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弘的买地券

2019-12-05 06:46龚巨平
瞭望东方周刊 2019年23期
关键词:宦官郑和西洋

龚巨平

在下西洋的途中,郑和有一位重要的搭档——王景弘。他和郑和一样,是明代伟大的航海家。

王景弘是福建漳平人,原名王贵通,景弘是皇帝的赐名。在明代宦官中,王景弘是可与郑和相提并论的大太监,两人同是出使西洋的正使。但这样一个重要人物,在《明史》中并无本传,其生平主要事迹散见于明代《太宗实录》《仁宗实录》《宣宗实录》《英宗实录》中。

对王景弘生平事功的研究,以陈学霖先生的《明王景弘下西洋史事钩沉》最为全面精详。

一次偶然的考古发现,又为我们研究王景弘生卒年、职衔和葬地等问题提供了新的材料。

2012年底,南京考古工作者在雨花台赛虹桥一处已被拆除的民房废墟内,发现了一块地券。地券为石质,方形,边长41厘米、厚6厘米,保存完整,上面字迹清晰。券文共18行、350字,头尾分别以楷、篆两种字体题刻“高上后土皇地祇卖地券文”之名称,中间正文采用一行正写、一行倒写的古怪“回文”形式,意在表现买卖双方正襟对坐、讨价还价,最后共同写下地契的场景。

这种地券是我国古代用于陪葬的明器,模仿人间土地交易,由拟建墓者向鬼神购买阴宅用地,并以契约加以明确,以此获得鬼神的认可与护佑。地券文字内容一般都是真实与虚拟相互交织,但从中仍可以得到以下基本史实: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官职为内官监太监的王景弘于南京安德门外崇因寺东侧购买了一块土地,用于建造塔院。

结合其他史料,这方地券至少可在几个方面填补史料的不足,为解开其身世谜团提供线索。

一是可以明确王景弘的出生年月。由于史料的缺失与疏漏,领导下西洋活动的众多关键人物包括郑和、王景弘的生卒之年至今都还是谜。出土地券中提及的两位神仙,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自两汉地券兴起以来,出现的各路神仙虽然名号繁多,其实各司其职。比如后土是土地出让者;东王公、西王母、太岁、歲月主、张坚固、李定度等是保人和见证人。出土地券中出现的“两来神田交佑”见载于道教典籍《灵宝天尊说禄库受生经》之中,被认为是酉年生人的“本命元辰”,在很大程度上,由他掌管着该生辰之人来生的命运。王景弘在地券中特意通过他向后土皇地祇买地,正可说明王景弘为酉年生人,属鸡,应该是洪武二年己酉年(1369年)出生。

再者,可以据此明确王景弘的职衔。明代宦官有“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四司、八局。明初下西洋船队的最高领导层皆由宦官组成,分属不同部门,如郑和为内官监太监、洪保为都知监太监。此前有关王景弘的史料中,或者点出其宦官身份,或者强调他的职权级别等,都未能明确他属于哪一个具体部门。出土地券表明王景弘和郑和同样为“内官监太监”,这也使人们对于《明史》记载的王景弘乃郑和之“侪(同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此外,我们还可以明确王景弘的卒葬地。大量资料表明,明代宦官多崇信佛教,热衷于修建寺院,以参与佛事摆脱空虚压抑的精神窘境,以佛寺所在的自然空间安排百年后事。所谓“中官最信因果,好佛者众,其坟必僧寺也”,其目的无外乎“盖以志其平昔所敬信,而身有所依归” 。

依据文献与实物资料揭示的事实,我们大致可以判断,王景弘在地券中与后土神订约——“听从买主管业建立塔院”,表明他决定在此地建立一座寺院。

订约买地时,王景弘已是垂暮之年,此时出资建寺,明显是与其他宦官一样在为身后事计,其所建塔院应为其坟寺。同时也表明,他为自己选定的葬地就是崇因寺东侧的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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