原文均引自梁思成的《〈营造法式〉注释》[7],为便于下文的论述,现将其原文附录如下:

结瓦屋宇之制有二等:一曰筒瓦:施之于殿、阁、厅、堂、亭、榭等。其结瓦之法:先将筒瓦齐口斫去下棱,令上齐直;次斫去筒瓦身内裹棱,令四角平稳(角内或有不稳须斫令平正),谓之解挢。

2 学界对“解挢”的诸种解释

多年来,一大批学者对不同版本的《法式》进行过整理发行和研究,硕果累累,其中梁思成、刘敦桢、陈明达、潘谷西、王效青、徐振江、乔迅翔等先生的研究,均对“解挢”进行过注释和解读,但说法不一,现择要者摘录如下。

①梁思成的《〈营造法式〉注释》:解挢(挢,音矫,含义亦同矫正的矫),这道工序是清代瓦作中所没有的。它本身包括“齐口斫去下棱”和“斫去筒瓦身内裹棱”两步,什么是下棱?什么是身内裹棱?我们都不清楚,从文意上推测,可能宋代的瓦,出窑之后,还有许多很不整齐的,但又是烧制过程中不可少的,因而留下来的棱。在结瓦之前,需要把这些不规则的部分斫掉。这就是“解挢”[8]。

②陈明达的《〈营造法式〉辞解》:瓦作斫修?瓦边棱,使四角平稳,谓之“解桥”[9]。

③潘谷西的《〈营造法式〉解读》:所谓“解挢”就是将瓦口、瓦边都修斫整齐,使筒瓦能放置平稳[10]。

④中科院自然史研究所的《中国古代建筑技术史》:瓦在使用之前还要经过修整四角和外棱的工序,称为“解挢”[11]。

⑤王效青的《中国古建筑术语辞典》:宋代瓦作术语。筒瓦在使用前要经过一道修整四角及外棱的工序,这一工序称为解挢。具体做法是先砍去瓦的下棱,使上棱直,然后砍去筒瓦内的里棱,使四角平稳。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生产出的瓦逐渐符合使用标准,这一标准随之被省略掉[12]。

⑥徐振江的《〈营造法式〉瓦作制度初探》:斫去?瓦内部的里棱,使两侧平齐坐瓦稳固,这个操作过程叫解挢(音‘乔)[13]。

⑦乔迅翔的《宋代建筑瓦屋面营造技术》:一曰“解挢”。解挢分两步,一是筒瓦上下口的修正,所谓“齐口斫去下棱,令上齐直”,以便上下筒瓦的密缝顺接;一是针对瓦身的两侧下棱,即“斫去筒瓦身内里棱,令四角平稳”,此举利于筒瓦平正地铺砌于仰之上[14]。

⑧薛瑞的《基于成果分析的宋营造法式术语研究综述》:筒瓦再(在)使用前,先将前端下口棱角砍去,使其上棱平直。然后再砍去瓦身两边内棱,使四角平稳,对角内有高低不平者,应加以剔凿平整[15]。

综合分析以上研究成果,分歧之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为“解挢”之部位,二为“解挢”之功能(表1)。

表1中,就“解挢”部位而言,大致有五种说法:

①出窑后留下来的棱(梁思成)。

②边棱(陈明达)。

③内部的里棱(徐振江)。

④四角、外棱(中科院自然史研究所、王效青)。

⑤瓦口、两侧内棱(潘谷西、乔迅翔、薛瑞)。

再对照原文,可以发现原文所指筒瓦的修整主要集中在“下棱”和“身内里棱”两个部位。这五种说法中,①②说得比较笼统;③仅提及修整的一处位置;④的说法明显与原文不符;⑤的说法尽管因不同学者对两个部位的表述不同,但其实说的都是“瓦口、两侧内棱”这两处部位,与原文比较吻合。故而,“齐口斫去下棱”中的“下棱”当是指筒瓦口部内侧(即瓦口)的下棱,筒瓦口部即与瓦舌相对的一端,也是檐头筒瓦粘接瓦当的一端。“身内里棱”即筒瓦内部两个侧边的内棱,不是外棱。

表1中,就“解挢”的功能而言,大致也有五种说法:

①斫去不规则部分,使其规则(梁思成)。

②使四角平稳(陈明达、潘谷西)。

③使两侧平齐坐瓦稳固(徐振江)。

④使上棱直,使四角平稳(王效青、薛瑞)。

⑤上下筒瓦的密缝顺接、利于筒瓦平正地铺砌于仰之上(乔迅翔)。

对照原文,“先将筒瓦齐口斫去下棱,令上齐直;次斫去筒瓦身内裹棱,令四角平稳”,其功能也应该是两个方面。以上五种说法中,①说得笼统,②说得不全面,③说“使两侧平齐”,④说“使上棱直”,顯然都不够准确,⑤比较贴合原文。“令上齐直”,此处的“上”应是指筒瓦的背部,尤其是筒瓦口部的背部。“齐直”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两个或多个筒瓦背部(即瓦垄)要齐直、平整、紧密,亦即乔迅翔先生所言“以便上下筒瓦的密缝顺接”。“令四角平稳”,《法式》内亦有说明,“角内或有不稳须斫令平正”,即令筒瓦能够放置稳固。

此外,原文提及修整的方式为“斫”,实施的时机在筒瓦烧制完成后、屋面营造结瓦之时或之前。“斫”,《唐韵》之若切,《集韵》《韵会》职略切,音灼,《说文》击也,《玉篇》刀斫。据《汉语大字典》,“斫”作为动词时,意思为“用刀斧等砍或削。”

所以,“解挢”的部位和功能其实都是两个方面,笔者以为表1中乔迅翔先生的解释最为贴切和准确。概而述之,作为修整筒瓦的一道工序或一项工艺,《法式》中记录的“解挢”就是在筒瓦烧制完成后、屋面营造结瓦之时或之前,对筒瓦的口部内侧及两侧边内棱以砍(敲)或削的方式进行修整,以便上下(相邻)筒瓦的密缝顺接、放置平稳的一道工序。

产生这道工序的原因,梁思成先生认为“从文意上推测,可能宋代的瓦,出窑之后,还有许多很不整齐的,但又是烧制过程中不可少的,因而留下来的棱。在结瓦之前,需要把这些不规则的部分斫掉”[16]。乔迅翔先生也认为筒瓦在瓦坯制作、晾晒、烧制过程中或有变形、不整齐之处,须经“斫事瓦口”方可。必须注意的是,解挢虽能修正部分“挠曲”,但只是在一定范围之内,卷二十六“瓦作料例”注“其解挢剪截不得过三分”,即变形过大的筒瓦即便通过解挢亦不可用,只能废弃。若把上述规定换算为公制表述,发现解挢所修正的误差在1厘米以内,可见解挢仅仅是略加修斫而已,那种认为解挢工序是对制瓦缺陷弥补的说法似难以成立。应该说,解挢实是宋代高标准施工的做法,下述(《法式》中)撺窠工序更明确表明了这一点[17]。

3 关于“瓦削”

北朝时期瓦件上发现“瓦文”多例,主要分布于北魏平城、北魏洛阳城、东魏北齐邺城和北齐北都洛阳城[18]。其中北魏洛阳城发现的瓦文数量和种类最为丰富,这种“物勒工名”的方式反映了北朝时期官方制瓦技术系统的严密管理和细致分工。

“瓦削”一词首见于民国时期文素松《瓦削文字谱》一书,后世有研究者称这类瓦文为“瓦削文字”。黄士斌先生认为,把筒坯分割成瓦和在修整过程中大约都用刀,而这些工序都称之为削瓦[19]。张克先生认为北魏洛阳城发现的“瓦削文字”体现了“主、轮、削、昆、匠”五种制瓦工的职司和五道制瓦工序,并重点讨论了“削”“昆”两道工序的前后顺序和做法问题[20]。认为“削”在前,即“瓦削”,是将筒坯分割成瓦,还需将轮后筒坯重复打压削治,故称为“瓦削”,是制瓦工艺中的第三道工序;“昆”在后,即“磨昆”,是将削治分割开的瓦,磨成两边薄、中间厚、规格整齐的瓦的过程,是制瓦工艺的第四道工序。

尽管“瓦削”的对象并不单纯只针对筒瓦,亦有板瓦,但笔者以为“削”这道工序中的部分功能与“解挢”具有一致性。理由有如下几点:

其一,张克所言将筒坯分割成瓦后需对其重复打压削治,说明这时瓦坯已经比较干燥,具备了一定的强度和修整的条件。

其二,凹面需要“削”的仅是瓦口和两侧内棱,根据九喜《洛阳北魏“瓦削文字”新考》一文中对已发现的洛阳北魏“瓦削文字”残瓦数量及人数的统计情况“数量最多,人员近百人”[21],说明了这项工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其三,可能经“削”处理后的瓦还残留有一些比较尖锐的棱角,需经过“昆”将之磨去方能合格和规范。

4 “瓦削”和“解挢”的考古发现

众所周知,古建筑断代的主要依据是建筑形制,而屋面建筑构件则在历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维修保养时多有更替,一个单体建筑的屋面往往包含了多个时期的建筑构件,所以单纯从古建筑(尤其是早期建筑)的屋面筒瓦来辨析“解挢”工艺很难对应其准确时代。经考古发掘出土的材料,时代相对明确,二者参校来辨析不同时期的筒瓦修整工艺更具指导意义。据已有的考古材料,南北朝至唐代,以“瓦削”的方式修整筒瓦瓦口和边棱的做法已经可以见到,只是在同时期筒瓦总量中所占比例很小。宋代考古出土材料可见“解挢”者极少,其余时段均有发现。需要说明的是,因考古简报或报告撰写者对筒瓦各部位的叫法不一,笔者在引用时仍保留了原有的叫法。根据筒瓦内部所保留的修整形态可分为A型“瓦削”、B型“解挢”和C型“瓦削”与“解挢”并存三种类型。

4.1 A型“瓦削”

筒瓦瓦坯阴干后,入窑烧制之前,以竹木或金属工具对筒瓦口、两侧内棱进行削切,切痕平整。主要见于南北朝、唐、辽、金、元、明、清等时期。

4.1.1 南北朝

朱岩石先生对北朝陶瓦制作技术进行了研究,指出陶瓦的制作需经过刮削修整,“陶瓦一片一片分开后,需要进行刮削。例如为了板瓦之间或筒瓦之间上下衔接顺畅,通过刮削调整每片上下缘部位的薄厚。刮削痕宽2~4厘米,密集叠压,平面较光滑,反映了刮削工具似为较锋利的刀具。板瓦刮削痕多在两侧缘的窄面上;筒瓦凹面靠近瓦棱处也往往有纵向削瓦痕迹。……”[22]其中,“上下缘”当指瓦口,“凹面靠近瓦棱处”当为两侧内棱。笔者以为,朱岩石先生的论述恰好反映出北朝时期筒瓦上存在“解挢”痕迹。

南京钟山祭坛遗址T2701③∶1[23]、邺北城90JYT26⑤∶09[24]等南北朝时期的筒瓦材料也表明当时已有修整瓦口和两侧内棱的做法。从南京钟山祭坛遗址T2701③∶1线图(图4)可见,瓦口部位明显被削薄了。而通过邺北城90JYT26⑤∶09线图(图5)可清楚地看到瓦身凹面一侧内棱的直角部分被削掉了。

4.1.2 唐代

唐代沿用了对筒瓦的修整方式,如唐洛阳城东城内瓦窑出土的檐头筒瓦[25]、唐长安城西明寺92CYXT③∶79[26]、晋阳古城一号建筑基址唐至五代筒瓦[27]均有发现。相关资料中,唐洛阳城东城内瓦窑、唐长安城西明寺92CYXT③∶79二例均未见具体描述,仅见线图或照片(图6、图7),“瓦削”痕迹十分明显。

2013—2014年,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在太原市晋源区晋阳古城解剖了西南城墙一段和发掘了一号建筑基址,出土大量唐至五代的建筑构件,其中斜唇普通筒瓦均为“尾部略削薄、凹面两侧瓦棱内切”,半圆筒形檐头筒瓦为“凹面两侧瓦棱一侧抹平,内切,切痕向内倾斜”[28],体现了“瓦削”工艺在普通筒瓦和檐头筒瓦上的使用情况。

4.1.3 辽金时期

辽代宫城东门遗址出土的筒瓦SD1④∶4,“仅存后半部,瓦尾齐平,内凹面切割成斜坡状。长边内侧有切割痕”[29]。此处“内凹面切割成斜坡状”当为“瓦削”痕迹,“长边内侧有切割痕”可能为筒瓦分割时的切痕。发掘者认为宫城东门遗址是在生土上始建。在东门遗址的所有夯土及磉墩遗迹中未见晚于辽代的遗物,夯土、磉墩中出土的少量陶片、砖瓦和瓦当残块基本均属于辽代早期,这是辽代早期“瓦削”的重要实例。

1993年,云冈石窟第3窟窟前经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辽金时期建筑构件[30]。其中Ⅰ类筒瓦,灰胎较薄,见于辽代和金代文化层中,筒瓦内侧棱用刀削平。

吉林白城城四家子辽金时期城址[31],从已公布的资料来看,其早期筒瓦(13BTCIT1749⑧a∶15)和晚期筒瓦(13BTCIT1949②∶40)两侧内棱及瓦口均见有“瓦削”方式(图8)。据发掘者的研究,遗址早期建筑时代处于辽代晚期,晚期遗存很可能形成于复置泰州于长春县的1198年以后,即金代中期以后。

吉林安图县宝马城遗址2014年发掘发现1件带钉筒瓦(T1108③∶1),据发掘者描述为:“夹砂灰陶。较完整。横截面呈半圆形,两侧边缘较薄,上部有一圆形钉孔。”[32]这应当是对筒瓦进行了“瓦削”处理。

大同华严寺大雄宝殿的檐头筒瓦的内棱亦可见到“瓦削”处理痕迹(图9)。大同华严寺大雄宝殿始建于辽,保大之乱(1122年)毁于兵火,金天眷三年(1140)依旧址重建。[33]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上京皇城西部建筑址,其中H2∶4为1件檐头筒瓦残件,文字描述并未提及是否经过“解挢”,但从其尺寸上来看,“……瓦身残长9、外弦长14.4、内弦长9.4、厚0.6~1.9厘米,……”[34]应当是使用了“解挢”,该建筑址的年代当为金代中期。

徐水西黑山M24∶8为檐头筒瓦,M24∶22-3、M24∶22-36为普通筒瓦,原报告的文字描述不详,从其线图来看(图10~图12)使用了“瓦削”[35]。M24时代不晚于金代晚期。

北京金代皇陵琉璃筒瓦(2001FJLP4∶15)、陶筒瓦(2001FJL∶68)[36]也体现出明显的“解挢”特征(图13)。

4.1.4 元、明、清

2003年度元中都皇城南门的发掘中发现8件绿釉琉璃筒瓦[37],其中标本T1202③∶1,“瓦缘内侧斜削使缘部较薄”,从其线图也可看到瓦口和两侧内棱被削薄(图14),说明直至元代“瓦削”仍被用于筒瓦的修整。

明清时期考古资料较少,但在现存古建筑屋面的檐头筒瓦、琉璃筒瓦、普通筒瓦上均可见到“瓦削”痕迹,有的筒瓦瓦舌凹面也可见到明显的弧形切削痕迹,“解挢”基本不见,如北京金代皇陵出土的清代琉璃筒瓦2001FJL∶44(图15)。

4.2 B型“解挢”

在筒瓦烧制完成之后、使用之时,以工具将筒瓦两侧内棱砍去,所以斫砍面极不平整,均为辽金时期遗物。

云冈石窟第3窟窟前出土的Ⅱ类和Ⅲ类筒瓦均使用了“解挢”修整工艺[38]。Ⅱ类为较厚的灰瓦,发现于金代文化层的靠上部,时间稍晚,筒瓦內侧棱角有意敲掉;Ⅲ类为较厚的红瓦,筒瓦内侧边棱有意敲掉。

吉林白城城四家子城址13BTCIT1748G1∶11[39],通过线图可见使用了“解挢”工艺(图16)。

2013年发掘的吉林乾安县辽金春捺钵遗址群后鸣字区遗址中也发现有“解挢”的筒瓦:“T0102④∶3,瓦舌很短,素凸面,凹面饰布纹,尾端有切割痕迹,两侧边缘各有一排敲打修理的疤痕。”[40]

徐水西黑山M24∶22-1、M24∶22-4[41](图17)均为普通筒瓦,使用了“解挢”方式进行修整。M24时代不晚于金代晚期。

4.3 C型“瓦削”和“解挢”并存

“瓦削”和“解挢”并存,是在“瓦削”的基础上进行了“解挢”。

汾阳太符观昊天殿绿釉筒瓦(图18)。昊天殿为金代建筑,建于金承安五年(1200)以前[42],该殿屋门维修时拆下许多破损的金代瓦件,其中一件绿釉筒瓦的内部两侧棱可见两种“解挢”方式共存的现象,“解挢”打破“瓦削”,即制瓦者先对该瓦进行了“瓦削”,窊瓦者在使用时又对其进行了“解挢”。这个现象表明,有时候“瓦削”处理过的瓦无法满足窊瓦者的使用要求,故需再次修整处理。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该筒瓦为金代遗物,但尚无法判断“解挢”施加的时间,可能为金代,也可能是后世修缮时利用旧物进行的修整。

5 结语

根据以上论述,大致可以形成以下几点认识:

①《营造法式》内记载的“解挢”是以对筒瓦的口部内侧及两侧边内棱以砍(敲)的方式进行修整,以便上下(相邻)筒瓦密缝顺接、放置平稳的一道工序。该工序一方面反映了当时制瓦工艺本身的缺陷,另一方面反映了古建筑高标准施工的做法,保证了屋面工程的高质量。

②从现有考古资料来看,不晚于南北朝时期,“瓦削”这道工序已被用于修整筒瓦自身缺陷和提高屋面施工质量,远早于《营造法式》中的记载。“解挢”应是在“瓦削”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窊瓦工匠根据建筑屋面现场施工条件对修整和未修整过的筒瓦进行的再处理,这与《营造法式》本就是当时建筑设计与施工经验的集合与总结的实际是相契合的。

③“瓦削”的实施多在筒瓦胚胎阴干过程中、入窑烧制之前,这种方式延续时间很长,自北朝讫明清均可见其踪迹,可能古人习惯性地将这道工序纳入制瓦工艺的范畴,故并未在《营造法式》中单独列出。《营造法式》中记录的“解挢”,实施在筒瓦烧制完成后、屋面营造之时或之前,故多用砍或敲的方式,主要流行于辽、金二代,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辽金时期《营造法式》的流布与推行状况。“解挢”虽然可以根据现场结瓦情况随时实施,但其缺陷在于修正时残损率较高,后世可能因制瓦技术、烧造技术的提高以及工程成本的考虑,“瓦削”逐渐成为主流。这种“制瓦时修整”和“结瓦时修整”的时机选择的变化也折射出漫长历史长河中筒瓦内部修整技术的技术转型。

④“解挢”的加工对象主要是檐头筒瓦和普通筒瓦,但檐头筒瓦多使用“瓦削”,普通筒瓦则两种方式并用。普通筒瓦又可依据其使用区域的不同,区别为普通屋面筒瓦和屋脊琉璃筒瓦两种,如吉林白城城四家子城址发现的内部有墨书文字的琉璃筒瓦,便是用于屋脊处的,使用了“瓦削”的处理方式。说明主要部位的檐头筒瓦、特殊材质的琉璃筒瓦与其余筒瓦存在不同的“解挢”方式。

⑤目前考古材料揭示的“解挢”案例多为等级较高的建筑(尤其是不同时期的皇家建筑),说明在国家控制的技术系统中,“解挢”的实施比较严格。民间技术系统中的“解挢”则发现较少,徐水西黑山金元时期平民墓地出土的筒瓦材料是为比较典型的一例,但具体情况尚不清楚,有待更多实物资料的公布和更深入的研究。

【作者简介】张海蛟(1984—),汉族,山西灵石人,本科,馆员,研究方向:北朝考古学研究、古代彩塑壁画研究、文物保护研究。

尹刚(1973—),汉族,山西大同人,本科,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古代彩塑壁画的保护。

侯晓刚(1982—),汉族,山西大同人,本科,文博馆员,研究方向:田野考古发掘与墓葬壁画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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