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

2019-12-20 06:27曾文伊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6期
关键词:所得额优惠政策季度

曾文伊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1)

无论小微企业还是高新技术企业,都能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两类企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如果同时满足小微和高新技术这两个条件,那么企业是否能同时享受两者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不能,怎样选择对企业更有利?

一、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①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1-17。适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三个条件的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1-29。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企业取得高新技术资格需要经过资格认定,认定通过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于账证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

近年来,小微企业的范围在不断扩大,这意味着能够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进一步增加,同时,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也满足了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条件,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在适用于本身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时,能否同时适用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呢?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③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2007-12-26。中第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而且一旦选择就不能改变。因此,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叠加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只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两者中选择一种。

两者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均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2-24。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⑤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019-1-17。,2019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从规定来看,对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而言,选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关系到税负的高低,一般情况下,当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时,企业选择小微企业的税率会低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

例1:甲公司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高新证书的有效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假设其在2019年第1季度的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为2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为191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那么甲公司在1季度预缴时应如何申报?假设甲公司2019年全年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平均值保持不变,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那么甲公司2019年度汇算清缴应如何申报?

从案例给出的条件分析,甲公司无论在2019年的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还是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都复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同时,甲公司又是高新技术企业,那么从节税的角度出发,甲公司应该选择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因为甲公司若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条件,那么在2019年1季度应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50*15%=7.5万元,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为:300*15%=45万元;甲公司若选择小微企业的优惠条件,那么在2019年1季度应该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50*25%*20%=2.5万元,2019年全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为:100*25%*20%+200*50%*20%=25万元。从该例可以看出无论是预缴还是汇算清缴,企业选择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更能节税。

例2:乙公司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高新技术企业,持有高新证书的有效期为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假设2019年1季度,乙公司的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为3000万元,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为270人,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2季度,乙公司的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不变,但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那么乙公司在2019年的前两个季度应该如何申报纳税?

从案例给出的条件分析,乙公司在2019年1季度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应当选择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因此乙公司在1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0%+150*50%*20%=20万元。在第二季度,乙公司只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条件,只能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因此,乙公司第二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400*15%=60万元。由于第一季度已经预缴了20万元,因此乙公司只需要补缴税款40万元。

若高新技术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微企业的优惠,但在之后的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再符合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则企业在之后的季度或年度申报纳税时,对前期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照15%的优惠税率进行计算,按当期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预缴税款或在汇算清缴时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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