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倩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是诉讼的主体,但这些特定人群依然具有权利保障。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之后才被称之为被告人。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当中,人们更多是关注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或者是从司法程序角度关注他们的权利保障,如从错案的角度谴责刑讯逼供问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权角度批评限制律师会见权等。由此可见,只有较少的人群会从人权角度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障问题。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可以充分尊重这些人的利益与要求,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环,并且可以规范国家结构权利行使情况,避免公权滥用、权利扩张等问题,完成刑事司法改革目标,实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因此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从现有法律层面来看,当今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利、申请回避权、辩护权、控告权、最后陈述权、刑事赔偿权、律师帮助权、母语使用权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然是国家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责任。如果人民检察院未批准、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公安机关未执行的情况下,则作为公民就有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