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金
鞍山师范学院,辽宁 鞍山 114000
本课程是高职院校保险专业学生的专业核心课,《保险法》课程的设置有助于学生全面系统的了解国家立法机关对整个保险行业的监管,对于将来从事保险行业有重要的意义,知其约束,才知有可为及不可为。《保险法》课程内容的设置包含了保险的四大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总论及保险合同的分论以及国家有关机关对保险行业监管的法律规定。
保险行业的稳定及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意义至关重要,正是有了相关的立法,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能在公平稳定的环境中进行相关的活动。稳定了社会的发展,分散了个人的风险。对于高职类院校的学生来说,能将理论知识熟练的掌握并加实际的运用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对理论课程的讲授进行改革,改革传统的理论课讲授的模式,将课堂的主动性交还给学生,以上正是本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所在。
《保险法》课程的教学改革,适应当代高校的发展,有针对性的对高职教学进行改革,改变教师讲授为主的角色,将课堂的自主权交给学生,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教师成为辅助的角色,教师负责课堂的设计,学生是主体来完成,灵活的进行改变,教师及时的进行答疑解惑。通过本项目的研究,让学生改变对理论课的态度,从而产生兴趣,取得成果后,可以在其他专业进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