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大型民营企业的实践探索

2019-12-10 06:51贺利珍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2期
关键词:实践

关键词 公证服务 大型民营企业 实践

作者简介:贺利珍,山西省太原市城西公證处,三级公证员,研究方向:公证。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1.203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已经形成了极具我国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也是本文提到的民营经济。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民营经济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与国有经济以及外资经济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受到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之路曲折复杂,不仅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干扰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大型民营企业的公证服务情况分析

(一)关联主体方面

在大型民营企业的合同公证中,当事人的主体类型一般存在四个特征:

第一,股权转让公证。在民营企业中股权转让主体大多是家族成员或是亲友。

第二,经营合同公证。往往发生在承包企业与个体商户之间。

第三,销售合同公证。多为产品的供应商以及产品销售的上下游企业。

第四,知识产权公证。多为涉及新型科技专利的企业、涉及商标的电器、涂料企业以及外观专利的玩具企业。

(二)合同内容方面

在大型民营企业中提交的合同样本中缺乏违约责任、履行期限等相关实质性的内容。甚至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对对方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履行能力乃至代理权限并未全面审查。

(三)签署程序方面

许多大型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但其公司的管理实质仍旧为业主企业,因此大型民营企业中存在程序意识淡薄的情况,在申办合同公证过程中对提交董事会决议的章程流程仅为形式流程。如未经审查盖章,未经授权签名的事件常常发生。一旦发生问题时,各个负责人并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而是想尽多种办法开脱自己的责任。此外,许多民营企业在申请办理公证时是在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规定下迫不得已进行的,并未认识到公证服务的重要性和法律性,只有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才能让民营企业对公证服务更加自觉主动。

1.完善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

许多民营企业虽然在不断扩张自身的发展规模,但却并未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对于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仍旧沿用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以及粗放式的经营模式,会大大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给予同行业竞争企业打败自身的机会,使得民营企业处于不利的发展地位。在此情况下,仅凭以往管理企业的实践经验来对企业进行管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只能依靠法律来规范企业的管理手段。如在买卖合同当中,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缺乏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控制合同风险,导致企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也因此企业也需要承担额外的合同风险以及给付货款风险。同时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对方是老顾客,因此出现货物交付不规范的情况,继而导致民营企业的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害。

2.化解企业内部纠纷的需求

在我国大型民营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为家族式民营企业。这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创立之初可应用到的资金和资源存在着极大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借助家族成员的力量促使民营企业能够正常运转,正是由于民营企业的产权在运行之初没有有效的界定,导致家族成员在之后因为利益产权发生纠纷,再加上大型民营企业的财富积累十分丰厚,因此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摩擦则会不断增加。因此许多大型民营企业的当事人通过夫妻财产约定,以及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以及遗嘱等公证方式来做好资产管理,进而有效预防股东权益纠纷的发生。

3.防范法律风险的需求

民营企业常常发生民商事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较差,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即便是大型民营企业也出现过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最为常见的情况则是,在货物买卖过程中上游企业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民营企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在此之后民营企业才开始利用合同公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保存相关证据,来保证自身在诉讼过程中的优势地位。

二、大型民营企业公证服务开展困难分析

(一)公证资源的配置不够

第一,我国公证资源存在局限性。由于我国公证资源存在着局限性,因此公证机构在实务研究、公证理论研究以及公证案例整理方面仍旧存在着不足之处,进而难以满足众多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二,民营企业对公证职责认识不够。民营企业对于公证的职责以及公证的功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进而导致企业管理人员保护公司权益的途径方法较为单一。

(二)民营企业的风控意识有待提升

民营企业签订的合同大多数履行期较短,企业大多是为现场合同交易,同时民营企业合同签订也有着合同标额度低,违约频率高的特征,而导致民营企业合同签订常常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在签订合同前缺乏对法律因素的考量,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导致企业由于缺乏事前防控措施导致企业出现债权债务纠纷时难以有效解决。企业债权债务发生后,民营企业管理者没有采取法律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意识,并不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进而导致民营企业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三)金融体系不完善

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极为狭窄,导致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再加上民营企业的金融体系并不健全,法律对于民间融资尚未建立完善全面的规范制度,导致民营企业在进行民间融资时会面临极大的制度风险以及产权风险,一旦民营企业陷入其中,其救济渠道极不明确。在我国转轨经济过程中,虽然民营企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极易发生债权债务风险,但是民营企业选择融资渠道时,仍旧首先选择民间借贷,这就导致公证服务在民营企业中发展较为艰难。

(四)信用环境有待提升

现如今的市场既是法治经济又是信用经济,然而现阶段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并不完善,我国的信用市场发展极不乐观,尤其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民营企业枉顾商业道德以及企业信用,利用“空壳公司”来损害他人的权益,逃避法律义务,造成整个民营企业的信用市场发生信用危机。

三、大型民营企业公证服务发展的应对措施

(一)开辟公证业务的便捷渠道

构建完善的公证问题应对机制,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为其提供一站式的管控服务,坚持对民营企业进行负责解决的态度,加强对公证调解力度,采用分流化解模式环节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对于受理的公证案件,需要及时对其进行审查,尽快对其进行办理,避免由于公证周期过长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

(二)延伸公证业务的服务领域

对于法律风险防控能力较弱的民营企业主动进行公证引导,对于没有能力调查取证的民营企业,公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表,来收集相应的证据,同时还要加强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避免民营企业由于不了解法律造成一定的企业经济损失。

(三)依法办理民营企业的借贷公证

首先,需要谨慎审核民营企业借贷资金的来源渠道以及民营企业借贷资金的用途,确保民营企业的借贷资金不是来自于高利贷等情况。其次,还需要认定民营企业中民间融资行为的性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所得到的企业经济,确定其合法的法律借贷关系。最后,需要有效遏制民间借贷的高利贷化的借贷倾向。

(四)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

要根据法律依法处理民营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纠纷,有效拓宽民营企业合法融资的融资渠道,对于民营企业中由于抵押和质押的财产中,只有是法律规定中明确禁止的财产,即可认定其是有效的。但是民营企业的权利质押,则需要由法律明确规定,否则民营企业的质押无效。

(五)依法办理民营企业的劳资公证

以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公证原则来平衡民营企业劳资双方之间的经济利益,保证民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性,指导劳动者依法保存证据、提存、协议等公证行为,引导劳动者需要依法维权,有效避免民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激化。

(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产权知识保护力度

需要充分发挥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公证保护职能,因此需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力度,有效促进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民营企业自主品牌的创建,进而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通过加强对民营企业保护宣传的力度,延伸对民营企业的公证服务,提升民营企业保护自身创新成果的意识。同时指导维权的民营的企业及时搜集该企业的侵权证据,同时根据民营企业的申请,来帮助民营企业巩固证据,进而有效制止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侵害行为,帮助民营企业获得充分的金额赔偿。

(七)为民营企业常年提供法律顾问

需要做好对公证法律以及公證政策的宣传活动,为此公证机构需要充分利用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中搭建好的共享平台,采取定期走访、法律培训等形式来将法律精神推进到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引导民营企业能够守法经营。同时通过为民营企业常年提供法律顾问,继而提升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

四、结语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公证处作为非诉讼性的法律服务机构,能够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管理者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保证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实现民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此需要不断完善公证服务的相关措施,深入贯彻平等保护的原则,给予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平等保护的公证需求,进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逸宏,林梦楚.公证服务大型民营企业的实践探索 以南山公证处驻企服务腾讯公司为例[J].中国公证,2019(6):34-39.

[2]李欣,谢京杰,詹爱萍.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概述 以广东为镜像的服务民企公证展现[J].中国公证,2019(6):10-21+67+1.

[3]富建明,李劼,谢京杰,周军.广东公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J].中国公证,2019(6):45-54+1.

[4]贺娟.公证助力兰州本土企业境外投资发展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J].中国公证,2018(12):55.

[5]李丽萍.引入法律公证 推进企业维权[N].山西法制报,2018-11-22(002).

[6]葛宇锋.公证服务企业重组、破产重整清算的方法和优势——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公证处案例为参照[J].中国公证,2017(6):56-60.

猜你喜欢
实践
合作学习模式应用于初中数学教学实践探究
会计预算控制现状及方法
环境生态类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
高校全员育人的三级管理体系新探
后进生转化和提升的实践与思考
初中政治教学中强化新八德教育探讨
体验式学习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生物专业师范生教学实习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校企协同实施高职专业课程改革的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