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居的心情

2019-12-10 10:26吴伯箫
阅读(书香天地) 2019年10期

吴伯箫

这里是披露的几页友人的来信。

……你问我在热闹场合和人们交往的时候我常是显得愉快、开脱,为什么在信札文稿里流露在笔底下的却往往那样寂寞忧郁(用你的话形容,说像海上的雾天,或梅雨的江南)?这要分析说明是徒劳的,像不易答复为什么月光素淡而太阳光却亮得耀眼。若是勉强找理由,像普通医生对一般没有把握的病症,漫指为流行性感冒那样,我说我怕是客居的心情在作祟吧。

平常我总爱把世人分作两种:一种是客居而像主人的(厉害了有“喧宾夺主”),一种是居家也像做客的。两种比较,我喜欢后一种,性格里也仿佛沾染着后一种的彩色。至于是先禀赋了这种性格才有了这种好恶呢,还是先习惯于这种好恶才具备了这种性格呢?那就很不了然了。譬如鸟,除却了羽翎的美丽或歌声的婉妙,我就讨厌金丝笼里豢养的会传话的鹦鹉,而比较喜欢候鸟:如秋来向南飞的大雁,或呢喃着“不借你的盐,不借你的醋,只借你的屋梁住住”的那种燕子。

是真的啊。自从十多岁出外读书,故乡在我就已变成异地。每当假期回家,在父母身边,在邻里伯叔丛里,自己总仿佛是客人似的。家制的凤鸡腊肉,像款待宾客一样这时被母亲端上饭桌了。去给二伯母家请安,那两张笨重的老漆椅为我拂去了浮尘,珍贵地藏在衣柜里的石榴、核桃之类果品毫不吝啬地被塞进手里了。碰见小时侯的游伴,彼此以疏阔的眼光望着,说话像应对生客。那时自己的心里,记挂着的也是家乡以外的事物更多:师友啊,操场啊,学校园里的养鱼池,荷花和昼夜突突响的磨电机啊,甚至和自己吵过嘴打过架的人都会在脑海里浮起而带了几分甜味。行旅中的独轮小车,和挤满了人和行李的火车,不是曾给自己以沉重的困顿吗?但在家里想着时对那些却深深地怀念起来了,想:住几天我就走的。意思是故乡而外我还有更可留恋的家在。

可是到了离开家三百里五百里的学校,反过来我又会被绻缱的怀乡病所苦了。特别当寂寞地卧在病床上或遭受了什么不如意感到缺乏助力的时候。“我应当家去!”想着,甚至是欢乐的平日,一纸家书也唤得出莫名的眼泪。这时客居的情味是格外浓的:记着父母的训诲,就不敢骂人打人;为显示家庭的教养,对学业就分外勤奋刻苦:“我没有败坏门风啊!”“家”的观念鼓励了客居的自己,自己客居的成就又私自给了“家”以安慰。

随后四处奔波,插足在崎岖的生活的途上,家乡久别了,老人们先后故去,兄妹行辈,各自独立,随了时代推移,农村景象也变得凋敝萧索,狭义的家的观念就慢慢地像入秋的绿叶一样从心上淡去,而父母那些谨小慎微的吩咐,不再是行为上的紧头箍。在人前我勇敢了,粗犷了。要强,曾不惜拿性命作孤注。但客居的心情在深居独处的时候却愈来愈浓了。(外强中干吗?)是矛盾的,但也是秘奥的事啊。实在因为年龄稍长,经历稍一多,有些地方变成了第二故乡、第三故乡;有些人由陌生变熟识,由熟识变知交朋友,值得怀念的人和事,一重重叠起来,在心上打成结子,前脚落地,后脚即成陈迹,那么还有什么地方不是家,什么地方不是异乡呢?往日曾经结识的人物,曾经莅止的地方,都带着亲热的光辉在记忆的海里浮荡,甚至比较清晰的幻梦里的旖旎风光、爱好的书篇里的绚丽景象,都构成了故乡的、家的部分。

那么这种家,这种广阔无垠、无处不在的家又是怎样的呢?

若然我是住在山上,这种家就往往是靠海的。那里有渔妇渔女,有海草盖顶的矮屋,港口有泊着的游艇,远远向长空划一抹黑烟的有庞然的火轮。白天,太阳暖暖的,晒得海滩上的沙也暖暖的,有赤脚的孩子在捡贝壳,有轻轻拍岸的潮水。月夜,粼粼的海波发着一片闪烁的银光。哪里传来动人的歌声,就正好随了海波荡漾,那座岩头上是格莱齐拉和她老祖母住的素朴的老屋吧,隐隐约约地你会望得见那葡萄架和无花果树。在荒凉的山谷里散步的时候,在干巴巴的土窑里埋头工作的时候,或在设了伏的道旁握着枪守着自己的岗位的时候,我是愿意在面前展开这样一幅家乡画图的。——这幅虽是缥渺,但是富有魔力的画图,会给我以无比的力、无比的勇气和兴奋。仿佛此刻过了,另一刻就到了那里,克服困难不费吹灰之力。

若然住的是荒僻乡村,臆想的家就该是繁华都市。那儿夜里像白天,鸡叫的时候了,还可以约三两个朋友出去吃宵夜。汽车“嗞”地一声在身边停了,不想(轻轻喊一声“你这个家伙!”)吓了自己一跳的却原来是老李。问着:“好哇!”还紧紧地握手呢。“再会。”一扬手又分别了。自己压柏油马路怪无聊,“去买本书吧。”想着,一抬腿便跨上了一列绿牌电车。回家把昨天刚出版的新书看完,还没耽误再去看前天才拍完的电影片第一场映演。多紧张,多热闹啊!……呜,当然我为了一件自己并不感很大兴趣的琐事徒步蹒跚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碰不到一个可以说话的熟人,除了一群群红嘴鸦在啄那暴露在道旁的死马尸骨,又看不到一件能引人入胜的景物的时候,我的心又回“家”了。出窍的思想享受着最现代的物质文明。窒息的飞尘不能使人沉醉,安步实在也不能当车,但在这灵魂的壮游里,事务繁琐也好,路途遥远也好,我不曾感到疲惫。

再不然,在和平的环境里,大家垂着骀然的或倦怠的眼皮过日子的时候,我的家又该是在军营,在战场了。在那里我必须马不下鞍,衣不解带地睡眠,必须随时准备着迎接敌人的袭击,和去袭击敌人。在那里,左右的人们个个都是共生死共患难的朋友,我将像爱自己的兄弟一样去爱他们。纯朴的群众和睦为邻居,对他们我爱多于憎,欢迎多于疏远,哪怕他们是自私的、愚昧的、小气的。甚至对敌人,只要他们放下武器,我们是可以互相握手的。……因此,在我现在认为做客的时候,还有什么理由我不应当多谴责些自己,去宽慰别人;自己多受些苦,让别人去享那并不算多的舒服;自己多委屈些,教别人去为针尖大的劳碌,而争功,而夸耀,而得意忘形呢?我要注意的,是锤炼自己,使自己更坚强;是武装自己,使自己更加勇敢;加热、加力,使自己将来回“家”,那就是说回到那更复杂的环境,更残酷的斗争里,能永远浮出水面,不致被狂涛骇浪所淹没。

一切反转来,我想象中的家就又完全是另一种了:烦嚣时我的家将是沉静的,因此在千万数的人海里,我感到藐小孤独;寂寥时我的家又是豪华的,因此尽管孑然独步,我可以心雄万夫。(曾有人说:一个皇帝夜夜做梦当乞丐,一个乞丐又夜夜做梦做皇帝。你说谁比较更快乐些呢?)——就这样,永远以陌生的异乡人的心情,我迎接每一个新的日子,我处理每一件新的工作。时时有一脉隐然的惆怅,或竟是痛楚,压在心头;时时又以一种飞来的兴奋或欢快,胜过了那惆怅,掩过了那痛楚。“看着永别的你的美丽却于我可亲。”(普希金:《秋天》)自己说:好好地活哟!做客是不容易哩。不要卑污,不要龌龊,心地要像雨洗的秋空一样洁白,情感要像霜染的枫林一样炽热。对事对人,要热要真。高热是熔化得了任何坚硬的东西的,真诚是感动得了任何懦怯愚顽的。认清是非,辨别黑白,从一万条岔路里寻出那唯一的一条大道通向真理。我矜持,我拘谨,我战战兢兢地怕把一首美妙的歌曲唱错了调子。当用这样的努力,完成了一出烦难的演奏,而博得到了别人的掌声和喝彩的时候,回到幕后,代替高兴我感到的是无限空虚和惭愧。

“多怪的癖性啊!”你会说吧?

是的,这就正是连我自己也解释不清的性格了。但我是从这里获得了我无价的安慰的。譬如我主持了一个盛大的晚会,或布置了一餐丰盛的筵席,当观众口角含笑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出会场或宾客们打着饱嗝骑上归马的时候,该是轮到我饭不想吃一口就跑回山角落的土窑里,倒锁上门,熄了灯,去对柿红的木炭火出神了;或急急地躺在木板床上,映了一盏荧然的麻油灯读《中国通史简编》了。

我把这叫做“客居的心情”。这心情,使我向往崇高,使我保持年轻;在悒郁时给我快乐,在徘徊时给我希望;给我爱,给我一切向上的进步的雄心。“我们所不在的地方就是好的。”现在不好,我们有将来;个别不好,我们有整体……

我永远讨厌那些处处做主人的人,(古帝王說:“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真是主人架子十足的。)偏偏哪里都碰得见这样的主人。只要手边碰到的,都是他的。钱他用了,房子他住了,衣服他穿了,饭他吃了;却从不问钱是谁出的,房子是谁盖的,裁衣服的布料是谁织的,做饭的米粮是谁种的,摆一副神情,仿佛只有他该享受,别人才该服役吃苦。可是谁封你的啊!——说真了,世上的事事物物,有什么东西我们可以以单个臭皮囊的资格说“这是我的”呢?什么都是大家的啊!甚至自己死了,留下的那一具皮肉尸首也只是草木的滋养,或鸦狗的食料!

大地上虽也有以地球的六分之一,人口的两万万作为一个大家庭的,但那主人还是那整个两万万人口啊。单个说,谁不是客呢?恕我抄两句老书吧:“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

酸溜溜的,你看我发的算不算狂呓?

说我有点阿Q相,也随你。

(摘自百花文艺出版社《百年美文》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