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渐
亳州市救助管理站,安徽 亳州 236800
近年来,老年再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主要在于老年再婚所引发的财产继承问题,似乎成为一道“鸿沟”,对老年再婚形成较大影响。老年再婚涉及到婚前双方子女,再婚所形成的财产所有权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极易造成双方再婚后遗产继承问题,损害到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如何依照法理,对老年人再婚继承问题有效规避,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是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领域。本文从老年再婚的继承问题出发,就如何有效解决,做了如下具体阐述。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老年再婚群体的增多,让老年再婚后所暴露出的财产问题,成为社会关注及讨论的焦点。当前,老年再婚难的问题,主要在于再婚之后,随着婚姻关系的确立,两者的财产关系随之发生变化,这就涉及到双方子女的财产利益。因此,在探讨老年再婚中的继承问题时,需要对老年再婚的财产关系及模式进行分析。
老年再婚中,登记式再婚模式为主。两者依照婚姻法之规定,在民政局登记结婚,这种再婚模式能够以法的方式,保障两者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但是,登记式结婚,两人的婚前财产需要进行公证,明确个人财产。若不公证约定,则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视为两人的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再婚老人往往具备经济收入及一定规模财产,若由于某种缘由导致离婚,则导致的财产、继承等问题,成为矛盾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