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吉林 长春 130000
近年来,民事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而且普遍存在执行难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司法工作效率低、案件积压等问题,很多当事人案件胜诉却无法拿到相应的赔偿,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困难,不主动履行法律判决,有损法院司法权威形象,破坏社会稳定、团结,降低民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服程度,不利于今后司法工作的开展。所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改变当前现状,结合“互联网+”技术,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提高司法执行效率。
在民事执行工作具体实施中,难以找到被执行人是最主要的问题之一,有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蔑视法律权威,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躲避执行,致使法院执行法官找不到被执行人,无法履行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从而造成民事执行难的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越来越便利,出行工具也多种多样,人口流动数量大,都为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加大法院执行难度,导致执行案件积压,每年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而搁置的执行案件数量高达30%左右[1]。
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是民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很多被执行人将自己的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或者在执行中隐匿或者恶意转移名下财产,有目的、有计划地将自己变成穷人,以此为借口拒绝履行执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