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视角下的民商法探究

2019-12-09 02:06李娜
智富时代 2019年10期
关键词:连带责任民商法责任

李娜

【摘 要】民商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其对于市场环境有着直接影响,文章以连带责任为基础,对民商法下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身的以下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连带责任;民商法;责任;连带关系

1、引言

随着当前社会法制建设不断深入,对于各个方面法律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同时对于各个法律科学合理应用也越来越重视,而民商法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在目前民商法的应用及研究中,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其中对于连带责任的确定以及处理思路,从而更好地了解连带责任的处理,以实现民商法的更理想的应用,保证民商法的应用能够更加具有科学性及合理性,使其价值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促使这一法律得以更好发展。

2、民商法连带责任的概述

所谓连带责任,主要指的是在有两个及以上债务人的情况下,当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时,可先后或同时请求具有连带关系的债务人全部或部分承担给付责任的一种债务形式。在连带责任人承担了连带责任之后,其内部可按照一定比例具體划分各自承担的责任份额并进行追偿。连带责任的主要特征是责任主体具有复数性、责任主体之间具有关联性以及责任的承担具有整体性。该制度的应用有利于促使债权债务的实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小了债权人的信息收集难度,也节约了司法成本。但连带责任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立法上的不明确、不完善导致了司法实践上的不准确、不统一,出现了很多本不应承担责任却被判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对社会秩序和普遍正义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3、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存在的问题

3.1连带责任制度的立法价值严重缺失

就目前我国关于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中不难看出,我国连带责任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如:虽然在保障社会公众权利义务的同时,我国连带责任的建立与发展已取得一定程度的进展,共同富裕的实现使得人和与人之间的联系愈发密切,使得国家立法的进一步推进,但是,连带责任与过错责任在理念上存在着冲突,我国是以过错责任为基础的民法责任,一些过错并不足以发生连带责任,但这时却严重危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司法的诉讼效率和公平性有所降低,严重的还会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威胁[1]。

3.2责任划分方面存在问题

对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其存在需要以与债务关系存在联系的相关责任人为基础,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在责任划分方面仍旧存在一定问题,在具体的责任事故中,由于不同责任人的偿还债务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并且在具体责任事故中扮演的角色也有所不同,对于责任划分也就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但是,在目前的责任划分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及处理方式,在责任划分方面仍旧存在一定问题,有些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并不合理。

3.3未对诉讼时效加以明确规定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之中,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也就是说,从主债务达到履行期限开始起算,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支持。但是,《担保法》中规定,债权人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人有权在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权利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责任。这就与常规的普通诉讼时效有所冲突,且法律中也并未明确规定在担保中的连带责任的诉讼时效,因此,债务人可能会利用此漏洞拖欠债务,影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实际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不明晰、当事人及审判人员对此认定标准不一致而导致案件审理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4法院侵权受理与责任追究之间的不协调关系

假设地方法院在处理债务纠纷索赔时没有正确处理案件,没有对犯罪者的责任进行调查和审理,那么民事和商事诉讼就不能有效地执行下去。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必须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如果检察机关没有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具体的调查,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侵权者应该在有效范围内对受害者提供补偿,通过这一法律程序,被告与原告之间的责任合理确定,并使案件公平公正地进行,但是具体条件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合理审判,虽然上述分析表明法院有权决定受害者与侵权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但整个程序需要以民商法为依据进行审理[2]。

4.民商法中对连带责任问题有效的对策

4.1对连带责任中立法价值目标进行调整

世界上所有的立法构思都会面临诸多的社会问题,因而做好目标和范围上的界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样才能保证司法在社会上顺利推行。对于连带责任的价值目标主要就在于正确定位和权利的顺利行使。如:兼顾权利人和责任人的共同权益,兼顾保护诉讼效率和权利人的利益。

4.2不断优化和完善连带责任制度

虽然民商法中多个实体法均涉及到了连带责任承担的相关问题和规定,但是仍然并不完善,因此就需要对这些不完善的规定进行明确、优化和补充。关于连带责任的各项规则,需要经过实际的应用后,对发现的一些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改进,使其应用更加合理合法。对此,国家应当不断完善有关连带责任的理论和程序方面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来不断地优化和改善,避免出现界限模糊或难以实施等不利情况,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的司法实践,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4.3诉讼时效问题的解决

就以往所发生相关安全情况而言,在民商法实际应用过程中,一直以来诉讼时效问题都是主要的漏洞及缺陷,对于连带责任有效处理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为能够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其关键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将法律自身存在的相关限制减少,对于民商法中有关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实际完善过程中,对于连带责任人权利主张,可考虑将其纳入连带责任规定中,并且具体进行划定。同时,在诉讼时效终止方面,需要将连带责任人主张作为影响因素,这样一来,在法律规范统一性能够实现有效提升的基础上,也就能够更高保障司法实践可信度,可有效避免法律纠纷问题的发生,使相关法律能够实现更理想的应用,保障法律价值能够得到更好体现,实现其更理想的发展[3]。

4.4加强连带责任的有偿追究力度,合理地落实惩罚措施

许多债务纠纷案件之所以处理不当,是因为案件缺乏合理的惩罚措施,缺乏相关工作人员落实好这个事情。在目前的多重责任定义中,明确规定了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概念,明确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侵权者则共同承担偿债义务。因此,每个债权人都有权利向任何一位债务人追偿债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要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落实,首先,在案件审理中,法院要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书面协议,合理制定惩罚措施,第二,根据具体情况对受害者给予适当的赔偿,并给予侵权者一定的制裁和惩罚,因此,在确定和审查民商法的共同责任时,法院应该根据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原则制定相应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5.结语

综上所述,连带责任的产生与发展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社会根源。因此,我们在探讨连带责任时,无论切入点在何处,都不能脱离历史、脱离现实和实践中的价值意义。我们必须尽快完善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制度,从而保证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1]胡胜.关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探究[J].宏观经济管理,2017(S1):166+168.

[2]赵安琪.论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J].法制与经济,2016(11):108-110.

[3]刘世友.关于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6(10):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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