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明
在新文学运动之初,胡适发起“诗体大解放”运动,摒弃千年诗歌成规,给诗歌文体带来了空前危机:《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不讲对仗”等,传统诗词格律的各种规训被扫地以尽;《谈新诗》更进一步,“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注]胡适:《谈新诗》,载《胡适文存》(一),黄山书社1996年版,第126-127页。,诗歌一夜之间回到了史前期。旧派诗人当然无法接受,新派诗人也屡生疑窦,“是不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新诗”[注]废名:《新诗问答》,参见《新诗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成为大家共同的疑问。人们不断追问:没有格律的分行文字算不算诗歌?即使存在一种“新诗”文类,那么其是否也应遵循诗之为诗的规范?等等。早期白话诗人制造的这些“元问题”,被一代又一代诗论家传递下去,成为新诗文体史上颇富张力的焦点议题。
单从年齿上看,新诗诞生已有百年,看起来已经长大成人,实际上其“身份焦虑”一直未有化解,卞之琳的一句话反映了这种状态,他说“新诗虽然诞生了60年,在现代中国文学的一个门类占统治地位也有半世纪之久,可是不少人仍然目之为谬种,不承认它为正宗”[注]卞之琳:《今日新诗面临的艺术问题》,载《卞之琳文集》(中),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88页。,其实就在今天,这种“谬种”阴影难说全部散去。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这跟新诗的身份认同有关,因此,中国新诗坛持续不断的“辨体”实践,本质上是新诗文体合法性确认活动的一部分。
在传统诗学系统内,辨体是被置于所有诗学活动首要位置的,“盖诗之有体,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