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法经济学分析

2019-12-09 02:06陈冉
智富时代 2019年10期

【摘 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形成原因主要是由于博弈结构的不平衡与规则的不公平,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上有着很严重的博弈观念缺失和缺少监督体制问题。本文重点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局进行了分析,从引起三方主体以上博弈行为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解决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局;法经济学分析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当中面临最多的还是资金周转问题,由于基础薄弱,不能很好地执行企业目标计划,以此降低了企业水平的企业数目特别的多,为了社会的繁荣发展,相关部门应该实行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融资,由此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好的建设经济体制。目前现有的许多融资政策体制都是针对大型企业的,这些政策对于中小企业无疑是无用摆设,并不能适用,所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象相关部门也有责任。本文主要是通过法经济学来分析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局的主要原因,希望能够对于改善融资环境做出参考。

1.中小企业融资困局成因的法经济学分析

我国目前的金融模式相对来说是有垄断和高度的管制体系的,目前为了社会的平衡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口子,虽然保证了社会的安定,但是这也造成了很多金融业的巨头垄断整个市场。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很多金融企业把持资金流通,存款只能存在正规的金融机构,并且贷款方面也是这些企业垄断把持,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地下贷款。正规金融企业在法律政策存在绝大部分的优势,这也影响了民间投资群体的地位,也降低了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的可能,正规金融机构、民间融资投资群体、中小企业形成了三方非对称的博弈状态。

2.从三方主体的博弈行为分别进行分析

2.1从正规金融机构(国有银行)角度分析

在传统的经济理论当中,一个特别重要的理论就是假设问题,假设“经济人”有着全面的信息,并且能够在这些信息综合以后做出合理的判断,这是很乌托邦的假设,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有信息方面的不对等都会导致了解信息因素多的一方为了利益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在经济理论上被称为道德风险。对于投放贷款的一方,资金能否收回,资金的安全性是放在第一位的大问题,很多时候由于信息因素的不对等,金融机构寻找合适的贷款人员也是很难的事情。我国的中小企业主要是以城镇企业为主,而且最多的一部分还是小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处在经济产业链的底端,没有自己的信用基础,而且还大大缺失技术方面的能力,没有稳定发展的保障,这些劣势因素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且中小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其需要的独特融资条件,但是正规的金融机构由于其内部模式不能接受中小企业的这种融资要求。正规金融机构为了为了克服和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因素,他们会在自己的金融模式实行一系列的规定,例如让借款借贷方提供自己的财产证明、抵押物并且还要签订完善的合同。但是这些看起来很详细的借款方案却成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企业借款的门槛。很多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资本,无法提供抵押,这是不被正规金融机构所接受的。在中小企业之外,正规金融机构的合作对象也有很多,例如很多大型企业,这些大型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早就有了自己的品牌认证和信誉度,正规金融机构不会担心合作的资金保障问题,这样长久以来,就形成了正规金融机构偏爱大型企业,不喜欢和中小企业合作的思想,最终压缩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格局。

2.2从民间融资出资人角度分析

以目前我国金融业的格局來说,摆在民间融资出资人面前的主要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将余款存进银行,这一条路虽然看起来很顺风顺水,但是由于银行利率的问题,收益不高,而且还容易错过投资的风口浪尖。第二条是将余款投入股票市场,这条路收益很高,有一朝暴富的可能,但是风险也极大,如果不熟悉股票市场,也不是这方面的人才,在我国不健全的股票市场中很容易被吃干抹净,这是很不建议走的一条路。第三条是将余款投入民间金融市场。走这一条路,拥有比银行同期银行的融资利率高好几倍的融资利率,在高利率的情况下,会产生很大的收益。另外,这一条道路具有信息优势,而且交易成本低。民间贷款的对象主要是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可以充分了解彼此的信用度、收入状况、偿还能力等,交易信息的收集成本较低。并且,民间融资的操作简便,技术要求不高,灵活变化,交易成本非常低。归根结底,民间融资的风险相对不大。由于双方都是“熟人”,因此可以加深相互的理解,形成对风险有效的事前预防。另外,双方接触越低风险就越低,在有效的事情中可以形成预防和事后预防。当然,由于没有法律规制的制约和有效的监视管理,民间的融资在实践操作中,借贷的手续不合格,并且缺乏有效的风险对策,这在某种程度上隐藏着金融风险。因此,民间融资的出资者大部分都存在比银行同期同时期的利率大幅高的投资收益。但是和股票市场相比它的投资风险较小,所以一般选择第三条路。

2.3从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角度分析

其主要有三个融资道:第一条是来自银行的贷款,第二条是从股票市场获得资金,第三条是从民间金融市场获得紧急资金。走第一路,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和特殊性的成本和风险,还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竞争,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的民间融资受资者受到正规金融机关的歧视,到处吃闭门羹。通过在正规的金融机构中贷款,有着不高的成功率,还存在很大的成本。所以第一条路基本上不能通行。走第二条路,股票市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一贯高风险,以高额增值插拔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国在这方面还不成熟,所以第二条路也走不通。在第三条道路上,贷款的利率非常高,但由于在熟人之间存在,交易的收集成本非常低,借贷的门槛低,借贷条件比较宽松,成功率很高,而且民间融资的操作简便,技术要求不高,灵活且变化较多。交易成本很低。因此,很多民间融资接收者选择了第三条道路。

3.从引起三方主体以上博弈行为的具体原因进行分析

3.1博弈结构不均衡,博弈规则不公平

现有金融市场的博弈规则是不对称、不公平的,主要表现在现有博弈规则非常有利于正规金融机构,而不利于中小企业、民间金融组织和个人。为了社会的平衡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口子,虽然保证了社会的安定,但是这也造成了很多金融业的巨头垄断整个市场。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很多金融企业把持资金流通,存款只能存在正规的金融机构,并且贷款方面也是这些企业垄断把持,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地下贷款。正规金融企业在法律政策存在绝大部分的优势,这也影响了民间投资群体的地位,也降低了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的可能,正规金融机构、民间融资投资群体、中小企业形成了三方非对称的博弈状态。正规金融机构“两头通吃”,存款只能存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也是正规金融机构只此一家。

3.2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所谓信息的不对称性,是指在市场的交易过程中,由于获取信息的成本大,因此信息的数量少,真实性低,信息量少的一方处于劣势,所有信息方面的不对等都会导致了解信息因素多的一方为了利益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在经济理论上被称为道德风险。对于投放贷款的一方,资金能否收回,资金的安全性是放在第一位的大问题,很多时候由于信息因素的不对等,金融机构寻找合适的贷款人员也是很难的事情。我国的中小企业主要是以城镇企业为主,而且最多的一部分还是小型企业,由于这些企业处在经济产业链的底端,没有自己的信用基础,而且还大大缺失技术方面的能力,没有稳定发展的保障,这些劣势因素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3.3缺乏合作博弈观念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的协助比人们之间的竞争,前者对人们的利益最大。这个结论的深层理论的根源是个人主义的决定,团体理性优于个人理性。“理性选择”这种个人主义立场,在各个方面都无法选择对整体最有效的决策制定,从而造成双方共同损害的结果,最终影响了社会的整体福利。合作协议的成立,通过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有效地照顾公平和效率,使各方面部分摆脱个人主义立场,从而可以对自己和整体做出更有效的决定。因此,合作比非合作更有效率。现在正规的金融机构拘泥于传统的思维,只知道帮扶大中型企业,不懂革新的融资方式,忽视民营中小企业这大肥肉。

3.4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我国目前的金融行业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融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这种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中國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上面都没有明确的表现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的问题,致使有效监督帮扶机制的缺失。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民间融资如何审批、以及审批的标准依据等问题的法律制度不够详细,这些中小企业面对的融资困局尚无法在法律层面上解决。而且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还缺乏对民间融资内部的监管制度,例如对民间融资治理结构、对其信息方面的披露和民间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建设,没有政府部门对其进行外部的监管,这些民间融资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也是民间融资处于困局的主要原因。

如果想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相关部门必须准守经济公平安全、适度的干预及整体效率的原则。其具体的实行手段有:加强银行和企业的协作互动、激励银行对本地企业实行贷款及优惠政策、树立中小企业的信誉度,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监察体制建设。

4.结语

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局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打破的,因为我国当下的金融行业限制和中小企业本身的特质,打破常规过于困难,在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出台政策,中小企业也要努力打造自己的信誉度,并且在经营中积累原始资本,只有不断地奋斗才能走出目前的融资困局。

【参考文献】

[1]张珉.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基于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J]. 经济视野,2016(6):142-144.

[2]文静.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研究[A].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D].苏州:苏州大学,2010.

作者简介:陈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