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燕
滨州仲裁委员会,山东 滨州 256600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也都会载明相关条款,如“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离开现场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之所以会有该条款,是因为驾驶人离开事故现场后,保险公司无法确定驾驶人员当时的状态是否合法,如果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实其离开现场的合法性,则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且肇事后逃逸也属于道交法明文禁止的行为,即,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属于驾驶人员应当知晓的基本常识,无特殊情况,不应随意离开。
驾驶员离开事故现场确实会使其驾驶状态无法确认,但并非所有的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况,保险公司都可以拒赔。如果是驾驶人本人受伤后需就医的,在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简单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地点,然后再去就医,但如果伤势较重的,对驾驶人员也不应当过分苛求。如果是送其他伤者去医院就医,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考虑,只要能提供证据证实其所述真实,对于这种积极救助伤者的行为,应当予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