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燃气轮机应用 用于发电设备的要求》(GB/T 38179—2019)及《微型燃气轮机应用 安全》(GB/T 38180—2019)二项国家标准已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现将具体标准介绍如下:
GB/T 38179—2019《燃气轮机应用 用于发电设备的要求》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南京燃气轮机研究所。该标准等同采标ISO 19859:2016,标准规定了设计和采购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时对买卖双方的要求、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供货范围清单、以及发电用燃气轮机评估和采购的最低技术和资料要求,标准可作为设备采购招标的基本技术规范,为采购发电用燃气轮机及其辅助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该标准适用于陆地和海上简单循环和联合循环的燃气轮机,也适用于热电联产用燃气轮机及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试验。
GB/T 38180—2019《微型燃气轮机应用 安全》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西安交通大学。该标准等同采标ISO 19372:2015 ,标准规定了微型燃气轮机发电装置的安全性要求,给出了装置所涉及到的危险、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和危险情况发生的程度。 标准详细规定了与微型燃气轮机相关的预期重要危险,以及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对环境带来的风险,并指出了降低和消除这些危险的合理方法和过程。标准适用于微型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以上二项国标均为首次发布。
该二项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采购, 为我国燃气轮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