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玉台书史》看中国古代书法史中女性书家的地位

2019-12-15 21:19李豪东
大学书法 2019年1期
关键词:书法史书家书法

⊙ 李豪东

纵观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史,历朝历代不乏书法大师,诸如王羲之、欧阳询、颜真卿、米芾、赵孟頫等,他们在中国书法的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查阅历代书法文献,男性书家的引征不仅在数量上占据绝对优势,且著述详尽,而女性书家的介绍则相对较少。比如南朝时期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收录古代书法家共70人,其中女性书家仅录入“卫夫人”1人。同样在南朝时期,但比羊欣稍后的庾肩吾《书品》列123人,女性书家仅有“卫夫人”及“李夫人”2人;王愔《文字志》三卷中所录书法家共120人,其中女性书家仅录入“左姬”“皇甫规妻”“卫夫人”3人。其后,唐张怀瓘《书断》列104人,宋代书法家朱长文著有《续书断》一文列善书者94人,这两部著作的女性书家加起来不超过10人。

据马宗霍的《书林藻鉴》记载,中国书法史上最早的女性书法家是先秦时代与孔子同为乡里的秋胡之妻。因为秋胡外出3年,妻子在家十分思念在外的夫君,闲暇时经常书写有关思念夫君的信件,无意中竟然创作出一种叫作“雕虫篆”的书体来。[1]其后,历朝历代都涌现出诸如汉之蔡文姬、晋之卫夫人、唐之武则天、宋之李清照、元之管道昇、明之邢慈静等一批女性书家。但从古代有关书画的著述来看,对于女性书家大都限于一般性的简单介绍,即便是王羲之的老师卫夫人这样的显赫人物,南朝羊欣仅用一句话概括为:“晋中书院(郎)李充母卫夫人,善锺法,王逸少之师。”[2]

一、关于女性书家的著述

对于古代女性书家的特别关注,首先出现在明初陶宗仪所著《书史会要》中,书中在全面收集、评论历代书家的同时,也力所能及地将历史上的女性书家收录其中,但是其中达官贵族加上名媛、名妓之善书女子,也只有区区14人,无论是在女性书家的数量还是叙述的内容上,该书远不够详尽和充分。[3]

《玉台书史》是清代厉鹗在研究前人有关书画论著的基础上,将历代女性书法家的资料收集起来,并分类加以引述,为中国历史上首次专门收录女性书家的汇编体书史著作。相对于《书史会要》,该书不仅专门集录女性书家,而且对女性书家的收录人数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数量。《玉台书史》全书共约两万余字,分为宫闱、女仙、名媛、姬侍、名妓、灵异、杂录七大类,其中共收录历代善书女性书家共213人,部分人物辅以传记,大多讲前人有关著述摘录整理并列出出处。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中所言:“是书辑历代妇女之能书者为一编,各具一传,有画迹者附之并录其题跋,各注所处无一字无来历。内分宫闱、女仙、名媛、姬侍、名妓、灵异、杂录七门,宫闱得四十九人,女仙得七人,附尼一人,名媛得一百四人,姬侍得十二人,名妓得三十三人,灵异得二人,杂录三人颇为赅备。”[4]《玉台书史》由历代书画论著入手,更加全面地整理了历代“善书”女性,不少此前不闻于世的女书家得以重新认识和整理。由于这种相对详备的资料收集针对女性,而且基本上囊括了自先秦至明代编撰在册的善书女性,从某种角度上有其一定的代表性,亦为后人研究古代女性善书之事提供了很好的史料借鉴。

《玉台书史》不仅于中国古代书法史具有开创之功,对于当下的书法研究亦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仔细分析该书收录历代女性书家的相关史料,我们不仅可以纵观历代女性书家的风采,也可以窥见女性书家在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地位和状况,同时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探求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

二、《玉台书史》所体现中国古代女性书家的地位

纵览《玉台书史》对于历代女性书家的资料收集,不难看出编撰者对前人史料搜集所下的功夫,但由于诸多原因,《玉台书史》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譬如书中对于很多女性书家的相关记录不够详尽充分;有些仅做简单的介绍而已,而和书法相关之事只字未提;有些则是在大量的身世叙述之后,谈到和书法有关的词句时描写得极为简短,如描写安妃刘氏的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主要记录了刘氏的身世及入宫受宠的经历,第二部分主要记录了安妃所留遗书的忠君爱君内容,而对于其书法艺术的关切和评判则很少:

安妃刘氏,安妃本酒保家女,初事崇恩宫。宫罢,出居宦者何欣家。内侍杨戬誉其美,复召入。明达贵妃以同姓养为女,遂有宠。为才人,进涉妃。政和四年加贵妃,朝夕侍上。擅爱专席,林灵素以技进,目为九华安妃。肖像於神霄帝君之左。宣和三年薨,谥明节和文,册赠为皇后……明节刘后一时遭遇,宠倾六宫,忽苦瘵疾,临终戒左右曰:“我有遗祝在领巾上,候我气绝,奏官家亲自来解。”语毕而终。左右驰奏,上至哀恸,悲不自胜,领巾上蝇头细字。其辞云:“妾出身微贱,而无寸长,一旦遭遇圣恩,得与嫔御之列。命分寒薄,至此夭折,虽埋骨于九原,魂魄不离左右,切望陛下以宗庙社稷之重,天下生灵之众。大王帝姬之多,不可以贱妾一人,过有思念,深动圣怀。况后宫千计,胜如妾者不少,妾深欲忍死,面与君父诀别,谪限已尽,不得少留,冤痛之情,言不能尽。”[5]

书中还有些关于女性书家的介绍,则是侧重宣扬古代妇女忠烈节操的行为,亦或是肯定古代妇女忠君守家的思想,如描写封绚和张秾二位书家:

封绚,殷保晦,妻封敖孙也。名绚,字景文,能文章草隶,保晦历校书郎。黄巢入长安,共匿兰陵里,贼悦封色,欲取之。封骂曰:“我公卿子,守正而死,犹生也。终不辱逆贼手,遂遇害。[6]

张秾,张俊有爱妾,乃钱塘妓张秾也。颇涉诗书,俊文字,秾皆与之,柘皋之役,俊发书属秾照管家事。秾报后引霍去病赵云事以坚其心,且言今日之事。惟在宣抚,不当以家为念,勉思报国,俊以其书缴奏。上大喜,亲书奖谕,以赐秾,仍加封雍国夫人。[7]

从《玉台书史》的整体内容来看隋代之前的相关记载和表述过于简单,而唐代以后女性书家的相关史料又相对冗杂,且多集中在对其身世和家族来源的叙述上。此外,书中对于历史上知名度较高的女性书家,进行大量引述,对于历史上认知度相对较低的女性书家,引用的相关资料则极为简短和匮乏。这也恰恰暴露出《玉台书史》仅是对前人所述女性书家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基本上没有第一手资料和原创性的著录,而且厉鹗在引用前人的著述或题跋时,对于相关资料的征引缺少调查和追溯,对个别书家是否确有其人的问题也未做全面考证,以至于后来的引用以讹传讹,出现错误。如对桓夫人的描述:

桓夫人,唐人书评云:桓夫人书,如快马入阵,屈伸随人。[8]

此处“桓夫人”,经张金梁先生多方考证书史上并无此人,怀疑南宋陈思在誊稿《书苑菁华》的过程中,误将“卫夫人”后的“桓玄”变为“桓夫人”。[9]而厉鹗在没有充分研究和调查的基础上,也将这位书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桓夫人”位列善书女性的“名媛”部分。

又如描写杨皇后及杨妹子部分:

杨皇后,宁宗恭圣仁烈杨皇后。少以姿容选入宫。庆元三年四月,进封婕妤。五年进婉仪。六年进贵妃。恭涉皇后崩,中宫未有所属,贵妃与曹美人俱有宠。韩侂胄见妃任权术,而曹美人性柔顺,劝帝立曹。而贵妃颇涉书史,知古今,性复机警,帝竟立之。皇子昀即位,加尊号寿明仁福慈睿皇太后。[10]

杨妹子,马河中远进御及赐贵戚画,宁宗每命杨妹子题署。有杨娃印章,杨娃者宁宗恭圣皇后妹也。书法类宁宗,以艺文供奉内庭,其迹惟远画见之。[11]

此处“杨妹子(杨娃)”经启功先生对国内外遗存的题字作品进行仔细研究,结合大量详实的文献资料论证:此处“杨妹子”与上文中所提“杨皇后”实为一人,而非“杨皇后”之妹。[12]

除此之外,在《玉台书史》论及女性书家的一般性介绍时,极少以独立的身份出现,而偏重于对于其父、其夫的交代。她们在文字的记载中经常以从属男性的地位来确立自己的身份,如某女、某侍人、某夫人、某氏,或者某某孙女、某某侄女等,这种现象,在古代中国的书画论著之中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即便对于书法史上颇负盛名的书法家卫夫人,有关记录的文字中也要标明“晋汝阴太守李矩之妻”和“晋中书院李充母卫夫人”的身份来进行说明。[13]《玉台书史》中所列女性书家多以姓氏为准,极少将完整姓名罗列其中。据初步统计,此书列出姓氏而未列出名字的女性书家(不含宫闱所列皇后、嫔妃及公主49人)多达57人,造成了很多有记录的女性书家有姓而无名。而对于漫长的中国书法史来说,又有多少爱好文翰和极富书法天赋的女性因为世俗的偏见被埋没,而今已无迹可寻。

通过仔细分析《玉台书史》对于历代女性书家的引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首先,书中对于女性书家的介绍,偏重于身世和封建伦理纲常的描述,而缺少对其书法艺术成就的介绍和总结;其次,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家庭地位来看,因为古代女性完全依附于男性的的原因,古代女性书家在古代书法史中也处于从属地位;第三,对于古代女性书家相关资料引述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此书恰恰反映出中国古代书法史中长期以来对于女性书家的漠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另一个是长期以来中国古代书法群体对于女性的漠视和淡化。在中国书法发展两千多年的时间里,虽然不乏称赞女性书家的溢美之词,但都未出现针对女性书家编撰的任何史料书籍。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才出现针对女性书家的汇编体著述《玉台书史》,这不能不让人叹息此书来得太迟。

三、古代女性书家长期处于从属地位的原因

女性书家在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从属地位,和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的伦理道德有着很深的关联。西汉董仲舒利用了阴阳家的神学观,说明“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尊卑关系是维系社会发展的基本关系,历代统治者也以此为封建伦理道德的基本标准之一。由此为“贵阳贱阴”“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后班固、班昭等对《礼记》《仪礼·丧服》中的“三从四德”作了迸一步阐述与发挥,继而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礼教的核心内容。自两宋以后,宋代的皇权极力推行程朱理学,其影响进一步扩大。程朱理学的基本观点就包括“存天理,灭人欲”,在现实社会体现为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三纲五常”。这其中就规定女性不许问政,从而彻底杜绝了妇女参与政治的机会,女性在家里“相夫教子”成了古代封建社会亘古不变的教条,“男尊女卑”的观念抬高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家族的统治权完全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在经济和物质上完全处于从属地位,导致长期压抑之后,便很难在艺术道路上进行发展。正如蔡元培先生在《中国伦理学史》中所指出的:“自宋以后,凡事舍情而言理,目寡妇之再醮为失节,而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于是妇女益陷于穷而无告之地位矣!”[14]封建社会的妇女大多与外界社会接触的机会很少,“闺阁”的方寸之地往往就是她们生活的全部空间,被禁锢在高墙深院之内的女性,她们的言行收到了严格的限制,少了“行万里路”的艺术熏陶,她们的想象力必然受到一定的遏制,书画才情也得不到更深层次的发掘。

此外,古代女子不像男性通过科举考取功名,这也从客观上削弱了女子学习书法的积极性。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里,书法和绘画往往是古代女性在闲暇之余用来消遣的事情而已。她们的艺术生活多受其父或其夫的影响,在书法艺术上,大多没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和审美追求。赵孟頫之妻管道昇,在《管仲姬竹卷后跋》中说:“操弄笔墨,故非女工。然而天性好之,自不能已。窃见吾松雪精此墨竹,为日已久,亦颇会意。”[15]这里,管道昇不仅表达了舞弄翰墨非女子之事,而且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其夫赵孟頫对其书画创作的决定性影响!在中国古代,由于社会思想和伦理道德的长期约束,抱有管道昇这种“闲暇之余的消遣事情”思想的善书女性是普遍存在的。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书论中对“绵丽多态”和“闺阁之气”的作品往往加以批判,而对“大丈夫气”和“阳刚之气”的作品多加推崇。李世民在《王羲之传论》中说:“子云近世擅名江表,然仅得成书,无丈夫之气。行行若萦春蚓,字字如绾秋蛇,卧王濛於纸中,坐徐偃於笔下。”[16]李世民这里强调的是书法中的“丈夫气”。张怀瓘书论中也曾批评王羲之草书“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17]书圣王羲之也曾认为学卫夫人书是“徒费年月”[18],似乎意识到了自己书法作品中的“女郎才”和“无丈夫气”的端倪,从而有意将卫夫人作为其启蒙老师的身份竭力抹煞掉,这似乎和卫夫人的女性身份有一定的关联。刘熙载《艺概》谈道:

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19]

就连《玉台书史》谈到“金元宾妻”时也说:金元宾妻,万历时人。元宾为履吉上足,故书法亦因之,绵丽多态而闺阁之气未除。[20]

以上所讲“妇气”“绵丽多态”和“闺阁之气”,在中国古代书法理论中,似乎都和女性扯上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与之相对应的,中国古代书论经常把书法中的“骨力”“雄浑之气”“丈夫气”作为书法品评的标准之一。追求坚劲浑厚的气势和绵里裹针的阳刚之境是许多书家毕生追求的目标,而书法作品中的“绵丽多态”和“闺阁之气”则显示出作品的“妇气”和“柔弱”,避之唯恐不及。中国书法传统观点认为外表娇小、柔弱的女子难以创作出具有“丈夫气”的书法作品,女性书家的作品固然也就不值一提了!此外,当代俞者新先生在其文中也谈道:“女性书家在生理、智力以及思考方式上和男性存在的某些差异,也是导致女性书家在艺术创作领域有别于男性的原因之一。”[21]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书法发展史上,由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中“男尊女卑”的观念,以及传统书法品评中追求的“丈夫气”和“雄浑之气”等原因,古代女性书家相对于男性书家不被重视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玉台书史》所汇编的诸多书画史料不可避免地反映出:相对于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男性书家来说,女性书家大都处于从属地位,以及由此带来中国古代女性书家长期被边缘化的历史境况。不可否认的是,《玉台书史》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书法史对于女性书家群体和女性书法的重新认识,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女性书家对于中国书法发展的历史贡献。它的出现,必将为后世进一步研究古代女性书家及其作品提供极其重要的历史资料和理论依据。

注释:

[1]马宗霍.书林藻鉴[M].北京:文物出版杜,1984:27.

[2][5][6][7][8][10][11][13][15][20]汤潄玉,刘幼生,校.厉鹗,辑.玉台书史·玉台画史[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67,34,85,98,75,39,40,67,106,122

[3]徐美洁,校.陶宗仪,朱谋垔,著.书史会要·续书史会要[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5

[4]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134.

[9]张金梁.“桓夫人善书”考[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5:65-73.[12]启功.启功丛稿·论文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9:89.

[14]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67.

[16][17]毛万宝,黄君.中国古代书论类编[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9:859,863.

[18]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A].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213.

[19]乔志强.中国古代书法理论解读[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2:106,154.

[21]俞者新.女性书法的群体取值与自我建构[J].中国书法,2008(3):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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